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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安全管理15篇

發(fā)布時間:2023-01-02 10:21:06 查看人數: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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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安全管理

第1篇 職業(yè)學院學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院規(guī)章制度。

二、遵守學院作息制度,按時作息,按學院要求出入校門;

出入校門必須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出入證等),自覺接受學院領導、老師、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督促。

三、教室和宿舍為學院公共財產,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要保護好房屋及內部設施,如門窗、電器、水道、臺椅等,禁止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電路,禁止在墻壁鑿洞,禁止隨意搬動桌椅和架床,禁止隨意調換床位。

四、禁止私自拉接電線,禁止在教室和宿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水器、“熱得快”等電器,禁止使用蠟燭、酒精爐等明火工具。

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除電腦專用音箱外的其他音響設備;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如電扇、電視、電吹風、電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六、禁止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禁止在教室和宿舍內外墻壁、課桌亂寫亂畫,禁止從樓上向下倒水、丟雜物,禁止在走廊倒水、丟雜物。

七、禁止亂丟硬紙雜物入便池、水池。

如造成堵塞,由學生自行清理,若需聘請工人清理,則費用由該宿舍學生自付。

八、禁止外宿和留宿外人。

九、禁止進入異性宿舍。

因公進入宿舍樓的要征得宿舍管理員同意后才能進入。

十、禁止在宿舍內踢球、打球、酗酒、猜碼劃拳等,午休、晚休時間禁止在宿舍大聲喧嘩、下棋、打撲克、打麻將、彈奏樂器、放錄音錄像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

十一、禁止私自在宿舍安裝計算機網絡;

禁止在網絡上瀏覽和傳播有害信息(黃色、反黨反社會、人身攻擊等信息)。

十二、禁止參與社會上不良行為,如賭博、吸(販)毒、購買彩票等。

十三、周一至五禁止外出,課余時間禁止到學院教學區(qū)、住宿區(qū)外的地方游玩;

禁止到校外偏僻、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禁止破壞和侵害附近村民的財物。

十五、雙休日確實需要外出時,禁止單獨外出,必須結伴而行,必須下午5∶30前回校。

十六、禁止到校區(qū)附近不潔凈的攤點飲食,確保身體健康。

十七、同學之間互相提醒,互相監(jiān)督,互相幫助,班級內部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網。

發(fā)現有不按時返校的同學要及時向學院領導、老師報告;

遇見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可疑的人應及時向學院保安人員、老師、領導報告。

十八、凡違反《貴港職業(yè)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guī)定》、《貴港職業(yè)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十九、本規(guī)定解釋權在學生工作處。

十、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職業(yè)學院基建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術語和定義

1、設備安全裝置:設備出廠時附帶的和企業(yè)增加的,用以進行安全防護或職業(yè)危害控制的設備組成部分或附屬裝置,應包括安全聯鎖裝置、安全報警裝置、職業(yè)危害現場通風和現場除塵裝置等。

2、特種設備: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設施。

3、防護用具:指作業(yè)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防毒口罩、特種手套、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鞋等

二、職責

1、學院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

2、學院及基建辦對施工項目里設備設施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4、各施工單位對管轄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管理。

三、管理規(guī)定

1、設備設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1)各施工單位應建立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對設備的購入、驗收、使用、保養(yǎng)維護、檢修、報廢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并明確職責。

(2)設備設施操作人員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

(3)本規(guī)定的設備設施為煙草企業(yè)通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電氣設施和防雷系統(tǒng)安全管理參照對應的管理文件。

2、設備設施采購安全管理

(1)設備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設備采購前,項目實施部門應對采購、安裝、調試、驗收及使用進行風險評估、應滿足設備本質安全要求,并保留記錄,安全管理部門應參與設備安全性能、安全裝置等選型和評審。采購過程要特別強調設備結構的安全性,操作點必須沒有危險。

(3)設備設施出廠時的合格證明、技術要求、設備說明書等技術資料,由使用部門保留并建立檔案臺帳。

3、設備設施安裝及調試安全管理

(1)設備安裝及調試過程,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確保安全裝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裝置缺失、失效的,對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隱患問責。

(2)設備安裝及調試現場內的坑溝孔、高壓電器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及危險標志,夜間應設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各種防護裝置安全標志,未經施工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和轉移。

(3)設備安裝及調試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米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連軸節(jié)、帶輪、飛輪、電鋸等外露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4、設備設施驗收及交付安全管理

(1)涉及特種設備及涉及安全裝置較多的設備驗收時,應由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參加,并保存驗收記錄;必要時,可聘請有資質的相關機構、技術人員參與驗收。

(2)設備交付時,由設備使用部門對設備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進行確認,并由操作工簽字存檔。

5、設備設施使用安全管理

(1)各施工單位設備設施使用部門配合設備管理部門,制定設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定人定機制度、操作證制度、安全檢查、檢驗制度、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設備使用前由設備設施廠家技術人員對設備操作工進行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

(3)設備設施使用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隨意取消和改變安全裝置。關鍵要害部位,實行兩人操作確認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避免出現操作失誤,導致重大人身事故的發(fā)生。

(4)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罩、網和防護欄應符合gb/t 8196的要求;凡傳動外露于設備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旋轉部件,均應裝設有效的防護罩(門)、網或禁止人員入內的防護欄;網罩及與設備運轉部位的距離應符合要求;防護網、罩等材質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無明顯的銹蝕或變形;安裝應牢固,工作時不應與可動部件有接觸或產生摩擦,機械運轉時防護裝置無振動或松動。防護罩(門)透明度良好,外觀完好、無破損,各種螺絲連接緊固、不缺失;聯鎖裝置的位置無位移、無變形,無被碰撞、破損現象。

(5)生產現場地面的防護欄的高度應不低于900 mm;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2 m并小于20 m時,防護欄桿高度應不低于1050 mm。

(6)液壓管路或氣壓管路應連接可靠,無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鈕應齊全,且動作準確。

(7)設備走臺和平臺應安裝在牢固可靠的支撐結構上,并與其剛性連接;梯間平臺不應懸掛在梯段上;欄桿端部應設置立柱或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8)汽、氣、水、料等各類管道應完好,無跑、冒、滴、漏;管道各類閥門完好,啟閉靈活,性能可靠。熱蒸汽、熱水管道應加保溫隔熱防護層,并完好有效,無法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之處,應有防止燙傷的警示標志。

6、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安全管理

(1)設備設施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確保設備設施安全。

(2)設備管理部門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設備本質上的安全性;定期檢修保養(yǎng)嚴格執(zhí)行設備設施保養(yǎng)的周期和內容、記錄要求。

(3)各施工單位涉及設備設施大修的,應制定設備設施年度或季度的定期檢修計劃,其中應包括對設備安全裝置的檢修;設備大修后應進行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驗收時應對安全裝置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中列出驗收結論。設備設施維修過程有相關方參與的,須辦理相關方施工許可證,確保安全施工維修。

