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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電纜及碰斷架空電線路安全措施
1 一般規(guī)定
1. 認真執(zhí)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加強對公路施工安全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制,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2.路基(旁)動土工程,要提前與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做到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探測設備到位。在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的派員到場監(jiān)督下,共同探明地下管線(纜)后,再共同挖出探槽,進一步確認纜線方向和深度,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以防挖斷、壓斷、碰斷電纜、管道。要明確責任人、檢查人、監(jiān)護人和包保領導責任。
3. 未探明地下設施位置及走向前,嚴禁盲目開挖。在地下設施附近進行開挖作業(yè)時,必須設置明顯防護標志并設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嚴禁使用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施工。
4. 大型運輸車輛從既有的電線路(光纜、通訊線路)下方通過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2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十嚴禁”
1.嚴禁在地下管線不明時施工;
2.嚴禁無探測設備、無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措施未交底進行施工;
3.嚴禁未經(jīng)安全教育的人員上崗作業(yè);
4.嚴禁未做探挖就野蠻施工;
5.嚴禁暴露在外的電纜未做防護,進行其他作業(yè);
6.嚴禁帶班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不到位擅自施工;
7.嚴禁大型機械在地下管線未查明處或防護不落實進行施工;
8.嚴禁挖傷電纜不報告;
9.嚴禁在地下管線附近亂挖、亂推、亂刨;
10.嚴禁在暴露的電纜附近烤火取暖。
第2篇 開挖過程防止損傷地下管線的安全措施
為保障基坑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安全,施工前必須對地質條件與管線現(xiàn)狀進行詳查,據(jù)此制定安全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調查
為有效地防止基坑開挖過程損傷地下管線,必須對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進行仔細和認真的調查。根據(jù)調查情況制定有效的施工保護措施。
1、必須先對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勘察,由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查報告,作為基坑設計和施工的依據(jù)。
2、基坑開挖范圍內及影響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地面構筑物,施工前必須凋查清楚?,F(xiàn)況各種管線,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向規(guī)劃、管線管理單位查詢,查閱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并請相關管理單位現(xiàn)場交底,必要時在管理單位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坑探。
3、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必須采取雷達探測、坑探的方法進行查明,確定管線的位置、埋深和結構形式,查明管線的使用狀況。
4、基坑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地下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現(xiàn)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5、將調查的管線、地面地下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作為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方案的依據(jù)。
二、制定現(xiàn)況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必須根據(jù)管線調查情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管線運營安全。
1、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與建設單位、規(guī)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xié)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2、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響,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時,均應進行臨時加固,經(jīng)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的調查配合會,由產(chǎn)權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對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隨時檢查、維護加固設施、保持完好,必要時進行沉降和變形觀測并記錄,確認安全,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應急預案
對于具有中、高度危險因素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第三章工程難點、施工對策與施工計劃工程難點:
