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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內部的差旅行為,確保出差活動的有效性和經濟性,同時保障員工在出差期間的工作效率與生活安全。這一制度的實施有助于優(yōu)化資源配置,減少不必要的開支,提升公司的財務管理效能,以及增強團隊的協作與溝通。
包括哪些方面
1. 出差申請:明確出差的目的、時間、地點、預計費用等,需提前提交申請并獲得批準。
2. 費用預算:制定合理的差旅費用標準,包括交通、住宿、餐飲及其它相關費用。
3. 出差審批:設立審批流程,規(guī)定審批權限,確保出差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4. 出差報銷:規(guī)定報銷流程、所需單據及審核標準,防止虛假報銷。
5. 工作報告:要求出差員工返回后提交工作報告,記錄出差成果與經驗教訓。
6. 安全管理:強調員工在出差期間的安全注意事項,提供必要的保險和應急措施。
7. 健康與福利:關注員工出差期間的健康狀況,提供必要的醫(yī)療和生活支持。
重要性
1. 財務管控:嚴格的出差管理制度有助于控制成本,避免浪費,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2. 組織效率:明確的出差流程可以減少因溝通不暢導致的時間損失,提升工作效率。
3. 員工權益:保障員工在出差期間的權益,提高員工滿意度,增強團隊凝聚力。
4. 風險防范:通過安全管理,降低員工在外的風險,維護公司聲譽。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明確每一步驟的具體要求,如申請表格的填寫、審批流程的執(zhí)行等。
2. 定期審計:定期檢查出差報銷,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
3.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出差管理制度的培訓,提高員工遵守規(guī)定的意識。
4. 反饋機制:建立反饋渠道,收集員工對制度的意見和建議,適時調整和完善。
5. 激勵措施:對于嚴格執(zhí)行制度的員工,給予適當的激勵,如優(yōu)先考慮晉升機會或獎勵。
6. 技術支持:利用數字化工具,如差旅管理系統,自動化處理出差申請、審批和報銷流程,提高效率。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公司的運營和發(fā)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l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工作,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有章可循,強化成本管理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及各子公司之國內員工(注:含臨時工、特聘員工,香港籍職員按香港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3. 出差可分為當日出差、遠途出差和國外出差三種。
3.1 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3.2 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3 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4. 當日出差
4.1 員工當日出差時填寫《外出單》由部門經理核準。
4.2 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得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廣東地區(qū)20元/餐,內地12元/餐或由各分公司根據所在地區(qū)另行制定標準,每餐標準不得超出15元為上限。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4.3 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guī)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4.4 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4.5 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特殊情況須事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
5. 遠途出差
5.1 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寫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由部門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副總裁)核準后,方可出差。
5.2 遠途出差之員工須在《出差申請書》差旅費預支欄填寫預支金額,經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后向財務部預借旅費。
5.3 出差人員因特殊情況未按程序辦理出差手續(xù)的,須請人代辦或事后回所屬單位補辦出差手續(xù)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4 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災禍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回廠需以書面報告并附相關性證據,經調查確實無誤的可報銷差旅費。
5.5 出差人員必須于返回公司后五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和《出差報告單》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后到財務部報銷差旅費。
5.6 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乘坐火車、公交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總經理(副總裁)人員核準,可乘坐空運交通工具。
5.7 出差人員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摩托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門經理以上領導核準后可實數報銷。
5.8 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5.9 各分公司人員因業(yè)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報銷差旅費。
6. 國外出差
6.1 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yè)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寫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由總裁或董事長核準。
6.2 國外出差人員得憑核準之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于出國前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6.3 出國期間有關膳宿、交通、雜費等費用依公司之規(guī)定辦理。
6.4 受國內外機構補助之出國人員,其旅費已由其它機構支給者,不得再支領任何有關差旅費,但所受補助費不足支付時,可支領其差額。
6.5 出國人員在國外之長途旅行,應以規(guī)定路程為限,如有規(guī)定以外路程之交通等費用須由總裁核準始得申報。
6.6 公司長期派駐國外之人員,在派駐地期間之待遇,由高級副總裁視其派駐地區(qū)之生活水準及公司提供之其它設施等擬訂標準后實施。
6.7 出國人員公司應給予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其投保金額標準與有關事項另行制訂。
7. 交通
7.1 至出差地點不超出600公里的原則上不得搭乘飛機,應盡量乘火車或汽車出行,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超過600公里可搭乘飛機,副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以搭乘火車或汽車為原則,特殊情形需報請總經理(副總裁)簽呈核準。
7.2 一般情況下,機票及火車票由行政部負責代購,乘坐火車的標準如下。
級別 軟臥 硬臥 軟座 硬座
一、集團總部 總裁、副總裁、助理副總裁、總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總經理、省區(qū)營運總監(jiān)