(4)設備保養(yǎng)清掃時,應正確作業(yè),宜采取濕式作業(yè)、擦抹等方法,避免揚塵。

(5)設備清掃和維護檢修應做到

a) 設備清掃和維護檢修包括潤滑、保養(yǎng)、排除故障等,應關閉設備,停機作業(yè),應停電并懸掛警示牌。

b)使用酒精應防止泄漏,嚴禁煙火,使用后及時收回到存放點或庫房保存。

c)使用壓縮空氣,應防止噴頭甩出傷人,禁止高壓氣體面向人員方向。

d)維保過程中臨時用行燈必須用低壓36伏。儲罐、溝道,潮濕區(qū)域必須用16伏,絕緣良好。

e)進入筒體、柜體內作業(yè)前,應先進行通風后方可進入,作業(yè)時應設監(jiān)護人,嚴禁關閉門、孔等通風口;作業(yè)前將隔離開關放在關閉位置,用掛鎖鎖住或拔下鑰匙自帶,或由現場監(jiān)護人員保管;在筒體、柜體內電焊作業(yè)時,應穿戴防滑鞋,應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發(fā)生,屬于有限空間作業(yè)的,應在作業(yè)中對含氧量進行檢測,并現場準備空氣呼吸器;電焊作業(yè)前后應清理現場可燃物。

f)進入設備內部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先關閉電流主開關,掛上警示牌;將隔離開關放在關閉位置,用掛鎖鎖住或拔下鑰匙自帶。警示牌上宜寫上相應的維修人員的名字,聯系電話,執(zhí)行誰掛牌、誰摘牌的制度。保養(yǎng)檢修工作結束后,確認設備內無人,關閉檢修門、所有人員離開工作現場,方可啟動設備開機。

g)設備安全檢查過程中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術知識和設備原理、構造、性能的教育培訓,并確定日常點檢的項目編制點檢表。

(6)特種設備檢查維護安全管理,執(zhí)行q/hnzy g ab011《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規(guī)定》。

(7)檢修后恢復

維修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安全裝置的完好性進行檢查,設備操作人員和設備使用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7、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管理

(1) 各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建立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臺帳或清單,主要包括安全聯鎖裝置、安全報警裝置、職業(yè)危害現場通風和現場除塵裝置技術資料、安全附件、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保養(yǎng)記錄、各類設備安全裝置定期檢修、大修方案、保養(yǎng)情況記錄,設備設施改造記錄、登記設備設施的購買使用日期及重要零部件更換情況、設備完好情況。設備設施保養(yǎng)指導書或規(guī)范性圖示,設備點檢卡。

(2)設備設施所在車間應明確管理和檢修責任班組或責任人,建立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臺帳,并定期更新。

(3)急停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開關形狀應區(qū)別于一般控制開關,按鈕應突出其他按鈕的外平面,按鈕頭應有醒目的紅色標記。周邊無障礙物。

(4)各施工單位對防護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設備設施、儀器儀表、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在操作人員接近可動零部件并有可能發(fā)生危險的緊急情況下,設備應不能啟動或自動停機、制動。安全裝置應便于調節(jié)、檢查和維修,并不得成為新的危險源。并避免其于可動零部件之間產生接觸危險。

(5)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必須確定責任人進行維護,保證靈敏好用。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應經安全保衛(wèi)部同意;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6)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員每季度對安全裝置維護保養(yǎng)情況監(jiān)督檢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記錄。安全聯鎖裝置應符合gb/t 18831的要求,其中:

a)防護罩(門)打開后,綠色準備燈應立即熄滅,紅燈應該亮起,或操作顯示屏上顯示報警信息。

b)設備相應部位應立即停止工作;關閉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進行復位,確認故障消除后才能重新運轉。

c)防護罩(門)透明度良好,外觀完好、無破損,各種螺絲連接緊固、不缺失;聯鎖裝置的位置無位移、無變形,無被碰撞、破損現象。

d)嚴禁人為變動、破壞或拆卸安全聯鎖裝置。

(7)機械手應符合gb/t 20867的相關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示標志和封閉的防護欄。

b)必備的檢修門和開口部位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設安全銷和光電保護等防護裝置或上鎖;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接觸設備運轉部位、設備誤啟動。

c)液壓管路或氣壓管路應連接可靠,無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鈕應齊全,且動作準確;

d)執(zhí)行機構應定位準確、抓取牢固;如有自動鎖緊裝置,應靈敏、可靠。

(8)管道和壓力容器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汽、氣、水、料等各類管道應完好,無跑、冒、滴、漏;管道各類閥門完好,啟閉靈活,性能可靠。

b)熱蒸汽、熱水管道應加保溫隔熱防護層,并完好有效,無法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之處,應有防止燙傷的警示標志。

c)壓力容器的壓力表應設置上限紅線標志,壓力控制在紅線所示安全工作范圍內;壓力表應有定期檢驗合格的標志。

8、設備設施安全標識管理

(1)設備設施所帶的安全標識完好、清晰、不被遮攔;外文安全標識應翻譯后張貼中文標識。根據設備設施風險程度,可增加相應的安全標識,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

(2)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示標志和封閉的防護欄;必備的檢修門和開口部位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設安全銷和光電保護等防護裝置或上鎖;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接觸設備運轉部位、設備誤啟動。

第3篇 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格式怎樣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__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__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yè)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根據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教室管理員、衛(wèi)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教學樓的管理、服務等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學校和公司、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防火演練,接受消防檢查,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組織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制定符合教學樓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或總公司總公司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要與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協(xié)議,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 教室管理站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無損。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負責確定教學樓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立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并在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第九條 學生舉辦集會、講座、晚會等凡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 件情況下,向校保衛(wèi)處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門申報并對活動現場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教室管理站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監(jiān)督和管理,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實,值班人員能否達到正確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滅火報警,引導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條 對于檢查中存在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情況,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直接責任人當場整改。

(一)違章 、違規(guī)用火、用電、亂接、亂拉電線、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菌種、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

(三)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未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而對消防器具進行裝修、加固、封閉,在有火災危險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預防措施而冒險進行作業(yè)。

第十二條 對于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消防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責任人當場改正,對于無法當場改正的隱患,檢查人員將向有關責任人開據限期整改通知單,通知單上應有隱患部位、性質、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見等,整改人員應盡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三條 對學校保衛(wèi)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教室管理站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報送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主管部門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的有關情況應該據實歸入消防檔案,除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建立消防檔案外,教室管理站對教學樓各消防重點都要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學樓基本情況及重點部位分布,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情況。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積極參加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各類消防演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內容包括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防火、滅火、報警、逃生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

通過對防火滅火技能的學習,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成為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某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yè)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員、衛(wèi)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5篇 技術學院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

