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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消防日國旗下的講話稿
消防日國旗下的講話稿
同學們,你們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嗎?那就是一年一度的“119”消防日。說起把11月9日定為消防日的由來,還是與火警電話號碼119分不開的。因為11月9日的簡化寫法是“11、9”,同火災報警電話號碼“119”極為相似。確定11月9日為消防活動日,可以加深人們對“119”火災報警電話號碼的記憶。
今天的國旗下講話,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些防火、滅火以及自救的小知識。
防:
1、小朋友們不要玩火。
2、家里不要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要用明火(打火機、火柴等)照明尋找物品。
4、出門或睡覺前要檢查家里的電器是否已經切斷電源,煤氣閥門有沒有關好。
5、同學們不要去燃放煙花、爆竹。
6、家里在燒東西的時候,必須有人在其旁邊。
滅:
1、滅火時不要貿然打開門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2、燃氣罐著火,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捂蓋滅火,并迅速關閉閥門。
3、家里電器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4、油鍋著火,不能潑水滅火,應直接蓋上鍋蓋或用濕布覆蓋,并關閉爐灶閥門。
5、家里著火千萬不要驚慌失措,如果火勢不大,應迅速利用家中備有的`簡易滅火器材(如飲用桶裝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救火源。
救:
1、身上著火,千萬不要奔跑,可以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苗。
2、遇到火災不可乘電梯,要通過樓梯、走廊等逃生。
3、如果所有逃生路線都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等方式向窗外發(fā)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并關閉室門。
4、發(fā)生火災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更不可逃出后在進入火災現場拿東西。
5、室外著火時,如果門已發(fā)燙,千萬不可開門,以防大火躥入室內。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窗縫,并潑水降溫。
6、遇到火災,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濕的衣物、被褥等,屏住呼吸或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向安全出口方向沖出去。
7、遇到火災,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陽臺、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以用繩子或把床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栓在窗框、暖氣管、鐵欄桿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條等保護手心,順繩滑下。
我們要提高警惕,如果遇見火情,要能夠按照正確的方法處理逃生。
本周三至六年級的班隊活動,請各班以消防知識的學習、掌握為主,開展中隊活動。
第2篇 11月9日世界消防日國旗下的講話:消防安全,從我做起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消防安全,從我做起。世界上最寶貴的是什么東西?毫無疑問,是人的生命。生命對于我們只有一次,我們要倍加珍惜。
11月9日是“世界消防日”,11月9日的日數恰好與火警電話號碼119相同,而且這一天前后,正值風干物燥,火災多發(fā)的季節(jié),全國各地都在密鑼緊鼓地開展防火工作。為了增強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我國就將每年的11月9日定為全國的“消防宣傳日”。
消防安全知識的貧乏,消防安全意識的淡薄總是能讓我們看到、聽到一幕幕血的教訓:1997年5月,云南省富寧縣小學起火釀成火災,傷亡2人; xx年6月10日,廣東省汕頭市華南賓館發(fā)生火災。大火造成31人死亡、3人重傷。xx年年1月26日凌晨1時30分,東莞市大嶺山鎮(zhèn)一家庭小作坊發(fā)生火災,造成13人死亡,5人受傷。縱觀這些奪走無數生命的火災事故,有幾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釀成的惡果呢?
作為小學生,我們應將目光定位到自己身上,從平常的學習生活細節(jié)入手,注意消防安全,防止消防事故的發(fā)生。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幾點建議:
1、不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以及汽油、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2、 自覺愛護校園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如教室走廊通道的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是撲救火災的重要工具,必須處于“常備不懈”的狀態(tài)。一有火災,馬上能夠投入 使用。因此,我們平時不要隨意玩弄、挪用消防器材,或將其改變用途。如果發(fā)現損壞消防設備的行為,應立即上前制止或報告老師。
3、有的同學在到功能室上課或到運動場上體育課時,由于疏忽忘了隨手關掉電源,教室空蕩蕩的電燈、電扇卻仍然開著,存在消防隱患,一些意外事故也便有可能發(fā)生。因此,老師應嚴格要求同學在今后能養(yǎng)成隨手關電源的好習慣。
4、在教室里,不準私拉電線,不得擅自使用電器設備。
5、如果從室外進室內時,聞到石油氣味,千萬不要開燈。因為石油氣的著火點很低,在按電源開關的瞬間產生的火星會引起爆炸而發(fā)生火災事故。這時,最好的做法是立刻關掉煤氣爐,然后打開窗戶通風。
6、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識。如遇到火警應立刻逃到安全的地方,然后打119報警。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們學校,也搞過幾次的消防疏散演習,同學們也掌握了一定的知識。但我們的老師和同學還要增強意識,隨時留意安全消防報警訊號,遇到突發(fā)情況學會逃生自救。
根據我國《消防條例》規(guī)定:消防工作實行“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同時,為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國家明令禁止學校、機關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滅火。因為,同學們正處于成長發(fā)育期,還不具備成年人的思維和體力,普遍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和經驗,遇到緊急情況,往往處理不當,發(fā)生傷亡事故。如發(fā)現火災,最重要的是盡快脫離危 險,撤離火場。這樣做既可以保證自身安全,也為大人們滅火提供了方便,使他們可以集中精力滅火。從這一意義上來看,保護自身安全也為滅火工作做出了貢獻。
“遠離火災,創(chuàng)造和諧社會”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更加關愛生命,更加關注消防安全,為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