土方開挖過程中護坡樁的破碎、原市政管線和電纜溝的避讓、土方開挖量大、渣土運輸車輛的出入。
施工難點的前置條件:
1、協(xié)調天街公司同意對進
b2、b3現(xiàn)場的大門處的施工并在各方面予以配合。
采取措施:b2北側室外小市政至停車場東側大市政污水管道工程,我們將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總體協(xié)調。道路破損及溝槽開挖各增加一臺大型挖掘機和路面打夯機進行施工,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工作效益完成此處的破損及開挖工作,根據(jù)實際施工現(xiàn)場的平面布置,以充分保障階段性施工重點、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為目的。
制定施工計劃:
1、2012年8月24日晚至2012年8月25日早完成道路的臨時圍擋搭設、路面破碎及溝槽開挖,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后拆除臨時圍擋的相關工作,保證人員及車輛的通行。
2、2012年8月25日晚至2012年8月26日早完成污水管道施工,通水試驗及回填夯實相關工作。
3、2012年8月26日至2012年8月26日晚完成道路混凝土澆注、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工作。
4、2012年8月27日早拆除道路鋪設的鋼板及相關路面清理工作。
第四章
圍擋搭設、溝槽開挖及管道施工
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勘察及業(yè)主要求,本工程施工需先搭設圍擋,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設專人疏導人流及車輛通行,圍擋數(shù)量以溝槽兩側長度為準,路面混凝土破碎,清運渣土。
然后根據(jù)大市政的污水管道路由進行土方的開挖,拆除原有堵死的污水管道,溝底重新整平夯實,開槽嚴格控制中心位置,如過障礙所產(chǎn)生溝槽變動需業(yè)主現(xiàn)場確認后下發(fā)設計變更解決,開槽斷面槽底寬為2.5米,溝槽挖深-3.6米,溝槽上口寬3.8米,
開槽發(fā)現(xiàn)土質為砂土則要增大放坡系數(shù)打支撐處理。
溝底整平夯實后采用c20
混凝土澆注管道墊層,墊層厚度為10cm,寬度以溝槽底寬為準,
堆土在溝槽南側,
溝槽兩邊清出0.5米走道,
本工程因在路面施工,
為了保證人流及車輛的通行,在溝槽表面需鋪設20mm厚鋼板做臨時通道,
鋪設鋼板長度與溝槽一致,在鋼板下采用t28d槽鋼做支撐過梁,間距為
1米做一道支撐。污水管道施工完畢,通水試驗完成后進行土方回填工作,土方在胸腔回填時采用木夯,每30cm夯實一次,密度為95%,路面以下回填,密實度為95%,回填合格后進行道路的混凝土澆注。
第五章
安全施工措施
5.1
生產(chǎn)安全保證措施
在施工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到管生產(chǎn)的同時管安全,保障職工的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受損害,全面有效的實行安全生產(chǎn)。
參加施工的各工種人員,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強化職工安全意識,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要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施工開槽作業(yè)必須設專人負責。在開槽作業(yè)之前,必須探明地下管線位置,埋深,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管線周圍2米范圍內嚴禁機械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防護欄及各種滅火裝置不得擅自拆除和挪動,個人防護用品需擺放在指定位置,便于急用。
坑槽邊坡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
4 溝槽和基坑必須隨時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為2米,上下兩道橫桿,下道橫桿距地面0.3米。
按施工平面圖要求布置堆放各種材料,設備,材料必須碼放整齊,材料堆放高度符合規(guī)定
5.2
消防保衛(wèi)措施
設警衛(wèi)值班室,并派專人負責,以防止材料,機具,設備被盜,夜間安排人員巡邏。施工現(xiàn)場設有專門的吸煙室,禁止在現(xiàn)場吸煙。
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設專人進行特別管理。對工人進行治安和消防教育,并教會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教會使用滅火器材。使用電氣焊時要有滅火設備,氣焊操作時兩瓶要保持5米安全距離。
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
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明和用火證。
動工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
第3篇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電纜碰斷架空電線路安全措施
1 一般規(guī)定
1. 認真執(zhí)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加強對公路施工安全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制,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2.路基(旁)動土工程,要提前與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做到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探測設備到位。在設備權屬管理單位的派員到場監(jiān)督下,共同探明地下管線(纜)后,再共同挖出探槽,進一步確認纜線方向和深度,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以防挖斷、壓斷、碰斷電纜、管道。要明確責任人、檢查人、監(jiān)護人和包保領導責任。
3. 未探明地下設施位置及走向前,嚴禁盲目開挖。在地下設施附近進行開挖作業(yè)時,必須設置明顯防護標志并設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嚴禁使用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施工。