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

__職院安〔20__〕7號

關于印發(fā)《__職業(yè)技術學院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

各處室、系部:

現將《__職業(yè)技術學院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印發(fā)給你們,請認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二○__年_月_日

zz職業(yè)技術學院

關于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

今年四月以來,學生宿舍內連續(xù)發(fā)生失竊案件。為加強學生宿舍財物安全管理,保護學生的財產安全,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學生必須嚴格按照學院的有關規(guī)定保管好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

二、學生帶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入住宿舍時,須及時在系部輔導員、宿管員處詳細填寫貴重物品登記表。凡是沒有按規(guī)定登記備案的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出現丟失后,影響查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三、請各系部組織學生做好個人筆記本電腦的“麥克碼”登記工作。各系以班級為單位逐臺登記筆記本電腦的“麥克碼”,并及時將統(tǒng)計情況報送保衛(wèi)處。新增筆記本電腦也要及時登記“麥克碼”并報送學院保衛(wèi)處。

四、有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的學生使用后必須入柜加鎖(含午休和晚上休息時間),不得隨意將其放在桌面上或宿舍內其它地方。離開宿舍時要將筆記本電腦隨身攜帶或入柜加鎖,如有特殊原因,應交宿管員臨時專柜保管,本人返回宿舍時及時領回。

五、學生筆記本電腦必須安裝電腦鎖。如沒有安裝電腦鎖的

學生,可到學院財務室繳納20元押金,憑押金收據到保管室領取電腦鎖;學生畢業(yè)時憑押金條退還電腦鎖押金。

六、學生不得將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提供給非本幢宿舍的人員使用,否則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暑、寒假返家學生應將個人筆記本電腦帶回,不得留在宿舍。

八、為減少不慎失竊帶來的損失,建議有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的學生參加個人財產保險。

九、要增強防范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切實保管好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嚴防丟失或損壞。

十、積極開展群防群治活動。鼓勵學生積極舉報嫌疑人,要求各宿舍管理員在學生上課、自習的時段尤其關注安全,對出入宿舍的人員加強盤查,加強防控工作。

十一、凡不按上述規(guī)定管理和使用個人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而發(fā)生丟失損壞的,責任自負。

附件:學生筆記本電腦登記表

zz職業(yè)技術學院

學生筆記本電腦登記表

系部

班級

姓名

性別

電腦型號

電腦色澤

電腦

麥克地址

是否配置電腦鎖

備注

第6篇 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yè)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員、衛(wèi)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教學樓的管理、服務等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學校和公司、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防火演練,接受消防檢查,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組織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制定符合教學樓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或總公司總公司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要與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協(xié)議,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 教室管理站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無損。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負責確定教學樓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立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并在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第九條 學生舉辦集會、講座、晚會等凡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 件情況下,向校保衛(wèi)處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門申報并對活動現場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教室管理站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監(jiān)督和管理,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實,值班人員能否達到正確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滅火報警,引導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條 對于檢查中存在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情況,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直接責任人當場整改。

(一)違章 、違規(guī)用火、用電、亂接、亂拉電線、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菌種、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

(三)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未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而對消防器具進行裝修、加固、封閉,在有火災危險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預防措施而冒險進行作業(yè)。

第十二條 對于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消防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責任人當場改正,對于無法當場改正的隱患,檢查人員將向有關責任人開據限期整改通知單,通知單上應有隱患部位、性質、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見等,整改人員應盡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三條 對學校保衛(wèi)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教室管理站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報送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主管部門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的有關情況應該據實歸入消防檔案,除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建立消防檔案外,教室管理站對教學樓各消防重點都要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學樓基本情況及重點部位分布,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情況。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積極參加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各類消防演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內容包括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防火、滅火、報警、逃生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通過對防火滅火技能的學習,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成為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學校學院電梯安全管理員的職責

學校(院)電梯安全管理員的職責

1.進行電梯運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

2.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3.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確保齊全清晰。

4.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5.發(fā)現電梯運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6.接到故障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yè)人員實施救援。

7.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jiān)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

第8篇 某職業(yè)學院學生寢室安全管理條例

職業(yè)學院學生寢室安全管理條例

一、總則

為切實做好學生寢室安全工作,保護學生人身財產的安全,努力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學習、生活秩序,制定本條例。

1、寢室安全管理要堅持以預防為主,保障安全的方針,加強自我防范。寢室安全,事關大家、維護安全、人人有責。

2、寢室要建立完善值日制度,把寢室安全防范工作作為值班老師、管理員、值日生的重要職責之一。

3、遵守法律、法規(guī)、校紀,服從學校管理,嚴禁私帶(藏)鐵管、刀具等兇器進入校園,確保內部安全。

4、發(fā)現不安全事故苗頭,即偷竊、故意擾亂內部公共秩序、滋事、毆打傷害他人、故意破壞公共設施、械斗,以及火災隱患,要及時制止與處理,防止事態(tài)擴大,并及時報告學校學生處和保衛(wèi)部門,積極做好現場保護,全力協(xié)助偵查工作,主動向有關部門提供證據和線索。

二、防火管理

1、防火安全,人人有責、每位學生都應以主人翁的態(tài)度,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不準在寢室里點蠟燭(停電例外),嚴禁在床上點蠟燭,不準在寢室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到明火爐具;廢紙?zhí)幚響屠?不準在寢室、走廊焚燒廢紙

2、遵守校規(guī),學生在校、親友來校不準在寢室內吸煙。

3、院校配備的消防器材及安全應急設備,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挪用、應保持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一旦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積極及時撲救和報告。

三、用電管理

1、注意安全用電。教室、寢室電源線路應由學校統(tǒng)一安裝,任何個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拉電線,私接插座等。發(fā)現安全隱患部位、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專業(yè)人員維修和更換。

2、嚴守規(guī)定,嚴禁在寢室使用電爐、電熱棒、電熱器(懷)及其他等不安全電熱器具。

四、財物管理

1、財物要妥善保管,不亂丟亂放?,F金、貴重物品(如手機、小靈通、手飾等)不準存放在寢室內,個人做好收藏保管?,F金一律存放銀行,并注意個人密碼保密。

2、鑰匙要隨身攜帶,寢室鑰匙不得隨意轉借(其他寢室成員),鑰匙丟失、門鎖損壞要及時報告宿管室維修登記。

3、上課、外出活動、就寢均要及時關門上鎖。晚自修、全校_、節(jié)假日等,都要關好門窗,并另上好加鎖。

五、其他

1、寢室內不準留宿非本室成員,親友來校確需住宿的,應到學校招待所登記住宿,學校不予安排住宿。

2、加強危險品管理,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及煙花爆竹等帶入校園、寢室。

3、禁止男生進入女生宿舍區(qū),禁止女生進入男生寢室(執(zhí)行公務檢查除外)。

4、校外來客、親友來校探望,應憑有效證件到管理室做好登記后,有學生本人帶入,否則,謝絕一切外來人員進入宿舍樓。

六、獎勵與懲處

1、寢室安全管理工作作為衡量班級、寢室優(yōu)化管理工作組成部分,列入評定先進集體內容。對制止重大事故發(fā)生,需提供重要證據協(xié)助偵破重大事故等在寢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者,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對違反本條例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與紀律處分。

