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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消防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05-11 查看人數:64

醫(yī)院消防制度

包括哪些

一、消防安全責任 1. 醫(yī)院各科室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2.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機制,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3. 對易燃易爆物品實行嚴格管理,制定專門的存儲和使用規(guī)定。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 定期進行消防設施檢查,如滅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標志等,確保其正常運行。

2. 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不得隨意堆放物品。

3. 對醫(yī)院內的電氣設備進行定期維護,防止因電氣故障引發(fā)火災。

三、火源控制 1. 嚴禁在非指定區(qū)域吸煙,嚴格執(zhí)行禁火規(guī)定。

2. 對廚房、實驗室等重點部位加強火源管理,配備必要的防火設備。

四、應急預案演練 1. 定期組織全院范圍的消防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火災的能力。

2. 演練后進行總結評估,不斷優(yōu)化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

1. 發(fā)現火警時,立即啟動火警報警系統(tǒng),通知相關人員。

2. 第一發(fā)現人應立即使用最近的滅火器材嘗試初期撲救,并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3. 消防控制室接報后,迅速啟動消防應急預案,通知醫(yī)院應急指揮中心。

4. 指揮中心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同時撥打119報警。

5. 疏散過程中,確保病人安全,優(yōu)先疏散重癥及行動不便者。

6. 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滅火救援,直至火勢完全撲滅。

上墻模板

1. 消防安全責任人名單及聯(lián)系方式

2. 消防設施分布圖及使用說明

3. 緊急疏散路線圖

4. 禁止吸煙標識

5.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

6. 火災應急流程圖

以上各項制度旨在確保醫(yī)院的消防安全,各科室應嚴格執(zhí)行,全體員工需熟悉并遵守。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應時刻保持警惕,預防火災發(fā)生,一旦發(fā)生火情,能迅速、有序地進行應對,保障患者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醫(yī)院消防制度范文

第1篇 人民醫(yī)院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2篇 y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y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fā)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xié)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fā)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qū)、中心供氧區(qū);嚴禁煙火區(qū)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科同意,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第3篇 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負責保衛(wèi)工作的副院長領導,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組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在院綜治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xié)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了3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防火負責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j-作發(fā)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意見。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qū)、中心供氧區(qū);禁止煙火區(qū)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設備倉庫、放射科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組同意,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擴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組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組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買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人民醫(yī)院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5篇 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為規(guī)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確重要事項與責任目標,保障醫(yī)院消防安全與運營秩序,制定本制度。

2、內容2.1 庫房消防管理

2.1.1 各級各類庫房的消防工作必須由科室領導主抓并負責,專職專人管理,建立晝夜值班巡邏制度,并對新職工進行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1.2 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垛與垛間距不小于

1 米,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 2 米。

易相互發(fā)生反應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醒目標明物品名稱和滅火方法。

2.1.3 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嚴格控制溫、濕度不超標準。

物品入庫應當有專人檢查,禁帶火種入庫。

對包裝破損的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4 庫房內不得堆放大量紙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學物品。

2.1.5 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絕對不許吸煙和使用電爐,庫房內電線應穿管,不得使用超過 60w 以上的白熾燈并加裝防爆罩,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2.1.6 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牌,庫區(qū)內的消防設施必須處于良好狀態(tài),滅火器不得挪用。

倉庫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2.1.7 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本帳冊、雙把門鎖、雙人領發(fā)、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

2. 2手術室消防管理

2.2.1 手術室其火災危險性主要與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劑有關,其吸入濃度大都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范圍之內。

必須落實如下防火防爆措施:2.2.

1.1 手術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排風不得再循環(huán)使用。

2. 2.