4. 大型運輸車輛從既有的電線路(光纜、通訊線路)下方通過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2 防止挖斷地下管線“十嚴禁”
1.嚴禁在地下管線不明時施工;
2.嚴禁無探測設備、無安全保護措施、安全保護措施未交底進行施工;
3.嚴禁未經(jīng)安全教育的人員上崗作業(yè);
4.嚴禁未做探挖就野蠻施工;
5.嚴禁暴露在外的電纜未做防護,進行其他作業(yè);
6.嚴禁帶班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jiān)督人員不到位擅自施工;
7.嚴禁大型機械在地下管線未查明處或防護不落實進行施工;
8.嚴禁挖傷電纜不報告;
9.嚴禁在地下管線附近亂挖、亂推、亂刨;
10.嚴禁在暴露的電纜附近烤火取暖。
第4篇 開挖過程防止損傷地下管線-安全措施
為保障基坑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安全,施工前必須對地質條件與管線現(xiàn)狀進行詳查,據(jù)此制定安全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調查
為有效地防止基坑開挖過程損傷地下管線,必須對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進行仔細和認真的調查。根據(jù)調查情況制定有效的施工保護措施。
1、必須先對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勘察,由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查報告,作為基坑設計和施工的依據(jù)。
2、基坑開挖范圍內及影響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地面構筑物,施工前必須凋查清楚。現(xiàn)況各種管線,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向規(guī)劃、管線管理單位查詢,查閱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并請相關管理單位現(xiàn)場交底,必要時在管理單位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坑探。
3、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必須采取雷達探測、坑探的方法進行查明,確定管線的位置、埋深和結構形式,查明管線的使用狀況。
4、基坑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地下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現(xiàn)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5、將調查的管線、地面地下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作為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方案的依據(jù)。
二、制定現(xiàn)況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必須根據(jù)管線調查情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管線運營安全。
1、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與建設單位、規(guī)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xié)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2、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響,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時,均應進行臨時加固,經(jīng)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的調查配合會,由產(chǎn)權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對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隨時檢查、維護加固設施、保持完好,必要時進行沉降和變形觀測并記錄,確認安全,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應急預案
對于具有中、高度危險因素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第三章工程難點、施工對策與施工計劃工程難點:
土方開挖過程中護坡樁的破碎、原市政管線和電纜溝的避讓、土方開挖量大、渣土運輸車輛的出入。
施工難點的前置條件:
1、協(xié)調天街公司同意對進
b2、b3現(xiàn)場的大門處的施工并在各方面予以配合。
采取措施:b2北側室外小市政至停車場東側大市政污水管道工程,我們將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總體協(xié)調。道路破損及溝槽開挖各增加一臺大型挖掘機和路面打夯機進行施工,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工作效益完成此處的破損及開挖工作,根據(jù)實際施工現(xiàn)場的平面布置,以充分保障階段性施工重點、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為目的。
制定施工計劃:
1、2022年8月24日晚至2022年8月25日早完成道路的臨時圍擋搭設、路面破碎及溝槽開挖,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后拆除臨時圍擋的相關工作,保證人員及車輛的通行。
2、2022年8月25日晚至2022年8月26日早完成污水管道施工,通水試驗及回填夯實相關工作。
3、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6日晚完成道路混凝土澆注、路面鋪設鋼板做臨時通路工作。
4、2022年8月27日早拆除道路鋪設的鋼板及相關路面清理工作。
第四章
圍擋搭設、溝槽開挖及管道施工
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勘察及業(yè)主要求,本工程施工需先搭設圍擋,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設專人疏導人流及車輛通行,圍擋數(shù)量以溝槽兩側長度為準,路面混凝土破碎,清運渣土。