3、觸犯刑律和治安管理條例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第9篇 某醫(yī)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醫(yī)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院管轄區(qū)域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全院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規(guī)定》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我院是z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保衛(wèi)處是學校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在學院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全校消防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院長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主管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副院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和實施學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二級責任單位及其下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各單位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基層單位必須配備一名兼職消防干部和若干名義務消防安全員,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崗位。

第六條 學院各級單位要按照《規(guī)定》要求,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七條 按照《規(guī)定》確定的各級消防安全職責要求,學院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要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物業(yè)管理部門要在管理范圍內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八條 學院要根據消防法規(guī)和院內的實際情況,建立學院義務消防隊和二級責任單位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初發(fā)火災的能力。

第九條 學院的消防檔案實行分級管理。學院、各單位都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包括下一級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對重點要害部位校保衛(wèi)處要建立、健全專門檔案。

第十條 后勤處是學校用電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家用電安全管理條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各單位要認真遵守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電氣線路的安裝由后勤處委托水電中心按規(guī)范進行,請其他單位安裝的須經水電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的使用要經水電中心審批,未經審批,嚴禁使用。

第三章 實施與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按照《規(guī)定》要求,學院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各二級責任單位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它單位至少每周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 學院各重點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實行嚴格管理,并按照要求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第十三條 各主管單位要按照防火巡查要求,安排安全員對本單位轄區(qū)內的重點要害部位、實驗室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大學生文體活動中心、學生食堂等公眾場所在使用期間,要有防火管理人員或安全員隨時進行巡查,使用結束后要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教室在晚上熄燈前要有人進行巡查。

第十四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火險隱患整改制度,對存在的火險隱患要及時予以消除,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要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要按火險隱患整改的程序進行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進行整改。

保衛(wèi)處要及時掌握各單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及其整改情況,加大對火險隱患的查處力度,需要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要及時下發(fā),限期整改,對需向學院防火安全管理人報告的,要按火險隱患整改的程序及時報告。

學院對難以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險隱患,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險隱患整改報告,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特別要加強對新上崗員工和新生的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的主管單位對本單位員工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保衛(wèi)處要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安全員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上述人員中新增人員的培訓。學校培訓有困難的個別崗位,可到校外參加專業(yè)培訓。

第十六條 學院和各二級責任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學校至少每半年根據預案進行一次演練,各二級責任單位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第十七條 學院每年11月上旬舉行一次“11.9”消防日活動,學習、宣傳消防法規(guī)、知識,進行消防安全培訓,開展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積極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技術和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各單位要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堵塞、占用樓道、樓梯及消防通道。

第十九條 各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自動消防設施、滅火器等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測試、保養(yǎng)和維修。

第二十條 學院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圖書館、檔案室、車庫等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凡在以上各處確需動用明火的,須到保衛(wèi)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明火。公共娛樂場所在使用期間嚴禁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 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物品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院在對外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應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規(guī)定》要求,明列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要在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對于小型基建、改建、擴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明列雙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三條 舉辦_、焰火晚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要在訂立的合同中明列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主辦或承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保衛(wèi)處申報檢查活動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在舉辦大型活動期間,主辦或承辦單位要派專人負責安全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四條 凡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起火單位或個人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發(fā)生的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消防、保衛(wèi)部門調查火災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 學院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六條 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學院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視其情節(jié)輕重,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學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10篇 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yè)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員、衛(wèi)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教學樓的管理、服務等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學校和公司、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防火演練,接受消防檢查,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組織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制定符合教學樓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或總公司總公司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要與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協(xié)議,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 教室管理站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無損。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負責確定教學樓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立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并在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第九條 學生舉辦_、講座、晚會等凡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 件情況下,向校保衛(wèi)處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門申報并對活動現場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教室管理站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監(jiān)督和管理,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實,值班人員能否達到正確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滅火報警,引導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條 對于檢查中存在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情況,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直接責任人當場整改。

(一)違章 、違規(guī)用火、用電、亂接、亂拉電線、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菌種、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

(三)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未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而對消防器具進行裝修、加固、封閉,在有火災危險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預防措施而冒險進行作業(yè)。

第十二條 對于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消防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責任人當場改正,對于無法當場改正的隱患,檢查人員將向有關責任人開據限期整改通知單,通知單上應有隱患部位、性質、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見等,整改人員應盡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三條 對學校保衛(wèi)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教室管理站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報送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主管部門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的有關情況應該據實歸入消防檔案,除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建立消防檔案外,教室管理站對教學樓各消防重點都要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學樓基本情況及重點部位分布,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情況。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積極參加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各類消防演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內容包括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防火、滅火、報警、逃生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通過對防火滅火技能的學習,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成為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某醫(yī)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醫(yī)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院管轄區(qū)域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全院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規(guī)定》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四條 我院是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保衛(wèi)處是學校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在學院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全校消防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院長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主管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副院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和實施學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二級責任單位及其下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各單位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基層單位必須配備一名兼職消防干部和若干名義務消防安全員,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崗位。

第六條 學院各級單位要按照《規(guī)定》要求,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七條 按照《規(guī)定》確定的各級消防安全職責要求,學院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要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物業(yè)管理部門要在管理范圍內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八條 學院要根據消防法規(guī)和院內的實際情況,建立學院義務消防隊和二級責任單位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初發(fā)火災的能力。

第九條 學院的消防檔案實行分級管理。

學院、各單位都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包括下一級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對重點要害部位校保衛(wèi)處要建立、健全專門檔案。

第十條 后勤處是學校用電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要按照國家用電安全管理條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各單位要認真遵守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電氣線路的安裝由后勤處委托水電中心按規(guī)范進行,請其他單位安裝的須經水電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大功率電熱器具的使用要經水電中心審批,未經審批,嚴禁使用。

第三章 實施與監(jiān)督

第十一條 按照《規(guī)定》要求,學院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各二級責任單位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它單位至少每周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 學院各重點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實行嚴格管理,并按照要求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第十三條 各主管單位要按照防火巡查要求,安排安全員對本單位轄區(qū)內的重點要害部位、實驗室每日進行防火巡查。

大學生文體活動中心、學生食堂等公眾場所在使用期間,要有防火管理人員或安全員隨時進行巡查,使用結束后要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教室在晚上熄燈前要有人進行巡查。

第十四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火險隱患整改制度,對存在的火險隱患要及時予以消除,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要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要按火險隱患整改的程序進行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進行整改。