一、集團總部 總監(jiān)、高級經理、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副總經理
一、集團總部 副經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屬分公司 經理、副經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員
注:1.副主管級以上人員乘車時間必須超過6小時可乘座臥鋪。
7.2 副主管級以下人員乘車時間必須超過12小時可乘座臥鋪。
7.3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車辦法申請,經行政部核準,不得另報支交通費。
7.4 業(yè)務人員由派駐地點出差到外地拓展業(yè)務者,其市內交通費用實行固定補助的辦法,補助標準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已享受補助的不得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用,但城市之間的交通費可以附票據報銷。
7.5 與經理級以上人員隨行,其交通費參照同行人員最高級別人員標準報銷。
8. 住宿
8.1 住宿費報銷標準(必須附正式發(fā)票報支):
單位:人民幣,元/日
級別 一級城市 二級城市 三級城市
總裁 四星級或以上標準
一、集團總部 副總裁、助理副總裁、總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總經理、省區(qū)營運總監(jiān)
三星級或以下標準 三星級或以下標準 三星級或以下標準
一、集團總部 總監(jiān)、高級經理、經理
二、下屬分公司 副總經理
單人間 上限350元 實報實銷
單人間 上限300元 實報實銷
單人間 上限250元 實報實銷
一、集團總部 副經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屬分公司 經理、副經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上限20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8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50元 實報實銷
如超過2 人以上同行,同一性別的必須2人或2人以上共住一間,應選擇雙人間或3人間客房。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員
上限15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20元 實報實銷
上限100元 實報實銷
一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重慶、天津、深圳。
二級城市:特區(qū)城市(深圳除外)、各省(自治區(qū))省會城市及有國家經濟開發(fā)區(qū)之城市。
三級城市:除以上地區(qū)城市以外的城市。
8.2 員工外派到其它公司工作的,當地公司有宿舍或租屋者,除非客滿,否則出差人員不得住宿酒店,應以住宿公司宿舍為優(yōu)先,出差住宿原則由出差地公司安排。
8.3 出差人員在火車、輪船、客運車中歇夜或由出差處所免費招待住宿者,不得再報銷。
8.4 若因廣交會、展覽會、旅游城市旺季房價等原因超出住宿標準的,事先應向直屬上級報告,事后書面說明原因,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住宿費用可按實際費用報銷。
8.5 出差期間洗衣費自理,公司不予報銷。
9. 膳雜費
9.1 在出差地如無提供餐食,從出發(fā)至返回之餐費以下列上限標準報支,各公司可另行制定餐費報銷標準:
單位:人民幣元/日
職別 一級城市 二級城市 三級城市
9.2以定額方式報支餐費,不需附餐費憑證,但如接受招待用餐及宴請客人,不得再報支餐費。
9.3 核實報支之費用,如與出差同行人共餐,應予賬單上加注共餐人姓名。
9.4 員工與副經理以上級別人員一起去出差,短期出差(一周內)可參照一同出差最高級別人員餐費標準報銷,超出一周以上的,按以上標準或各單位標準報銷。
10.0差旅費預支
10.1 出差前于申請出差時同時申請差旅費預支款,其預支費用額度需經分管領導及會計審核后,方可至出納處領取。
10.2 預支款應予返回一周內結清,未予限期內結清者,公司有權自薪資中扣回。
10.3 出差至各分公司處,其食宿可由分公司代為處理。
11. 差旅費報銷
11.1 差旅費報銷憑《出差旅費申報表》申請,附相關憑證及已核準之《出差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及總經理(副總裁)核準后,向出納結清預支或支領墊付款。
11.2 出差期間因業(yè)務需要而花費的業(yè)務公關費用,另以費用申請單分別報銷,不能并入差旅費申請。
11.3 出差返回后一周內沖銷所有款項。
11.4 為便于審核,實報實銷費用盡量自己結賬,避免代他人付款。
11.5 出差人員如到家住地點出差,如在同一城市不予報銷住宿費用,伙食費、交通費用可按公司標準報銷;如家住在同一城市農村的人員可參照此辦法標準報銷。
11.6 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事先應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份由個人自理,不發(fā)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11.7 出差期間與工作有關的長途電話費用由公司報銷,非業(yè)務人員若因出差原因手機話費超出補助標準,可申請適當增加話費補助,但必須提供話費清單和客戶公司名稱。
11.8 出差期間患病, 如買藥或醫(yī)療費用, 社保不能報時,由公司按照社保報銷標準予以報銷。出差期間若患重大疾病或發(fā)生事故應及時報告公司,費用報銷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呈請公司由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后執(zhí)行。
12. 因參加炎夏戶外體力等特殊性工作, 如山上林木調查等, 特殊出差津貼補助方案由各單位自行制定,報公司總裁后執(zhí)行。
13. 業(yè)務招待費用報銷應遵循先請示后宴請的原則,招待費用應嚴格控制,杜絕鋪張浪費現象。
14. 本規(guī)定由集團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釋。
第2篇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規(guī)定(16)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規(guī)定(十六)
一、目的:明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所必須遵循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報銷步驟,確保公司資金使用得當。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體員工(副總裁以下級別)。
三、定義
(一)出差:離開原辦公地點異地(跨區(qū)/縣/市/省)辦公,當日無法返回或當日能夠返回。
(二)出差至同一分公司或業(yè)務區(qū)域(辦事處)并連續(xù)工作時間超過一月以上(節(jié)假日不計)視為派駐,按員工派駐管理辦法執(zhí)行;派駐人員出差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出差天數統計:
出發(fā):中午12點前出差(上車、船、飛機)的,當日按照1天計算;
中午12點后出差(上車、船、飛機)的,當日按照半天計算。
返回:中午12點前銷差(下車、船、飛機)的,當日不按出差計算;
中午12以后銷差(下車、船、飛機)的,當日按照1天計算。
四、申請程序
(一)出差必須是因工作需要予以提出的,申請出差的工作目的應非常明確和清晰。
(二)出差員工在出差前必須向其直接主管提出申請,詳細說明出差的目的、地點和所需的時間等相關事宜。
(三)員工出差,需本人填寫《出差申請表》(見附表一),由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簽批(《出差申請表》一式二份,審批完畢后一份交考勤管理人員備案,一份員工留存)。辦事處主任以下級別銷售人員,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按照經審批通過后的《月行程計劃表》(核銷依據)中的計劃行程執(zhí)行。區(qū)域經理以上銷售人員,根據業(yè)務需求提出出差申請。
(四)出差至分公司或辦事處者,須提前通知分公司或辦事處做好相關接待工作(特殊情況另定)。
(五)如需借款,憑簽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照借款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六)如需派車,按照現行派車管理規(guī)定辦理。
(七)所有外出培訓申請,必須經由本部門總監(jiān)(或被授權的指定人)和人力資源總監(jiān)審核批準后,方可借款。
五、交通
(一)原則上,公司對交通工具的選擇要求依次為:火車、客車、輪船、飛機,員工應根據出差路線及路程等,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各交通工具標準要求如下:
飛機經濟艙
火車/動車硬座/硬臥
輪船三等艙、二等艙(經理級及以上職務)
市內交通公交車、地鐵、出租車(經理級及以上職務)
(二)乘坐火車或長途汽車,連續(xù)乘車時間超過8小時的,可購同席硬臥鋪票。
(三)長途:始發(fā)站至終點站往返的路費,不在補貼標準之內,按發(fā)票核銷(始發(fā)、終點站指出差起止車站、港口、機場等)。凡火車票、汽車票均以微機票為準。出發(fā)地至始發(fā)站往返、終點站至目的地往返的交通工具按市內交通工具標準執(zhí)行。
(四)飛機:
1、部門經理(區(qū)域經理/ka經理/分廠廠長)及以上級別員工,因緊急公務需要可乘飛機經濟艙。
2、從公司所在地出發(fā)的機票或能確定回程的往返機票一般由行政部門負責辦理。
3、從其他地區(qū)出發(fā)或返回的機票可以自購。凡自購機票報銷時,必須同時提供登機牌存根。財務部對不能提供有效登機牌存根的機票不予票面全額報銷。
(五)如果員工選擇的交通工具超出了允許的范圍,員工本人將承擔超出部分的費用。如有例外情況,必須先經部門經理認可,并同時獲本部總監(jiān)的批準(乘坐飛機須總裁批準)。在補貼標準內憑票核銷,超出部分不予核銷。
(六)因公前往市(縣)內各類場所,屬于常規(guī)工作且能于工作日內往返,不屬出差范圍,交通工具乘坐及核銷標準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多人(2人及以上)出差起止地點相同時,若共同乘座同輛計程車出(返)差,交通費僅能由一人代表申報。
(八)低階員工隨同高階員工出差,視實際需要,可搭乘同級標準交通工具。
(九)出差時有直達車、船的須乘坐直達車、船,不準無故繞道,否則當日所有發(fā)生費用不予核銷。
(十)經理級(區(qū)域經理)以下級別員工,乘坐公交車。因緊急公務需要可乘坐出租車,須事先征得上級主管同意后方可按票實銷。
(十一)異地調動或因事至總部、分公司辦事人員,只核銷路途費及車站、港口、機場往返路費,無交通/用餐補貼。
(十二)在出差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費用,員工必須在票據背面或出差報告中注明細節(jié),包括不限于:日期、從哪里到哪里等事項(包括出租車費及租車費用)。不注明細節(jié)的交通費,公司將不予報銷。
(十三)銷售人員出差開會、培訓等期間,視同非銷售人員,參照非銷售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按同級別非銷售人員出差標準核銷,提供相關票據亦同。區(qū)域經理/ka經理同部門經理/分廠廠長級,辦事處主任/城市經理同部門主管級。
(十四)銷售人員至所屬郊縣辦理業(yè)務,須當天往返,按標準憑票報銷路途費。
(十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無交通補貼:
_中午12時以后出差或中午12時以前銷差者(員工出差不論當天能否往返,中午12時以前出差或中午12時以后銷差者,按出差全日補貼交通/用餐標準)。
_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或由出差處提供交通工具者。
_司機人員駕車出差無交通補貼,不予核銷路途費用。
六、住宿
(一)按員工級別入住,憑正規(guī)住宿發(fā)票在規(guī)定標準內按票面金額實銷,超出部分不予核銷。
(二)由出差處所免費提供住宿者,無住宿補貼。
(三)出差至分公司或辦事處,均由駐地公司或辦事處提供住宿,無住宿補貼(區(qū)域稽核人員除外)。如不能提供住宿時,須由當地主管提供未安排住宿簽字證明作為核銷依據。
(四)低階員工隨同高階員工出差,視實際需要,可入住同級標準旅館,予以核銷。
(五)出差到家庭所在地(區(qū)/縣/市),無住宿補貼。
(六)經理級以下兩人(同性別)同時出差同一地點時,應同住一房,只由一人報銷住宿費用。
(七)至所屬郊縣辦理業(yè)務,須當天往返,無住宿補貼。
(八)出差地有公司的簽約賓館時,原則上必須入住簽約賓館。若特殊情況入住非簽約賓館,費用核銷時,按簽約賓館價格予以核銷。
七、用餐
(一)按補貼標準與出差天數予以補貼,憑票核銷。
(二)員工出差1天者,當日餐費補貼按正常標準給予核銷;出差半天者無餐費補貼。
(四)員工因參加學習、培訓、會議等事宜出差,如主辦單位免費提供一餐,無用餐補貼
。
(五)普通員工隨同高層管理人員出差,一起用餐則由高層管理人員按標準報銷,員工不得額外提報補貼。
(六)出差至分公司等,如有免費提供用餐,則無用餐補貼。參加由本公司自己組織和籌辦的會議或活動,因公司通常都有就餐安排,所以對參加者不再給予額外伙食津貼。
(七)伙食費報銷,原則上需提供相關的餐飲或食品類的有效憑據。
(八)旅館住宿費用已包含用餐的;出差人員出席或陪同招待客戶就餐的,在申請出差伙食費時應做相應的扣減。
(九)在賓館或旅館內的迷你吧,酒吧,小商場等場所所消費的食品、飲料或商品等個人費用由員工自理。
八、其他費用
(一)郵費以郵局的證明為報帳憑證。
(二)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以正式的運費收據為報帳憑證。
(三)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發(fā)生的通訊,電訊費,必須提交賓館旅店結算清單或移動電訊電話局出具的有效通訊結算清單。電訊電話局出具的費用通知單不能作為有效清單,用做通訊費用報銷的依據。財務會計部將對不能提供有效清單的出差手機通訊費用不予認可和報銷。
(四)出差期間,酒店住宿費以外的個人消費(如洗衣消費、小酒吧消費等)不予核銷。
(五)與出差有關的招待費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
九、考勤
(一)出差期間按實際工作時間記錄考勤。
(二)因工作需要延期出差,須事先以電話請示部門主管同意;返回后,由主管補簽《出差申請單》。
(三)員工不得借出差之便,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項,否則視為曠工,且不報當日任何補貼。
十、出差報告、總結
(一)返回后,須在3日內完成員工《出差報告》,詳細說明起始地點、時間、任務完成情況、每日工作情況等,交直接主管審核檢查。
(二)出差期間取得的技術、培訓等資料,須及時交存相關部門存檔。
十一、核銷
(一)核銷標準:
1、具體見《銷售人員出差標準一覽表》(附表二)、《非銷售人員出差標準一覽表》(附表三);城市級別劃分見《出差城市級別劃分一覽表》(附表四)。
2、凡出差補貼,均在標準范圍內核銷,超出不支。出差費用申請人在費用報銷時應自覺扣減超出的部分。若有在規(guī)定范圍之外申請核銷的特殊費用,必須經過人力資源總監(jiān)、財務總監(jiān)會簽,或總裁批準。
3、不得在差旅費中附帶核銷其他費用,否則不予核銷差旅費用。
(二)核銷票據:
1、費用核銷時,必須提供帳單或原件發(fā)票。
2、每位員工必須詳細單獨填寫、提交自己的差旅費用報銷單。填寫時應根據具體分類歸類并填寫每項費用發(fā)生日期、地點、事由、金額和內容。如所發(fā)生的差旅費是以借款,或公司直接劃款方式支付的,還必須在費用報告相應欄目中列示。
(三)審批流程:
1、差旅費用單據由出差員工的直接主管、上級主管批準,若直接主管不在,則由部門更上一級領導批準。其他經理的簽字則不予認可。
2、審批者應按要求最大限度的進行有效控制。通過檢查每張附件,仔細查看每個費用報銷單,評估每筆支出的有效性,并注明審核日期。任何不合乎情理的費用,審批者必須提出質疑。
3、在實際審批時,審批者應參照以下幾點:
_該筆費用是必須的。
_發(fā)生費用的項目是符合本規(guī)定中的標準。
_所報銷的數額是合情合理。
_所有必須附上的文件是否已齊全。
_所有與人力資源部政策有關的費用申請,例如特殊情況下的搬遷費、探親費等,都必須經過人力資源總監(jiān),或人力資源總監(jiān)所授權的二級審批者的批準。
4、經過批準的出差費用報銷單應交財務部作以下核查:
_該報銷單是否獲得正確的審批。
_數字計算是否正確,包括匯率的計算。
_是否遵照公司有關出差費用的規(guī)定。
_有關會計人員在審核無誤后應簽字,然后在遞交財務總監(jiān)進行審批,審批完成后轉交另外會計進行報銷和相關賬務處理。
(四)非銷售人員核銷:
1、出差返回后,須在一周內將各項費用、借款一并核銷,特殊情況亦不得超過兩周。
2、若可以把幾個連續(xù)性的費用報銷單放在一起報銷,還公司款時間可適當放寬,一般不超過一月。否則,不允許把現金余額保留在費用報銷單上,必須結清余額。
3、差旅費用報銷時,由員工本人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與《費用報銷單》,以《費用報銷單》作為封面,依次附相關單據,并附《出差報告》,經部門經理或上級主管審簽后到財務部核銷。
4、如屬個人原因拖欠或延遲歸還剩余借款的,將作為個人誠信不良記錄備案,財務部將在1年之內取消其出差暫借款的資格。
5、差旅費的報銷和其他費用一樣,除特殊情況外,都將在財務部收到費用報銷單15個工作日之內(遇節(jié)假日順延),通過現金形式給予員工。
(五)銷售人員核銷:
銷售人員費用核銷按《業(yè)務人員費用核銷流程》執(zhí)行。
(六)其它:
1、凡外出培訓、學習發(fā)生的差旅費、參訓費、課程費等費用,應逐項由人力資源經理(總監(jiān))簽批。
2、事先經領導批準的,參加會議或培訓等由主辦方統一安排的相關費用實報實銷,其余個人費用不予核銷。
3、外出培訓有具體協議規(guī)定者,按協議規(guī)定核銷費用。
4、未按公司規(guī)定提前填寫、報批《出差申請表》的;未按計劃行程出差的,差旅費用不予核銷。