1.2 控制易燃物。

操作要謹慎,絕對禁止任何火種。

不得使用盆裝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藥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儲存。

其中氧化亞氮必須與其它可燃品分開存放。

2.2.2 應有靜電消除措施。

應采用特制的導電軟管,鋪設接地的銅板或金屬網,用易燃性麻醉藥的過程中,禁止使用電灼、電凝器、激光刀。

凡需使用心電圖、除顫器、內窺鏡等帶電器械,各項檢查工作均應在手術前做好;

手術室內非防爆型開關、插頭,應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術完畢,乙醚蒸氣排除干凈后,方可切斷或拔去插頭;

手術室內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電源、動力系統(tǒng)的電源設備絕緣性能必須良好,防止短路產生火花。

2. 3氧氣站消防管理

2.3.1 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電源。

氧站周圍架設高、低壓電纜應大于安全距離。

2.3.2 做好避雷和防靜電保護。

2.3.3 氧站工作區(qū)嚴禁煙火,杜絕明火。

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進工作區(qū)。

2.3.4 工作人員熟悉操作規(guī)程,熟悉管道、閥門使用方法,并制定應急處理的預案,進行演練。

2.3.5 按規(guī)定進行加氧等操作,加氧時清理四周火源,無關車輛不得進入,確保進出安全。

2.3.6 做好其他相關人員的防火工作。

進入氧站工作區(qū)一切人員事先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服從管理。

2. 4放射科消防管理

2.4.1 __線機室除了保證安裝機器所需的面積外,還必須有足夠的余地,做到環(huán)境寬敞、通風良好,以保證正常工作和機器的散熱。

2.4.2 中型以上的診斷用__線機,應設置一個專用的電源變壓器。

為保護高壓電纜,__線機用的電纜應敷設于電纜溝內,纜溝應封閉,防止老鼠咬壞電纜。

2.4.3 __線機及其設備部件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2.4.4 控制臺應置于空氣流通、整潔、干燥的場所,切忌潮濕、灑水并應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

2.4.5 組合機頭散熱不強,其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可太長,溫度高時,可用電風扇幫助散熱。

2.4.6 高壓發(fā)生器及機頭不應隨意打開觀察窗口和擰松四周的固定螺絲,以防落入灰塵。

2.4.7 在工作中要經常察聽高壓發(fā)生器或機頭是否有異常聲響,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電聲,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維修。

2. 5藥庫、藥房、制劑室消防管理

2.5.1 藥庫

2.5.1 .

1 藥庫位置應設在醫(yī)院一角,不得與門診病房等病員密集的地方毗鄰,不得靠近膠片室、手術室、鍋爐房等建筑。

2.5.1 . 2 易燃藥品或含有較多易燃品的藥品,如酊劑、醑劑等,應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藥品架中,乙醚應避光儲存,室溫不超過28℃。

2.5.1 . 3. 在儲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時應分庫或單獨存放,并有排通風設備,開關、照明應設在室外,中藥庫中存放大量中草藥時,應定期翻堆、散熱,以防自燃。

2.5.1 .

4 藥品儲存時,氧化性的藥品與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藥品等不得混放,應分間儲藏;

苦味酸、疊氮鈉、大量的硝酸甘油片劑,亞硝異物酸等藥品應單獨存放;

疊氮納應儲存在沙盤內,高錳酸鉀、重鉻酸鉀、雙氧水等氧化劑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

2.5.2 藥房

2.5.2 .

1 含醇量高的酊劑、醑劑等,大包裝存量不宜超過2日量。

乙醇、乙醚等易燃液體以1日量為宜,乙醇等易燃液體以500ml瓶裝為宜,配方配制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時,不得用紙袋包裝,并不得與其他藥品配伍或混放。

2.5.2 . 2 化學性質相互抵觸或相互作用后有著火或爆炸危險的氧化劑與還原劑、氧化劑與可燃品、苦味酸與金屬鹽等藥品均屬配伍禁忌,苦味酸應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將苦味酸結晶直接發(fā)出。

2.5.2 . 3. 藥房內有大量廢棄的紙盒說明書等可燃物品,應集中放在金屬桶中,不得隨地亂丟。

2.5.3 制劑室

2.5.3 .

1 制劑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劑,應分室儲存,遠離明火熱源;

液狀石蠟、酊劑、凡士林等應注意保管,與明火及性質相抵觸的藥物進行隔離。

2.5.3 . 2 使用火棉膠套封口時,應在排氣罩下進行;

剝下的零星火棉膠必須放在有蓋的搪瓷桶內;

廢火棉膠應及時處理掉或浸沒在水中。

2.5.3 . 3. 配制比例乙醇溶液時,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現意外應立即打開門窗、熄滅明火。

2. 6生化檢驗室消防管理

2.6.1 平面布置

2.6.1 .