保衛(wèi)處要及時掌握各單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及其整改情況,加大對火險隱患的查處力度,需要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要及時下發(fā),限期整改,對需向學院防火安全管理人報告的,要按火險隱患整改的程序及時報告。

學院對難以解決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險隱患,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險隱患整改報告,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特別要加強對新上崗員工和新生的消防安全培訓。

公眾聚集場所的主管單位對本單位員工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保衛(wèi)處要對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安全員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要加強對上述人員中新增人員的培訓。

學校培訓有困難的個別崗位,可到校外參加專業(yè)培訓。

第十六條 學院和各二級責任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學校至少每半年根據預案進行一次演練,各二級責任單位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第十七條 學院每年11月上旬舉行一次“1

1.9”消防日活動,學習、宣傳消防法規(guī)、知識,進行消防安全培訓,開展滅火、應急疏散演練,積極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技術和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各單位要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堵塞、占用樓道、樓梯及消防通道。

第十九條 各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自動消防設施、滅火器等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測試、保養(yǎng)和維修。

第二十條 學院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圖書館、檔案室、車庫等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嚴禁使用明火;

凡在以上各處確需動用明火的,須到保衛(wèi)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明火。

公共娛樂場所在使用期間嚴禁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 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物品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 學院在對外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應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規(guī)定》要求,明列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要在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對于小型基建、改建、擴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明列雙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三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要在訂立的合同中明列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主辦或承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保衛(wèi)處申報檢查活動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在舉辦大型活動期間,主辦或承辦單位要派專人負責安全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四條 凡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起火單位或個人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發(fā)生的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消防、保衛(wèi)部門調查火災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 學院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六條 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學院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視其情節(jié)輕重,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學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關規(guī)章同時廢止。

第12篇 學院住宅區(qū)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學院住宅區(qū)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

為加強本區(qū)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業(yè)主及住戶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1、愛護消防器材、設備,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時刻保持安全防火通道暢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2、住宅樓嚴禁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本區(qū)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木制品及其它廢棄物品。

3、安全使用天然氣,煤氣爐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息,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5、安全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fā)生事故。

6、進行室內裝修,須向物業(yè)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應采用阻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消防機關批準,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處理。

7、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告之物業(yè)管理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氣閥,切勿驚慌擁擠,逃生時切勿乘坐電梯。

8、根據市消防管理暫行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報請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⑴、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和安全疏散出口的;

⑵、封閉或損壞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栓的;

⑶、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⑷、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和消防備用水源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作業(yè),并報請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⑴、未辦理申請報批手續(xù)進行室內裝修的;

⑵、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防火處理的;

⑶、燒焊、用火、用電作業(yè),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實的。

10、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妨礙消防監(jiān)督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責的,將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經濟罰款,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13篇 職業(yè)學院學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院規(guī)章制度。

二、遵守學院作息制度,按時作息,按學院要求出入校門;出入校門必須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出入證等),自覺接受學院領導、老師、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督促。

三、教室和宿舍為學院公共財產,愛護公物人人有責,要保護好房屋及內部設施,如門窗、電器、水道、臺椅等,禁止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電路,禁止在墻壁鑿洞,禁止隨意搬動桌椅和架床,禁止隨意調換床位。

四、禁止私自拉接電線,禁止在教室和宿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水器、“熱得快”等電器,禁止使用蠟燭、酒精爐等明火工具。

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除電腦專用音箱外的其他音響設備;禁止在宿舍內使用如電扇、電視、電吹風、電暖器等大功率電器。

六、禁止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禁止在教室和宿舍內外墻壁、課桌亂寫亂畫,禁止從樓上向下倒水、丟雜物,禁止在走廊倒水、丟雜物。

七、禁止亂丟硬紙雜物入便池、水池。如造成堵塞,由學生自行清理,若需聘請工人清理,則費用由該宿舍學生自付。

八、禁止外宿和留宿外人。

九、禁止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宿舍樓的要征得宿舍管理員同意后才能進入。

十、禁止在宿舍內踢球、打球、酗酒、猜碼劃拳等,午休、晚休時間禁止在宿舍大聲喧嘩、下棋、打撲克、打麻將、彈奏樂器、放錄音錄像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

十一、禁止私自在宿舍安裝計算機網絡;禁止在網絡上瀏覽和傳播有害信息(黃色、__、人身攻擊等信息)。

十二、禁止參與社會上不良行為,如賭博、吸(販)毒、購買彩票等。

十三、周一至五禁止外出,課余時間禁止到學院教學區(qū)、住宿區(qū)外的地方游玩;禁止到校外偏僻、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禁止破壞和侵害附近村民的財物。

十五、雙休日確實需要外出時,禁止單獨外出,必須結伴而行,必須下午5∶30前回校。

十六、禁止到校區(qū)附近不潔凈的攤點飲食,確保身體健康。

十七、同學之間互相提醒,互相監(jiān)督,互相幫助,班級內部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網。發(fā)現有不按時返校的同學要及時向學院領導、老師報告;遇見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可疑的人應及時向學院保安人員、老師、領導報告。

十八、凡違反《貴港職業(yè)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guī)定》、《貴港職業(yè)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十九、本規(guī)定解釋權在學生工作處。

二十、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14篇 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__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__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yè)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根據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教室管理員、衛(wèi)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教學樓的管理、服務等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學校和公司、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防火演練,接受消防檢查,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組織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制定符合教學樓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或總公司總公司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要與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協(xié)議,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 教室管理站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無損。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負責確定教學樓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立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并在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第九條 學生舉辦集會、講座、晚會等凡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 件情況下,向校保衛(wèi)處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門申報并對活動現場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教室管理站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監(jiān)督和管理,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實,值班人員能否達到正確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滅火報警,引導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條 對于檢查中存在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情況,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直接責任人當場整改。

(一)違章 、違規(guī)用火、用電、亂接、亂拉電線、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菌種、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

(三)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未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而對消防器具進行裝修、加固、封閉,在有火災危險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預防措施而冒險進行作業(yè)。

第十二條 對于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消防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責任人當場改正,對于無法當場改正的隱患,檢查人員將向有關責任人開據限期整改通知單,通知單上應有隱患部位、性質、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見等,整改人員應盡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三條 對學校保衛(wèi)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教室管理站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報送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主管部門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的有關情況應該據實歸入消防檔案,除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建立消防檔案外,教室管理站對教學樓各消防重點都要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學樓基本情況及重點部位分布,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情況。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積極參加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各類消防演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內容包括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防火、滅火、報警、逃生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

通過對防火滅火技能的學習,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成為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學院基建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一、術語和定義

1、設備安全裝置:設備出廠時附帶的和企業(yè)增加的,用以進行安全防護或職業(yè)危害控制的設備組成部分或附屬裝置,應包括安全聯鎖裝置、安全報警裝置、職業(yè)危害現場通風和現場除塵裝置等。