5、私人外出、旅行等費用,應與因公出差分開,此類費用不予報銷。
6、邀請或委托本公司外人員出差(培訓、咨詢、調研等),應報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交總經理批準。
7、員工出差購車票/機票/船票時,購買意外傷害險的費用自理。
8、公司將不負擔出差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健身和娛樂方面的費用,例如健身俱樂部、客房內的娛樂設施、收費電影或電視等。
9、任何沒有實質業(yè)務而杜撰、虛報費用的行為都屬違紀行為。弄虛做假者一旦被查實將視為“偷竊或騙取公司或其他雇員財物”(詳見獎懲制度)的行為,按公司規(guī)定處置。
10、自備車出差者,公司給予報銷過路費、燃油費。
(七)出差費用報銷無原始憑據或預支款遺失:
1、原始憑據確屬被盜,被搶,可出示當地公安或治安部門,賓館,旅店保安部門的有效證明,由員工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
提交財務會計部作為費用報銷依據。
2、原始憑據屬于員工自己保管不善而遺失,員工可與開票單位進行協商,以取得票據重新開具或取得開票單位的有效證明。不能取得重開票據或獲得有效證明的,財務會計將按照費用票據管理規(guī)定不再給予認可。為減少個人不必要的損失,希望出差員工妥善保管好原始憑據,視同自己的物品和錢包。
3、一旦員工收到預支款(或備用金)后就應該對該款項負責。如有遺失,該員工應對此負責并交還該款。如果是帳單或發(fā)票遺失,有關費用也不予報銷。除非該員工能提供相關可證明的報告,(例如公安局提供的證明、或酒店、旅行社提供的可證明該偷竊發(fā)生的證明文件),或者其他充足證明(例如所遺失帳單、發(fā)票的復印件)。
十二、職務等級確認:出差員工職務等級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備案,并正式發(fā)文通知相關部門、員工本人和財務部。員工職務若有變更,由人力資源部重新確認并通知財務部及相關部門。
十三、本規(guī)定下發(fā)之后,原各分公司/本部的出差管理規(guī)定如與本規(guī)定條款發(fā)生沖突時,以本規(guī)定為準。
十四、本規(guī)定由人力資源本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3篇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12)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十二)
第一章國內部分
第一條 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yè)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guī)定發(fā)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標準發(fā)給出差旅費。
(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出差旅費。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fā)。
(1)主管及以上級:每日120元。
(2)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1)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fā)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2)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3)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4)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fā)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guī)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 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才能憑以報支。
第七條 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 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1)下午1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2)下午8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3)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 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1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 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 調遣人員若超過1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第二章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 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guī)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xù)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 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guī)定的,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fā)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guī)定辦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 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 本公司董事、監(jiān)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 膳、宿、雜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第4篇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格式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加強公司出差管理,明確出差要求與標準,規(guī)范出差行為。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 依據:《勞動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考勤制度》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
第三條 適用:本司各級出差員工均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四條 原則:迅速、高效、節(jié)約。
第五條 出差員工必須及時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務。不得延誤工作進程;不得鋪張浪費;不得無故耽誤返回時間;
第二章 出差核準流程及相關規(guī)定
第六條 出差員工共分為管理、職員、員工三個級別。管理級別員工包括經理、廠長、副總等職務人員;職員級別員工包括主管、質檢以及辦公室、商場、辦事處等文職人員;員工級別員工包括生產車間所有一線技工、生產工、雜工等。
第七條 所有因公出差的員工在出差前須填寫《出差單》(見附表1),需明確工作任務、出差時間,經權限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八條 員工級人員出差由直屬主管審批、廠長或副總或其授權職務代理人核準;職員級別或以上人員出差由廠長或副總或其授權職務代理人審批、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差旅費的,憑核準的《出差單》到財會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差旅費預支,原則上預支金額不超過核準金額的80%。