然后根據(jù)大市政的污水管道路由進行土方的開挖,拆除原有堵死的污水管道,溝底重新整平夯實,開槽嚴格控制中心位置,如過障礙所產(chǎn)生溝槽變動需業(yè)主現(xiàn)場確認后下發(fā)設計變更解決,開槽斷面槽底寬為2.5米,溝槽挖深-3.6米,溝槽上口寬3.8米,
開槽發(fā)現(xiàn)土質為砂土則要增大放坡系數(shù)打支撐處理。
溝底整平夯實后采用c20
混凝土澆注管道墊層,墊層厚度為10cm,寬度以溝槽底寬為準,
堆土在溝槽南側,
溝槽兩邊清出0.5米走道,
本工程因在路面施工,
為了保證人流及車輛的通行,在溝槽表面需鋪設20mm厚鋼板做臨時通道,
鋪設鋼板長度與溝槽一致,在鋼板下采用t28d槽鋼做支撐過梁,間距為
1米做一道支撐。污水管道施工完畢,通水試驗完成后進行土方回填工作,土方在胸腔回填時采用木夯,每30cm夯實一次,密度為95%,路面以下回填,密實度為95%,回填合格后進行道路的混凝土澆注。
第五章
安全施工措施
5.1
生產(chǎn)安全保證措施
在施工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到管生產(chǎn)的同時管安全,保障職工的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受損害,全面有效的實行安全生產(chǎn)。
參加施工的各工種人員,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強化職工安全意識,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要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施工開槽作業(yè)必須設專人負責。在開槽作業(yè)之前,必須探明地下管線位置,埋深,并在地面上做明顯標志,管線周圍2米范圍內嚴禁機械作業(yè)。
施工現(xiàn)場的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防護欄及各種滅火裝置不得擅自拆除和挪動,個人防護用品需擺放在指定位置,便于急用。
坑槽邊坡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
4 溝槽和基坑必須隨時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為2米,上下兩道橫桿,下道橫桿距地面0.3米。
按施工平面圖要求布置堆放各種材料,設備,材料必須碼放整齊,材料堆放高度符合規(guī)定
5.2
消防保衛(wèi)措施
設警衛(wèi)值班室,并派專人負責,以防止材料,機具,設備被盜,夜間安排人員巡邏。施工現(xiàn)場設有專門的吸煙室,禁止在現(xiàn)場吸煙。
油,油漆等易燃易爆品設專人進行特別管理。對工人進行治安和消防教育,并教會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教會使用滅火器材。使用電氣焊時要有滅火設備,氣焊操作時兩瓶要保持5米安全距離。
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
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明和用火證。
動工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
第5篇 開挖過程防止損傷地下管線安全措施
為保障基坑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安全,施工前必須對地質條件與管線現(xiàn)狀進行詳查,據(jù)此制定安全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調查
為有效地防止基坑開挖過程損傷地下管線,必須對工程地質條件及現(xiàn)況管線進行仔細和認真的調查。根據(jù)調查情況制定有效的施工保護措施。
1、必須先對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勘察,由相關單位出具相應的工程地質勘查報告,作為基坑設計和施工的依據(jù)。
2、基坑開挖范圍內及影響范圍內的各種管線、地面構筑物,施工前必須凋查清楚?,F(xiàn)況各種管線,建設單位必須提供有關資料,必要時向規(guī)劃、管線管理單位查詢,查閱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料,掌握管線的施工年限、使用狀況、位置、埋深等,并請相關管理單位現(xiàn)場交底,必要時在管理單位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坑探。
3、對于資料反映不詳,與實際不符或在資料中未反映管線必須采取雷達探測、坑探的方法進行查明,確定管線的位置、埋深和結構形式,查明管線的使用狀況。
4、基坑影響范圍內的地面、地下構筑物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并現(xiàn)場調查,掌握結構的基礎、結構形式等情況。 來源:考試大
5、將調查的管線、地面地下構筑物的位置埋深等實際情況按照比例標注在施工平面圖上,作為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方案的依據(jù)。
二、制定現(xiàn)況管線施工安全保護措施
必須根據(jù)管線調查情況。結合工程實際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管線運營安全。
1、對于基坑開挖范圍內的管線,與建設單位、規(guī)劃單位和管理單位協(xié)商確定管線拆遷、改移和懸吊加固措施。
2、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房屋的安全受施工影響,或其危及施工安全時,均應進行臨時加固,經(jīng)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3、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召開工程范圍內有關地上構筑物、地下管線、人防、地鐵等設施管理單位的調查配合會,由產(chǎn)權單位指認所屬設施及其準確位置,設明顯標志。
4、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專人對地下管線進行監(jiān)測,隨時檢查、維護加固設施、保持完好,必要時進行沉降和變形觀測并記錄,確認安全,遇到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三、應急預案
對于具有中、高度危險因素的地下管線、地面構筑物,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