2、特種設備: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設施。

3、防護用具:指作業(yè)過程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防毒口罩、特種手套、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鞋等

二、職責

1、學院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

2、學院及基建辦對施工項目里設備設施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4、各施工單位對管轄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安全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管理。

三、管理規(guī)定

1、設備設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1)各施工單位應建立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對設備的購入、驗收、使用、保養(yǎng)維護、檢修、報廢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并明確職責。

(2)設備設施操作人員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操作。

(3)本規(guī)定的設備設施為煙草企業(yè)通用設備設施;

特種設備、電氣設施和防雷系統(tǒng)安全管理參照對應的管理文件。

2、設備設施采購安全管理

(1)設備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設備采購前,項目實施部門應對采購、安裝、調試、驗收及使用進行風險評估、應滿足設備本質安全要求,并保留記錄,安全管理部門應參與設備安全性能、安全裝置等選型和評審。

采購過程要特別強調設備結構的安全性,操作點必須沒有危險。

(3)設備設施出廠時的合格證明、技術要求、設備說明書等技術資料,由使用部門保留并建立檔案臺帳。

3、設備設施安裝及調試安全管理

(1)設備安裝及調試過程,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確保安全裝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裝置缺失、失效的,對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隱患問責。

(2)設備安裝及調試現場內的坑溝孔、高壓電器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及危險標志,夜間應設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各種防護裝置安全標志,未經施工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和轉移。

(3)設備安裝及調試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米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連軸節(jié)、帶輪、飛輪、電鋸等外露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4、設備設施驗收及交付安全管理

(1)涉及特種設備及涉及安全裝置較多的設備驗收時,應由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參加,并保存驗收記錄;

必要時,可聘請有資質的相關機構、技術人員參與驗收。

(2)設備交付時,由設備使用部門對設備安全裝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進行確認,并由操作工簽字存檔。

5、設備設施使用安全管理

(1)各施工單位設備設施使用部門配合設備管理部門,制定設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定人定機制度、操作證制度、安全檢查、檢驗制度、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設備使用前由設備設施廠家技術人員對設備操作工進行培訓。

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

(3)設備設施使用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隨意取消和改變安全裝置。

關鍵要害部位,實行兩人操作確認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避免出現操作失誤,導致重大人身事故的發(fā)生。

(4)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罩、網和防護欄應符合gb/t 8196的要求;

凡傳動外露于設備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 2 m的旋轉部件,均應裝設有效的防護罩(門)、網或禁止人員入內的防護欄;

網罩及與設備運轉部位的距離應符合要求;

防護網、罩等材質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無明顯的銹蝕或變形;

安裝應牢固,工作時不應與可動部件有接觸或產生摩擦,機械運轉時防護裝置無振動或松動。

防護罩(門)透明度良好,外觀完好、無破損,各種螺絲連接緊固、不缺失;

聯鎖裝置的位置無位移、無變形,無被碰撞、破損現象。

(5)生產現場地面的防護欄的高度應不低于900 mm;

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 2 m并小于20 m時,防護欄桿高度應不低于1050 mm。

(6)液壓管路或氣壓管路應連接可靠,無老化或泄露;

控制按鈕應齊全,且動作準確。

(7)設備走臺和平臺應安裝在牢固可靠的支撐結構上,并與其剛性連接;

梯間平臺不應懸掛在梯段上;

欄桿端部應設置立柱或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8)汽、氣、水、料等各類管道應完好,無跑、冒、滴、漏;

管道各類閥門完好,啟閉靈活,性能可靠。

熱蒸汽、熱水管道應加保溫隔熱防護層,并完好有效,無法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之處,應有防止燙傷的警示標志。

6、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安全管理

(1)設備設施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確保設備設施安全。

(2)設備管理部門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設備本質上的安全性;

定期檢修保養(yǎng)嚴格執(zhí)行設備設施保養(yǎng)的周期和內容、記錄要求。

(3)各施工單位涉及設備設施大修的,應制定設備設施年度或季度的定期檢修計劃,其中應包括對設備安全裝置的檢修;

設備大修后應進行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驗收時應對安全裝置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中列出驗收結論。

設備設施維修過程有相關方參與的,須辦理相關方施工許可證,確保安全施工維修。

(4)設備保養(yǎng)清掃時,應正確作業(yè),宜采取濕式作業(yè)、擦抹等方法,避免揚塵。

(5)設備清掃和維護檢修應做到

a) 設備清掃和維護檢修包括潤滑、保養(yǎng)、排除故障等,應 設備,停機作業(yè),應停電并懸掛警示牌。

b)使用酒精應防止泄漏,嚴禁煙火,使用后及時收回到存放點或庫房保存。

c)使用壓縮空氣,應防止噴頭甩出傷人,禁止高壓氣體面向人員方向。

d)維保過程中臨時用行燈必須用低壓36伏。

儲罐、溝道,潮濕區(qū)域必須用16伏,絕緣良好。

e)進入筒體、柜體內作業(yè)前,應先進行通風后方可進入,作業(yè)時應設監(jiān)護人,嚴禁 門、孔等通風口;

作業(yè)前將隔離開關放在 位置,用掛鎖鎖住或拔下鑰匙自帶,或由現場監(jiān)護人員保管;

在筒體、柜體內電焊作業(yè)時,應穿戴防滑鞋,應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發(fā)生,屬于有限空間作業(yè)的,應在作業(yè)中對含氧量進行檢測,并現場準備空氣呼吸器;

電焊作業(yè)前后應清理現場可燃物。

f)進入設備內部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先 電流主開關,掛上警示牌;

將隔離開關放在 位置,用掛鎖鎖住或拔下鑰匙自帶。

警示牌上宜寫上相應的維修人員的名字,聯系電話,執(zhí)行誰掛牌、誰摘牌的制度。

保養(yǎng)檢修工作結束后,確認設備內無人, 檢修門、所有人員離開工作現場,方可啟動設備開機。

g)設備安全檢查過程中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技術知識和設備原理、構造、性能的教育培訓,并確定日常點檢的項目編制點檢表。

(6)特種設備檢查維護安全管理,執(zhí)行q/hny g ab011《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規(guī)定》。

(7)檢修后恢復

維修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安全裝置的完好性進行檢查,設備操作人員和設備使用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7、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管理

(1) 各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建立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臺帳或清單,主要包括安全聯鎖裝置、安全報警裝置、職業(yè)危害現場通風和現場除塵裝置技術資料、安全 、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保養(yǎng)記錄、各類設備安全裝置定期檢修、大修方案、保養(yǎng)情況記錄,設備設施改造記錄、登記設備設施的購買使用日期及重要零部件更換情況、設備完好情況。