第十條 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權限領導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限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如果違反此規(guī)定者,不予報銷差旅費,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第十一條 出差工作以計件為報酬的員工與職員級別或以上人員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出差工作以計時為報酬的員工,出差時間及加班時間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第十二條 出差員工在返回后24小時內憑有效《出差單》到行政人事辦理考勤登記。
第十三條 出差結束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出差費用報銷明細表》(見附表3)核銷出差費用及提交《出差報告單》(見附表4)等相關報告。
第三章 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在市內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權限領導審核批準。公共交通費用憑據實報實銷。
第十五條 公司員工在外地出差,一般情況下乘坐長途汽車及火車,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快車、飛機的(以經濟艙為主),事前須經權限領導審核批準。交通費用憑據實報實銷。
第十六條 住宿費、伙食費按《出差員工食宿標準》(見附表2)報銷,超標自付;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與交際費等不得重復報支。
第十七條 出差公關或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的由出差員工自理。
第十八條 差旅費用一律憑證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第十九條 不同級別的員工共同出差,住宿可按高級別員工標準執(zhí)行,其他費用標準不變。
第二十條 報銷住宿費需附清單,如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50%支付;出差當日返回不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配合財務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財務部需對出差費用進行審核,對違反規(guī)定的予以退回,不予報銷。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廠長、副總審核, 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核準:審核:審核: 擬訂:馬
出差單
出差費用報銷明細表
出差報告單
第5篇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12)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有關問題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領導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應遵照執(zhí)行。
(二)出差人憑經批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存檔以便核查開支的審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內應報清費用并結清暫支款,未在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申請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核后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指定并核準。
第四條 工作日出差不得計加班費,但假日酌情予以計薪。
第五條 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經請示延時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六條出差地區(qū)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由財務部另行確定。(財務總監(jiān)制定)
第八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規(guī)定標準憑據報銷,超過標準自付。
(二)膳食費、通訊費按規(guī)定補貼標準領取。
(三)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四)如無法取得支出之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由經理核準后,才能報銷。
第6篇 某機械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機械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一、原則
1、適用人員:上海__機械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2、適用范圍:從事與工作內容相關聯的出差事宜。
3、出差標準:劃分塊區(qū)、設定費用、憑證報支、超出自負。
4、管理原則:明確批準權限,提供適度工作環(huán)境,合理控制費用支出。
二、出差類別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往返的。
2、短期出差:出差當日不能往返、且一次出差時間沒有超過10天。
3、長期出差:一次出差時間連續(xù)超過10天以上。
4、國外、港澳臺。
本條規(guī)定中的出差天數,以員工打卡時間為準;不能以打卡確認時間的,以交通工具時間為準。中午12時以前離開的,界定為一天,以后為半天;中午12時以前返回的,界定為半天,以后為一天。
三、出差批準
1、員工出差需填寫《出差派遣(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出差(表一中不需要的除外)。
員工出差“申請”或“派遣”可以由本人填寫、也可以由部門主管填寫。
《出差派遣(申請)單》存放在內部局域網上,可自行下載;也可向前臺或銷售部文員處領取。
出差批準流程:本人填單(一式二份:一份部門留存、一份交前臺記作考勤。前臺每月匯總后交檔案室)、合適主管(組長)批準、行政人事部備案后交前臺
2、出差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遲天數,可以采用即時通信方式,按層級事先報告并履行批準程序(事后,仍然需要履行出差表的書面批準)。
3、各級主管(組長)須對員工出差事由、出差時間進行嚴格審定并安排好代理人員。
4、出差申請的批準權限見下表一。
序號 職級 當日出差 短期出差 長期出差 國外出差
表一中,最終審批人不是直接主管的,最終審批人之前的各級主管均應審核簽字。若時間緊急,可以直接取得最終審批人的審批,但事后應補全手續(xù)。
部門經理、主管、組長:是經部門提名、總經理批準任命的職務。
塊長:是經行政人事部任命、總經理批準的職務。
四、暫支款辦理
1、員工憑《出差派遣(申請)單》可以向財務部借款。
-----借款前應完成《出差派遣(申請)單》的審批
-----出差人員必須借款的,應在《出差派遣(申請)單》中說明,經審批的《出差派遣(申請)單》是辦理借款的依據
------前款未還清,或沒有合理理由經常逾期的,財務部可以拒絕暫支借款。拖欠暫支借款的辦法依照財務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員工出差結束須在返廠后的三天內結清出差費用(遇節(jié)假日順延)并履行主管(組長)簽批、行政人事部審核、財務部經理批準程序。
3、各部門依照層級對《差旅費報銷單》進行特定審核。
-----申請部門主管審核內容:員工出差的相應差旅費是否超支,如果超支,應注明
------行政人事部審核內容: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是否符合公司規(guī)定
五、出差與補貼標準見下表二
1、一般情況下,員工出差的住宿、補貼報銷標準如下表。
標準 人員
食宿:a類城市 b類城市 c類城市
往返交通
補貼
備注:
1、a類城市:包括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深圳、青島、寧波、廈門、大連
2、b類城市:包括沿海地區(qū)的非省會城市
3、c類城市:除a和b之外的其它縣市
4、長途車費:是指從上海行政區(qū)域出差到異地的車費
5、火車以最快到達時間
2、往返火車站/機場以及在出差地點使用的交通方式
員工出差以乘坐公共汽車、軌道交通為主
員工攜帶配件出差、且重量達到20公斤及以上,須在《出差派遣(申請)單》上注明,可以乘坐出租汽車
城市公交結束,可以乘坐出租汽車
特殊情況產生,經合適主管批準可以乘坐出租汽車
3、同行住宿
兩人或以上同行,如果是同性,應當入住標準房。
六、差旅費報銷
1、員工憑住宿發(fā)票、火車票(飛機票)以及交通車票報銷。
2、員工憑開具的就餐發(fā)票、收據按照規(guī)定給予補貼。
3、由對方提供住宿,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七、其它