1 生化檢驗室不宜設在門診病人密集的地區(qū),也不宜設在醫(yī)院主要通道口。

2.6.1 . 2 試劑櫥應放在室內一角,電烘箱,高速離心機應設在另外一角。

2.6.1 . 3. 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使有毒、易燃氣體蒸氣能及時排出。

2.6.2 試劑的儲存與保管

2.6.2 .

1 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體應放在試劑櫥底層陰涼處;

高錳酸鉀、重鉻酸鉀等氧化劑與易燃有機物必須隔離儲存,不得混放;

乙醚應避光儲藏,未用完的不能儲存在普通冰箱,以免發(fā)生爆炸。

2.6.2 . 2 用作反腐劑的疊氮鈉有爆炸危險且劇毒,應包裝好放在黃沙桶內,專柜保管,平穩(wěn)防震,雙人雙鎖,苦味酸應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觸及金屬。

2.6.2 . 3. 試劑標簽必須齊全、清楚,以防弄錯后發(fā)生異常反應引起危險,應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清理。

2.6.2 .

4 乙醇用量較大應另室單獨存放,有液化氣的也應分室儲存。

2.6.3 主要操作

2.6.3 .

1 多次回收套用溶劑,應注意產生過氧化物的危險,特別是乙醚。

2.6.3 . 2 使用各種燒瓶,瓶內外均有可靠溫度計。

2.6.3 . 3. 使用烘箱操作時,含有易燃溶劑樣品不得用電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嚴格按說明書操作注意事項執(zhí)行。

2.6.3 .

4 加熱用酒精燈的點火燈頭應為瓷質,不得用鐵皮;

正燃燒的酒精燈不得添加酒精;

熄滅酒精燈火焰時應加蓋熄滅,不得口吹;

必須使用的電爐采用封閉半封閉式;

玻璃儀器不得直接放在電爐上,而應下襯專用石棉網。

2.6.3 .

5 對易分解的試劑或強氧化劑(如過氮酸)在加熱時易爆炸,務必小心,應在通風櫥內操作;

每次操作完畢后,應立即將易燃劇毒品歸回原處,不得在臺上存放;

室內檢驗的電氣設備,應合格安裝,定期檢查,防止漏電、短路、超負載等不正常情況;

一切烘箱等發(fā)熱體不得直接放在木臺上,烘箱鐵皮架與木臺之間應有磚塊、石棉板等隔熱材料墊襯。

第6篇 某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y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fā)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xié)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fā)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qū)、中心供氧區(qū);嚴禁煙火區(qū)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

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科同意,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第7篇 建康醫(yī)院消防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醫(yī)院消防與安全管理制度

1. 全面落實國家公安部關于《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

2. 落實逐級安全責任制(院所、處科、班組)明確職責、有專人負責,落實責任,有不斷完善和落實各類應急處置預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蓋面,把刑事、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 醫(yī)院要對醫(yī)護人員經常進行安全保衛(wèi)、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切實做好應急醫(yī)療救護工作,加強培訓和演練。

4. 門衛(wèi)、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值勤人員忠于職守、堅守崗位、認真檢查,熟悉處置應急處置組織程序和措施;值班日記、巡查記錄。

5. 加強對重點要害部門的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各項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制度、來訪登記制度、安全應急預案;財務、收費處等部門,貴重物品使用、保管、存儲、運輸;存放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的部門應當作為重點部門管理。

6. 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防入侵、電視監(jiān)控、消防報警等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并能正常發(fā)揮作用。

7. 建筑結構符合公安部門有關防護要求,環(huán)境與清潔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堆放雜物,禁止吸煙。

8. 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設置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暢通,配置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和應急燈;夜間防火巡查符合消防安全有關規(guī)定,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與演練。

第8篇 z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確重要事項與責任目標,保障醫(yī)院消防安全與運營秩序,制定本制度。

2、內容

2.1 庫房消防管理

2.1.1 各級各類庫房的消防工作必須由科室領導主抓并負責,專職專人管理,建立晝夜值班巡邏制度,并對新職工進行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1.2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垛與垛間距不小于 1 米,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 2 米。易相互發(fā)生反應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醒目標明物品名稱和滅火方法。

2.1.3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嚴格控制溫、濕度不超標準。物品入庫應當有專人檢查,禁帶火種入庫。對包裝破損的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4庫房內不得堆放大量紙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學物品。