設備設施保養(yǎng)指導書或規(guī)范性圖示,設備點檢卡。

(2)設備設施所在車間應明確管理和檢修責任班組或責任人,建立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臺帳,并定期更新。

(3)急停開關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設備的一切運動;

開關形狀應區(qū)別于一般控制開關,按鈕應突出其他按鈕的外平面,按鈕頭應有醒目的紅色標記。

周邊無障礙物。

(4)各施工單位對防護器具必須妥善保管。

正確使用各種設備設施、儀器儀表、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

在操作人員接近可動零部件并有可能發(fā)生危險的緊急情況下,設備應不能啟動或自動停機、制動。

安全裝置應便于調節(jié)、檢查和維修,并不得成為新的危險源。

并避免其于可動零部件之間產生接觸危險。

(5)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必須確定責任人進行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應經安全保衛(wèi)部同意;

除安全裝置專責維修人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亂動。

(6)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員每季度對安全裝置維護保養(yǎng)情況監(jiān)督檢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記錄。

安全聯鎖裝置應符合gb/t 18831的要求,其中:

a)防護罩(門)打開后,綠色準備燈應立即熄滅,紅燈應該亮起,或操作顯示屏上顯示報警信息。

b)設備相應部位應立即停止工作;

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進行復位,確認故障消除后才能重新運轉。

c)防護罩(門)透明度良好,外觀完好、無破損,各種螺絲連接緊固、不缺失;

聯鎖裝置的位置無位移、無變形,無被碰撞、破損現象。

d)嚴禁人為變動、破壞或拆卸安全聯鎖裝置。

(7)機械手應符合gb/t 20867的相關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示標志和封閉的防護欄。

b)必備的檢修門和開口部位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設安全銷和光電保護等防護裝置或上鎖;

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接觸設備運轉部位、設備誤啟動。

c)液壓管路或氣壓管路應連接可靠,無老化或泄露;

控制按鈕應齊全,且動作準確;

d)執(zhí)行機構應定位準確、抓取牢固;

如有自動鎖緊裝置,應靈敏、可靠。

(8)管道和壓力容器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汽、氣、水、料等各類管道應完好,無跑、冒、滴、漏;

管道各類閥門完好,啟閉靈活,性能可靠。

b)熱蒸汽、熱水管道應加保溫隔熱防護層,并完好有效,無法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之處,應有防止燙傷的警示標志。

c)壓力容器的壓力表應設置上限紅線標志,壓力控制在紅線所示安全工作范圍內;

壓力表應有定期檢驗合格的標志。

8、設備設施安全標識管理

(1)設備設施所帶的安全標識完好、清晰、不被遮攔;

外文安全標識應翻譯后張貼中文標識。

根據設備設施風險程度,可增加相應的安全標識,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

(2)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置警示標志和封閉的防護欄;

必備的檢修門和開口部位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設安全銷和光電保護等防護裝置或上鎖;

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接觸設備運轉部位、設備誤啟動。

(3)壓力容器的壓力表應設置上限紅線標志,壓力控制在紅線所示安全工作范圍內;

壓力表應有定期檢驗合格的標志。

(4)各施工單位安全標識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監(jiān)督管理,各使用部門對轄區(qū)內的安全標識定期清潔維護,確定責任人。

9、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要求

(1)安全操作規(guī)程由設備管理部門牽頭編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原則,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編制應依據工藝流程、設備(設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環(huán)境制定,一般應以作業(yè)工序、作業(yè)崗位為基本單元編制;

相同設備設施,且作業(yè)方式相同,可以合并,否則應單獨編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

需編制的作業(yè)崗位應包括作業(yè)和設備操作崗位、檢修崗位、倉儲崗位、檢驗檢測崗位等,并形成文本清單;

安全操作規(guī)程內容應包括設備和作業(yè)主要危險源及控制要求、設備實際運行情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穿戴要求等,內容應符合國家、行業(yè)的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突出重點,文字力求簡練、易懂、易記。

條目的先后順序力求與操作順序一致。

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的操作維護要求,結合生產及工作環(huán)境進行編制。

符合yc/t 38

4.2中相關作業(yè)要求。

操作現場有崗位操作規(guī)程,其中應包括安全操作要求或單獨編寫安全操作規(guī)程內容應包括設備和作業(yè)主要危險源及控制要求、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穿戴要求的描述。

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宜單獨編制,也可與崗位說明書相結合。

(2)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在投入使用前應先修訂或重新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隨工藝或設備的變更情況,及時進行更新,保持有效版本;

(3)安全操作規(guī)程可單獨制定,也可與設備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指導書等整合發(fā)布;

下發(fā)到現場作業(yè)人員。

(4)由外來務工人員組成的部門、班組應按本企業(yè)部門、班組對待,組織其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等;

其中如派遣機構有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經過學院確認后,方可使用。

10、微波裝置安全管理要求:

(1)設備微波裝置防護裝置完好,無損壞。

(2)指定設備檢修人員,每月檢查一次,確保聯鎖有效,并保持記錄。

(3)每兩周更換一次微波松散設備門密封條,并保存記錄。

(4)設備微波裝置所在部位應有安全警示標志。

11、公用電飲水機安全管理

(1)各施工單位購買飲水機時要選具有產品合格證的正規(guī)廠家的產品,產品要有缺水、漏電、接地保護。

(2)飲水機要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周圍不要有易燃易爆、熱源、火源、腐蝕性氣體或灰塵大。

插座及漏電保護器裝置應安裝牢固;

在使用飲水機時,若發(fā)現有異常氣味或噪音,應立即斷開電源,及時維修。

(3)飲水機確定專人負責,必須上明鎖,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wèi)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職工飲用水的干凈和衛(wèi)生。

12、輔連設備安全管理

(1)轉動外露于設備外部的運動部件,均應裝設有效的防護罩或防護蓋。

(2)啟動輸送設備前,確保設備上無人或異物。

(3)喂料口作業(yè)應觀察防護網完好,防止肢體進入。

(4)嚴禁踩壓電子皮帶秤、振槽、振篩、輸送帶。

13、工作現場工業(yè)梯臺、走臺、護欄、格柵安全管理

(1)鋼直梯

單段梯高宜不大于10 m,攀登高度大于10 m時宜采用多段梯;

梯段高度大于 3. m時,宜設置安全護籠;

單梯段高度大于

7 m時,應設置安全護籠;

當攀登高度小于

7 m,但梯子頂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頂之上高度大于

7 m時,也應設置安全護籠;

結構件不應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構件表面應光滑無毛刺;

安裝后的鋼直梯不應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它缺陷;

安裝后應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

使用時應經常檢查其各部分強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維修部門修理;

使用 3. m以上的直梯時,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并有監(jiān)護人。

(2)鋼斜梯

梯高宜不大于

5 m;

大于

5 m時宜設梯間平臺,分段設梯;

單段梯的梯高應不大于

6 m;