1、售后員工出差每天須以一定方式向合適主管匯報。
2、售后員工出差結束須將測評的《客戶滿意度調查表》交銷售部文員。銷售部文員須將每次售后情況向銷售部經理報告。
銷售部文員須對《客戶滿意度調查表》以電子版作好匯總、保存,同時在每季度末將《客戶滿意度調查表》裝訂成冊交檔案室。
《客戶滿意度調查表》可向銷售部文員處領取。
3、員工出差結束由合適主管簽署考勤。
4、公司按標準給予出差員工補貼,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
5、員工出差發(fā)票報銷有弄虛作假行為按規(guī)定處理。
6、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屬行政人事部。
本辦法已在2022年6月8日交由各部門充分討論、2022年6月28 日再次征集各部門意見,經總經理批準,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第7篇 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對于出差的員工,如何做好出差的費用報銷管理,出差的員工各其規(guī)章制度等。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條目的
為統一、規(guī)范員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確出差費用預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三條公司員工出差分為:省內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條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出差登記表》,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填寫的,須在到達出差目的地開展工作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出差結束時間的填寫。
第五條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辦公室主任處。
第六條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須打卡,若因個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視為無效,不予發(fā)放出差補貼;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預見性的原因無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負責人需要及時跟相關上級主管確認其加班事宜。
第七條出差員工在生活費用、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不得損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八條出差員工補休規(guī)定見下表:
出差員工補休規(guī)定
返回派出地時間
乘車時間
補休時間
返回派出地時間≥14:00
乘車時間<6小時
0天
6小時≤乘車時間<12小時
半天
乘車時間≥12
1天
注:1. 出差員工返回到派出地的時間以實際到達派出地車站時間為準。
2.在14:00之前到達派出地的不管乘車時間是多長,都不能再補休,到達當天休息但按正常出勤算。
第三章生活費管理規(guī)定
第九條員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內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費的限額為1000元。
第十條出差人員如需借支生活費,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填寫的《出差登記表》中填寫借支金額,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出納人員確認審批結果,辦理費用借支手續(xù)即可。
第十一條出差需借大筆現金時,須在出差前三個工作日向財務部申請;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條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返回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生活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生活費報銷手續(xù)。
第四章交通費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三條員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須嚴格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出差員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標準見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規(guī)定
火車乘坐規(guī)定
1.出發(fā)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xù)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乘坐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火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汽車乘坐規(guī)定
1.出發(fā)地與到達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員工出差啟程時間在晚上八時至次日早上七時之間且乘坐時間6小時以上;
3.員工出差連續(xù)乘車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個皆可購買臥鋪票,不符合者皆買坐票。
注:汽車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若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臥鋪票,則須服從公司其他安排。
飛機乘坐規(guī)定
經理級員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飛機,其他級別員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飛機,出差路途較遠且出差任務緊急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注:飛機票統一由公司安排購買。
其它情況
員工在出差地處理事務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主,可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乘坐出租車。
第十四條出差員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個工作日告知辦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辦公室主任有足夠時間去訂購車/機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到辦公室主任處領取車/機票。
第十五條交通費報銷規(guī)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交通費用報銷手續(xù),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交通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符合購買火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火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和直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慢車或直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60%發(fā)給補助;乘坐特快列車的員工,按特快列車軟(硬)席坐位票價的50%發(fā)給補助;乘坐新型空調特快列車和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的員工,分別按其軟(硬)席座位票價的30%發(fā)給補助。
(三)符合購買汽車臥鋪票的條件而無法購買汽車臥鋪票的員工,除憑車票報銷車費外,乘坐慢車班次的員工,按慢車坐票票價的60%發(fā)給補助;乘坐直達快班的員工,按直達快班坐票票價的50%發(fā)給補助。
(四)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第五章住宿費管理規(guī)定