2.1.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絕對不許吸煙和使用電爐,庫房內電線應穿管,不得使用超過 60w 以上的白熾燈并加裝防爆罩,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2.1.6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牌,庫區(qū)內的消防設施必須處于良好狀態(tài),滅火器不得挪用。倉庫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2.1.7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本帳冊、雙把門鎖、雙人領發(fā)、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

2.2手術室消防管理

2.2.1 手術室其火災危險性主要與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劑有關,其吸入濃度大都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范圍之內。必須落實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2.1.1 手術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排風不得再循環(huán)使用。

2.2.1.2 控制易燃物。操作要謹慎,絕對禁止任何火種。不得使用盆裝酒精泡手消毒。易燃藥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儲存。其中氧化亞氮必須與其它可燃品分開存放。

2.2.2 應有靜電消除措施。應采用特制的導電軟管,鋪設接地的銅板或金屬網,用易燃性麻醉藥的過程中,禁止使用電灼、電凝器、激光刀。凡需使用心電圖、除顫器、內窺鏡等帶電器械,各項檢查工作均應在手術前做好;手術室內非防爆型開關、插頭,應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術完畢,乙醚蒸氣排除干凈后,方可切斷或拔去插頭;手術室內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電源、動力系統(tǒng)的電源設備絕緣性能必須良好,防止短路產生火花。

2.3氧氣站消防管理

2.3.1 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電源。氧站周圍架設高、低壓電纜應大于安全距離。

2.3.2 做好避雷和防靜電保護。

2.3.3 氧站工作區(qū)嚴禁煙火,杜絕明火。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進工作區(qū)。

2.3.4 工作人員熟悉操作規(guī)程,熟悉管道、閥門使用方法,并制定應急處理的預案,進行演練。

2.3.5 按規(guī)定進行加氧等操作,加氧時清理四周火源,無關車輛不得進入,確保進出安全。

2.3.6 做好其他相關人員的防火工作。進入氧站工作區(qū)一切人員事先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服從管理。

2.4放射科消防管理

2.4.1_線機室除了保證安裝機器所需的面積外,還必須有足夠的余地,做到環(huán)境寬敞、通風良好,以保證正常工作和機器的散熱。

2.4.2 中型以上的診斷用_線機,應設置一個專用的電源變壓器。為保護高壓電纜,_線機用的電纜應敷設于電纜溝內,纜溝應封閉,防止老鼠咬壞電纜。

2.4.3_線機及其設備部件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2.4.4 控制臺應置于空氣流通、整潔、干燥的場所,切忌潮濕、灑水并應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

2.4.5 組合機頭散熱不強,其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可太長,溫度高時,可用電風扇幫助散熱。

2.4.6 高壓發(fā)生器及機頭不應隨意打開觀察窗口和擰松四周的固定螺絲,以防落入灰塵。

2.4.7 在工作中要經常察聽高壓發(fā)生器或機頭是否有異常聲響,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電聲,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維修。

2.5藥庫、藥房、制劑室消防管理

2.5.1 藥庫

2.5.1.1 藥庫位置應設在醫(yī)院一角,不得與門診病房等病員密集的地方毗鄰,不得靠近膠片室、手術室、鍋爐房等建筑。

2.5.1.2 易燃藥品或含有較多易燃品的藥品,如酊劑、醑劑等,應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藥品架中,乙醚應避光儲存,室溫不超過28℃。

2.5.1.3 在儲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時應分庫或單獨存放,并有排通風設備,開關、照明應設在室外,中藥庫中存放大量中草藥時,應定期翻堆、散熱,以防自燃。

2.5.1.4 藥品儲存時,氧化性的藥品與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藥品等不得混放,應分間儲藏;苦味酸、疊氮鈉、大量的硝酸甘油片劑,亞硝異物酸等藥品應單獨存放;疊氮納應儲存在沙盤內,高錳酸鉀、重鉻酸鉀、雙氧水等氧化劑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

2.5.2 藥房

2.5.2.1 含醇量高的酊劑、醑劑等,大包裝存量不宜超過2日量。乙醇、乙醚等易燃液體以1日量為宜,乙醇等易燃液體以500ml瓶裝為宜,配方配制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時,不得用紙袋包裝,并不得與其他藥品配伍或混放。