梯級數宜不大于16;

踏板應采用花紋鋼板或經防滑處理的鋼板;

結構件不應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構件表面應光滑無毛刺。

安裝后的鋼斜梯不應有歪斜、扭曲及其它缺陷;

鋼斜梯安裝后,應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

鋼斜梯使用時應檢查其各部分強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維修部門修理;

使用5m以上的斜梯時,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并有監(jiān)護人。

(3)走臺、平臺

距下方相鄰地板或地面

1.2 m及其以上的平臺、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開邊緣應設置防護欄桿;

其中在平臺、通道或工作面可能使用工具、機器部件或物品場合,應設置帶踢腳板的防護欄桿;

平臺地面到上方障礙物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 2 m;

平臺應安裝在牢固可靠的支撐結構上,并與其剛性連接;

梯間平臺不應懸掛在梯段上;

欄桿端部應設置立柱或與建筑物牢固連接;

鋼走臺、平臺鋪板應采用不小于

4 mm厚的花紋鋼板或經防滑處理的鋼板;

相鄰鋼板不應搭接;

結構件不應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應有裂紋鋼走臺、平臺安裝后,應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

輪式移動平臺主要受力構件及焊縫應無變形、腐蝕、裂紋等缺陷;

升降臺在升降過程中自然偏擺量、支腿回縮裝置、防止工作臺失控下降的安全裝置、鎖定裝置、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等符合要求;

升降車和行駛速度大于

4 km/h的自行式升降臺應設置報警裝置;

工作臺四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

1 m的保護欄桿或其他保護設施,且無破損;

工作臺表面應防滑

平臺、走臺使用和作業(yè)應經常檢查其各部分強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維修部門修理;

在平臺、走臺上的操作人員應注意力集中,不準攜帶重物進行高處作業(yè);

在平臺、走臺上作業(yè),不準往下拋擲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移動平臺使用操作時設備應放置穩(wěn)固,并防止滑動,平臺上有人時不應移位;

使用處下方可能墜落范圍半徑(r)范圍內,不準堆放雜物,在平臺上作業(yè)時不應穿光滑硬底鞋,登高人員物品不應超載,并有監(jiān)護人。

(4)活動輕金屬梯及木質梯、竹梯

活動輕金屬梯梯長應小于

8 m,不應超過10 m,兩節(jié)梯子梯長比為1:1,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150 mm。

梯寬不應小于300 mm。

踏板間距為270 mm~300 mm,頂節(jié)梯子和底節(jié)梯子最下一個踏板與梯梁底端距離均為2

7

5 mm;

工作角度為75°±5°;

輕金屬直梯具備伸縮加長的直梯,其止回檔塊完好無變形、開裂;

人字梯的鉸鏈完好無變形,兩梯之間梁柱中部限制拉線、撐鎖固定裝置牢固;

木質梯,其梯柱的截面不應小于30 mm__80 mm,橫梁截面不應小于40 mm__50 mm,同時木質中不應有死結、松軟結或腐朽結,梯柱上不應有長度在100 mm以上和深度超過10 mm的裂紋;

竹梯,構件不應有連續(xù)裂損2個竹節(jié)或不連續(xù)裂損3個竹節(jié);

梯腳防滑措施完好,包有防滑橡皮,無開裂、破損;

結構件不應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應有裂紋。

梯子使用應建立各類梯子臺帳,并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保存記錄;

操作時登高梯臺應放置穩(wěn)固,使用前應先固定住輪腳,并插好保險銷;

不應在梯子底下墊物來抬高梯子;

梯子使用處下方可能墜落范圍半徑(r)范圍內,不準堆放雜物;

使用梯子時不應穿光滑硬底鞋,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并有監(jiān)護人;

梯上有人時不應移位;

在梯子上作業(yè),不準往下拋擲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使用梯子登高,超過5m無固定平臺的作業(yè)人員在操作時應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帶等個體防護用具,安全帶、安全繩應掛扣在作業(yè)面上方固定、牢固的構件上。

(5)鋼格柵網架區(qū)域安全管理

鋼格柵的選用及安裝應符合ybt400

1.1-2022要求。

鋼格柵網架區(qū)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由實行屬地管理,由鋼格柵所在部門進行管理。

施工方需要施工,必須報請所在部門審批,由所在部門開具施工證。

施工證上必須簽有施工方責任人姓名、現場監(jiān)護人姓名、施工開始時間、施工結束時間、施工后必須經所在部門復查人員對現場復查后簽字。

所在部門生產時間,不得開具施工證,嚴禁任何單位在鋼格柵網架區(qū)域施工。

鋼格柵網架區(qū)域大門實行上鎖制,鑰匙由所在部門安全員管理。

施工方憑施工證進入現場施工,鋼格柵網架下方必須設有現場監(jiān)護人,現場監(jiān)護人具有警告、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下方的權利,無關人員必須繞行。

現場監(jiān)護人應精力集中,不得擅自離崗或做與現場監(jiān)護工作無關的事。

施工方應制定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施工方如需動火,必須同時持有動火證,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并做好鋼格柵網架上下防火工作,施工過程中,所在部門有權對施工過程進行抽查,對違規(guī)行為有權制止,并各單位報安保部門進行處理。

施工結束,施工方不得在鋼格柵網架區(qū)域遺留各種未固定牢固的金屬和非金屬物品。

不得擅自離開所在部門,施工方必須主動與所在部門復查人員一起,對施工作業(yè)現場進行檢查,確認鋼格柵區(qū)域無未固定牢固的金屬和非金屬物品后,在施工證上簽署復查人員姓名后方可離開,復查人員對檢查結果負責。

(6)電梯井和管道井安全管理

電梯井應獨立設置,井內嚴禁敷設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并不應敷設與電梯無關的電纜、電線等。

電梯井井壁除開設電梯門洞和通氣孔洞外,不應開設其它洞口。

電梯門不應采用柵欄門。

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排氣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應分別獨立設置;

其井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燒體;

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其電纜井、管道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

電纜井、管道井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其空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填塞密實。

管道井(含強電井、弱電井及空調設備間)日常應處于鎖閉狀態(tài),嚴禁無關人員私自進入和占用管道井。

各施工單位應明確管道井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管道井鑰匙,并做好編號,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和外借。

鑰匙的領出、收回要有簽字存檔。

進管道井作業(yè)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需穿越非管理歸屬線路設施時需通知相關部門同意方可實施。

外來施工人員因工作需要開啟管道井時,由主管部門委派專人進行現場指導把關,不得由外來施工人員自行領取鑰匙進行相關操作。

主管部門要定期對管道井及歸屬線路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

檢查內容包括:鑰匙是否遺失、鎖具是否完好、管道井內是否堆放有雜物、管道井布線系統(tǒng)是否有更換或異動等,發(fā)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江蘇護理職業(y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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