第十六條全國各類城市等級劃分標準:
類別
城市
a類(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廣州、深圳
b類(大型城市)
重慶、天津、杭州、南京、哈爾濱
c類(中大型城市)
武漢、沈陽、濟南、長春、石家莊、長沙、成都、西安、昆明、鄭州、福州、南昌、南寧、合肥、烏魯木齊、大連、青島
d類(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貴陽、蘭州、海口、寧波、溫州、廈門、珠海、中山、東莞、臺州、泉州、汕頭、無錫、蘇州、徐州、湖州、湛江、煙臺、淄博、濰坊、濟寧、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齊齊哈爾、包頭、株洲、常德、洛陽、宜昌、綿陽、襄樊、荊州、南陽
e類(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邊遠小型城市及地區(qū),在此不一一列舉
全國各類城市分類
第十七條員工出差的住宿標準須嚴格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者,超標準部分將自行承擔,住宿費用標準見下表:
第十八條出差員工住宿管理規(guī)定
(一)總裁、總經理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套房,環(huán)境優(yōu)雅須帶有會客室,所在區(qū)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車。
(二)副總經理、總監(jiān)住宿標準為三星級酒店標準間。
(三)經理級住宿標準為普通商務酒店。
(四)各區(qū)辦公室主任可根據實際需要與當地商務酒店簽定長期合作協議。
(五)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出差時,除男女有別可分開住宿外,無特殊情況不可獨自開房住宿;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崗位級別員工同住一間房間時,以崗位級別高的員工住宿費用可報銷額度作為標準,不累加住宿人員可報銷額度。
第十九條住宿費用報銷規(guī)定
(一)員工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住宿費有效憑證(國家認定的統一發(fā)票)到財務部辦理住宿費用報銷手續(xù),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住宿費用員工自行承擔。
(二)出差員工住在親友家,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三)出差人員外出期間生病,確需住院治療,應立即向上級領導申請休假,住院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六章補貼規(guī)定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出差員工在啟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時刻出發(fā)皆可享有出差補貼,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當天不享有出差補貼。
第二十一條出差補貼費隨當月工資一齊發(fā)放,享有出差補貼的天數要扣除出差期間休假的天數;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補貼,不同時享有加班補貼。
第二十二條員工出差補貼規(guī)定如下:
出差補貼按照出差目的地地域等級不同劃分如下表:
城市等級
a類城市
b類城市
c類城市
d類城市
e類城市
補貼額度
市場部員工:
90元/天
市場部員工:
70元/天
市場部員工:
50元/天
市場部員工:
40元/天
市場部員工:
35元/天
其他員工:
70元/天
其他員工:
50元/天
其他員工:
40元/天
其他員工:
30元/天
其他員工:
25元/天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以上工作失誤內容未詳盡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誤行為,公司有權決定失誤等級予以相應處罰,經公司研究后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guī)則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總公司行政部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各相關人員須嚴格執(zhí)行。
第8篇 g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zhí)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fā)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guī)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9篇 投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投資管理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guī)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以及所屬子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出差類型
(一)當日出差:出差當日能往返者。
1.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
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權責單位核準按遠途出差辦理。
3.短途出差原則上只允許乘坐汽車、火車硬座交通工具。
(二)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1.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8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四條出差審批流程
(一)個人申請出差
1.主管級以下人員出差應提前1-3日辦理出差申請,按要求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并按審批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zhí)行出差,并報行政部備案。
2.主管級以上的出差須提前1-3日辦理出差申請,按要求填寫《出差審批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出差,報行政部備案。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權責部門、總經理、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yè)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經總經理批準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并經相關人員簽字后方可執(zhí)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guī)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xù)的,出差前可以電話和短信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xù)。
3.出差員工(總經理級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員考勤執(zhí)行員辦理外出考勤登記和核實。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
第五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
(一)出差時間規(guī)定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fā)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后出發(fā)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后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如下表: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交通費用住宿標準出差補貼
重點城市一級城市二級城市縣級以下城市遠途出差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實支350元/日250元/日200元/日150元/日80元/天40元/天