2.5.2.2 化學性質相互抵觸或相互作用后有著火或爆炸危險的氧化劑與還原劑、氧化劑與可燃品、苦味酸與金屬鹽等藥品均屬配伍禁忌,苦味酸應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將苦味酸結晶直接發(fā)出。

2.5.2.3 藥房內有大量廢棄的紙盒說明書等可燃物品,應集中放在金屬桶中,不得隨地亂丟。

2.5.3 制劑室

2.5.3.1 制劑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劑,應分室儲存,遠離明火熱源;液狀石蠟、酊劑、凡士林等應注意保管,與明火及性質相抵觸的藥物進行隔離。

2.5.3.2 使用火棉膠套封口時,應在排氣罩下進行;剝下的零星火棉膠必須放在有蓋的搪瓷桶內;廢火棉膠應及時處理掉或浸沒在水中。

2.5.3.3 配制比例乙醇溶液時,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現意外應立即打開門窗、熄滅明火。

2.6生化檢驗室消防管理

2.6.1 平面布置

2.6.1.1 生化檢驗

室不宜設在門診病人密集的地區(qū),也不宜設在醫(yī)院主要通道口。

2.6.1.2 試劑櫥應放在室內一角,電烘箱,高速離心機應設在另外一角。

2.6.1.3 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使有毒、易燃氣體蒸氣能及時排出。

2.6.2 試劑的儲存與保管

2.6.2.1 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體應放在試劑櫥底層陰涼處;高錳酸鉀、重鉻酸鉀等氧化劑與易燃有機物必須隔離儲存,不得混放;乙醚應避光儲藏,未用完的不能儲存在普通冰箱,以免發(fā)生爆炸。

2.6.2.2 用作反腐劑的疊氮鈉有爆炸危險且劇毒,應包裝好放在黃沙桶內,專柜保管,平穩(wěn)防震,雙人雙鎖,苦味酸應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觸及金屬。

2.6.2.3 試劑標簽必須齊全、清楚,以防弄錯后發(fā)生異常反應引起危險,應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清理。

2.6.2.4 乙醇用量較大應另室單獨存放,有液化氣的也應分室儲存。

2.6.3 主要操作

2.6.3.1 多次回收套用溶劑,應注意產生過氧化物的危險,特別是乙醚。

2.6.3.2 使用各種燒瓶,瓶內外均有可靠溫度計。

2.6.3.3 使用烘箱操作時,含有易燃溶劑樣品不得用電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嚴格按說明書操作注意事項執(zhí)行。

2.6.3.4 加熱用酒精燈的點火燈頭應為瓷質,不得用鐵皮;正燃燒的酒精燈不得添加酒精;熄滅酒精燈火焰時應加蓋熄滅,不得口吹;必須使用的電爐采用封閉半封閉式;玻璃儀器不得直接放在電爐上,而應下襯專用石棉網。

第9篇 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醫(yī)院是救死扶傷的場所,也是公共場所,醫(yī)院在診斷和治療的過程中,經常會使用一些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各種醫(yī)療與電氣設備,因此,醫(yī)院不僅要有一個良好的醫(yī)療環(huán)境,而且必須要有一個安全的環(huán)境。為了做好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二位副職領導作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由總務科長負責醫(yī)院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各科室消防安全責任制,科室負責人認真抓好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爭取盡快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保證器材的完整好用,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檢查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要組織整改。

4、要定期對醫(yī)院的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重點對醫(yī)院的氧氣房、配電房、供應室、檢驗科的化學物品,毒、麻藥品進行不定期檢查。

5、建立定期的巡查制度。做到每天巡視各個科室,每星期對各科室進行兩次專項檢查,做到及時發(fā)現、及時整改,杜絕火災的隱患。

6、經常檢查疏散通道是否通暢,病房的走廊內和樓梯間不得堆放雜物等,應保持走廊暢通無阻,疏散的指示標識應清楚。

7、住院部的電器設備應符合電氣安裝要求,不得隨隨便便用一些用電量大的電器,以避免引起電路超負荷、短路。

第10篇 s醫(yī)院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醫(yī)院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滅火器應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溫場所,滅火器掛放高度,以器頂距離地面一般在1.5―1.8m為宜。

二、室內外的消火栓、滅火器附近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室內外消火栓箱的水帶水槍必須備齊,保持完好,水帶經常涼曬,以保持干燥,防止霉爛。

三、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負責保管,定時檢查保養(yǎng),發(fā)現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冬天要做好滅火器材的防凍保暖工作。

四、消防水池水量要保持充足。消防器材、消防水源禁止使用。

五、擅自把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損壞應照價賠償,影響滅火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第11篇 人民醫(yī)院消防安全保衛(wèi)管理制度

z縣人民醫(yī)院消防與安全保衛(wèi)管理制度

1. 保衛(wèi)科負責對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做好業(yè)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2. 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wèi)科統(tǒng)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有義務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廣大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定。

5. 物資、藥品、醫(yī)療設備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

6. 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違者所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7. 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8. 醫(yī)院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wèi)科負責統(tǒng)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9. 重要部門及庫房要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安裝“防撬鎖、防護欞”。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0. 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guī)定及時存入銀行,不得超過規(guī)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柜。

11. 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攜帶物品出院時(憑出院證),門衛(wèi)要進行檢查。發(fā)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wèi)人員協(xié)同處理。

12. 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科室、庫房要經常巡視。發(fā)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13. 職工摩托車、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患者摩托車、自行車一律停放看車處。

14. 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wèi)人員負責護送。

第12篇 醫(yī)院消防管理制度(10)

醫(yī)院消防管理制度(十)

為了保證醫(yī)院消防安全,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此管理制度:

1、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消防管理規(guī)定》,嚴格遵守有關消防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對新進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使用培訓。

2、嚴格按照消防有關規(guī)定,在醫(yī)院內配置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

3、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和消防設施器材的保養(yǎng)和維護,及時消除火險隱患,確保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可靠。

4、嚴禁在醫(yī)院內私拉、私接電線,禁止在病房內使用電爐、取暖器之類的電器。

5、物資倉庫必須實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倉庫嚴禁煙火。

6、各科室切實落實好防火安全責任制,各科室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本科室的自控儀表閥門消防安全工作,發(fā)現火險隱患及時上報上級防火安全責任人。各科室有責任保證本樓層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7、醫(yī)院內各施工場所嚴禁使用明火,確有需要必須事先向消防部門報請批準。

8、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水力控制閥管理,確保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安全。

第13篇 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為規(guī)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確重要事項與責任目標,保障醫(yī)院消防安全與運營秩序,制定本制度。

2、內容2.1 庫房消防管理

2.1.1 各級各類庫房的消防工作必須由科室領導主抓并負責,專職專人管理,建立晝夜值班巡邏制度,并對新職工進行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1.2 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垛與垛間距不小于

1 米,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 2 米。

易相互發(fā)生反應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醒目標明物品名稱和滅火方法。

2.1.3 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嚴格控制溫、濕度不超標準。

物品入庫應當有專人檢查,禁帶火種入庫。

對包裝破損的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4 庫房內不得堆放大量紙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學物品。

2.1.5 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絕對不許吸煙和使用電爐,庫房內電線應穿管,不得使用超過 60w 以上的白熾燈并加裝防爆罩,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2.1.6 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牌,庫區(qū)內的消防設施必須處于良好狀態(tài),滅火器不得挪用。

倉庫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2.1.7 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本帳冊、雙把門鎖、雙人領發(fā)、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

2. 2手術室消防管理

2.2.1 手術室其火災危險性主要與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劑有關,其吸入濃度大都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范圍之內。

必須落實如下防火防爆措施:2.2.

1.1 手術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排風不得再循環(huán)使用。

2. 2.

1.2 控制易燃物。

操作要謹慎,絕對禁止任何火種。

不得使用盆裝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藥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儲存。

其中氧化亞氮必須與其它可燃品分開存放。

2.2.2 應有靜電消除措施。

應采用特制的導電軟管,鋪設接地的銅板或金屬網,用易燃性麻醉藥的過程中,禁止使用電灼、電凝器、激光刀。

凡需使用心電圖、除顫器、內窺鏡等帶電器械,各項檢查工作均應在手術前做好;

手術室內非防爆型開關、插頭,應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術完畢,乙醚蒸氣排除干凈后,方可切斷或拔去插頭;

手術室內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等明火,電源、動力系統(tǒng)的電源設備絕緣性能必須良好,防止短路產生火花。