業(yè)務或其他人員實支25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備注: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
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3、重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
4、對于需報住宿人員,出差期間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住宿費用標準原則上實報實銷,上限不得超過該表所核定的住宿標準,如超出該住宿標準,則超出部份自理;
5、所有報銷項目需持相關票據,如確實不能提供相關票據的項,需寫情況說明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方可報銷,否則不予以報銷。
六條、出差費用的預借支、核銷流程
(一)出差費用預借支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由財務部按出差地點及差期時間核定。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3.預借支:
(1)所有預借支都需報總經理、常務副總審批,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出差結束后5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fā)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5)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總經理須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并審批。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1.核銷規(guī)定:
(1)住宿費用按實報銷,最高不得超過本制度所訂標準,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2)業(yè)務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fā)票等票據報銷,如確實不能提供相關票據的項,需寫情況說明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方可報銷,否則不予以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出差人員未經核準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后予以報銷。
(5)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jié)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部門批準并由行政部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
2.核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并向本部門負責人呈交一份出差報告單。
(2)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后,依財務部規(guī)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fā)票(補貼部份不需發(fā)票)。
(3)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財務部,由財務部審核并按財務報銷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4)經相關人核準后,方可到財務領取報銷費用。
(5)涉及超出規(guī)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所報銷金額的6折
支付。
第10篇 家具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家具公司員工出差管理辦法(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加強公司出差管理,明確出差要求與標準,規(guī)范出差行為。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依據:《勞動管理規(guī)章制度》《員考勤制度》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
第三條適用:本司各級出差員工均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四條原則:迅速、高效、節(jié)約。
第五條出差員工必須及時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務。不得延誤工作進程;不得鋪張浪費;不得無故耽誤返回時間;
第二章出差核準流程及相關規(guī)定
第六條出差員工共分為管理、職員、員工三個級別。管理級別員工包括經理、廠長、副總等職務人員;職員級別員工包括主管、質檢以及辦公室、商場、辦事處等文職人員;員工級別員工包括生產車間所有一線技工、生產工、雜工等。
第七條所有因公出差的員工在出差前須填寫《出差單》(見附表1),需明確工作任務、出差時間,經權限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第八條員工級人員出差由直屬主管審批、廠長或副總或其授權職務代理人核準;職員級別或以上人員出差由廠長或副總或其授權職務代理人審批、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差旅費的,憑核準的《出差單》到財會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差旅費預支,原則上預支金額不超過核準金額的80%。
第十條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權限領導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限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如果違反此規(guī)定者,不予報銷差旅費,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第十一條出差工作以計件為報酬的員工與職員級別或以上人員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出差工作以計時為報酬的員工,出差時間及加班時間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第十二條出差員工在返回后24小時內憑有效《出差單》到行政人事辦理考勤登記。
第十三條出差結束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出差費用報銷明細表》(見附表3)核銷出差費用及提交《出差報告單》(見附表4)等相關報告。
第三章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在市內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權限領導審核批準。公共交通費用憑據實報實銷。
第十五條公司員工在外地出差,一般情況下乘坐長途汽車及火車,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快車、飛機的(以經濟艙為主),事前須經權限領導審核批準。交通費用憑據實報實銷。
第十六條住宿費、伙食費按《出差員工食宿標準》(見附表2)報銷,超標自付;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與交際費等不得重復報支。
第十七條出差公關或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的由出差員工自理。
第十八條差旅費用一律憑證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第十九條不同級別的員工共同出差,住宿可按高級別員工標準執(zhí)行,其他費用標準不變。
第二十條報銷住宿費需附清單,如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50%支付;出差當日返回不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配合財務部監(jiān)督落實執(zhí)行,財務部需對出差費用進行審核,對違反規(guī)定的予以退回,不予報銷。
第二十二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經廠長、副總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核準:審核:審核:擬訂: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