2. 3氧氣站消防管理

2.3.1 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電源。

氧站周圍架設高、低壓電纜應大于安全距離。

2.3.2 做好避雷和防靜電保護。

2.3.3 氧站工作區(qū)嚴禁煙火,杜絕明火。

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進工作區(qū)。

2.3.4 工作人員熟悉操作規(guī)程,熟悉管道、閥門使用方法,并制定應急處理的預案,進行演練。

2.3.5 按規(guī)定進行加氧等操作,加氧時清理四周火源,無關車輛不得進入,確保進出安全。

2.3.6 做好其他相關人員的防火工作。

進入氧站工作區(qū)一切人員事先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服從管理。

2. 4放射科消防管理

2.4.1 __線機室除了保證安裝機器所需的面積外,還必須有足夠的余地,做到環(huán)境寬敞、通風良好,以保證正常工作和機器的散熱。

2.4.2 中型以上的診斷用__線機,應設置一個專用的電源變壓器。

為保護高壓電纜,__線機用的電纜應敷設于電纜溝內,纜溝應封閉,防止老鼠咬壞電纜。

2.4.3 __線機及其設備部件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2.4.4 控制臺應置于空氣流通、整潔、干燥的場所,切忌潮濕、灑水并應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

2.4.5 組合機頭散熱不強,其連續(xù)工作時間不可太長,溫度高時,可用電風扇幫助散熱。

2.4.6 高壓發(fā)生器及機頭不應隨意打開觀察窗口和擰松四周的固定螺絲,以防落入灰塵。

2.4.7 在工作中要經常察聽高壓發(fā)生器或機頭是否有異常聲響,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電聲,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查維修。

2. 5藥庫、藥房、制劑室消防管理

2.5.1 藥庫

2.5.1 .

1 藥庫位置應設在醫(yī)院一角,不得與門診病房等病員密集的地方毗鄰,不得靠近膠片室、手術室、鍋爐房等建筑。

2.5.1 . 2 易燃藥品或含有較多易燃品的藥品,如酊劑、醑劑等,應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藥品架中,乙醚應避光儲存,室溫不超過28℃。

2.5.1 . 3. 在儲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時應分庫或單獨存放,并有排通風設備,開關、照明應設在室外,中藥庫中存放大量中草藥時,應定期翻堆、散熱,以防自燃。

2.5.1 .

4 藥品儲存時,氧化性的藥品與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藥品等不得混放,應分間儲藏;

苦味酸、疊氮鈉、大量的硝酸甘油片劑,亞硝異物酸等藥品應單獨存放;

疊氮納應儲存在沙盤內,高錳酸鉀、重鉻酸鉀、雙氧水等氧化劑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

2.5.2 藥房

2.5.2 .

1 含醇量高的酊劑、醑劑等,大包裝存量不宜超過2日量。

乙醇、乙醚等易燃液體以1日量為宜,乙醇等易燃液體以500ml瓶裝為宜,配方配制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時,不得用紙袋包裝,并不得與其他藥品配伍或混放。

2.5.2 . 2 化學性質相互抵觸或相互作用后有著火或爆炸危險的氧化劑與還原劑、氧化劑與可燃品、苦味酸與金屬鹽等藥品均屬配伍禁忌,苦味酸應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將苦味酸結晶直接發(fā)出。

2.5.2 . 3. 藥房內有大量廢棄的紙盒說明書等可燃物品,應集中放在金屬桶中,不得隨地亂丟。

2.5.3 制劑室

2.5.3 .

1 制劑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劑,應分室儲存,遠離明火熱源;

液狀石蠟、酊劑、凡士林等應注意保管,與明火及性質相抵觸的藥物進行隔離。

2.5.3 . 2 使用火棉膠套封口時,應在排氣罩下進行;

剝下的零星火棉膠必須放在有蓋的搪瓷桶內;

廢火棉膠應及時處理掉或浸沒在水中。

2.5.3 . 3. 配制比例乙醇溶液時,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現意外應立即打開門窗、熄滅明火。

2. 6生化檢驗室消防管理

2.6.1 平面布置

2.6.1 .

1 生化檢驗室不宜設在門診病人密集的地區(qū),也不宜設在醫(yī)院主要通道口。

2.6.1 . 2 試劑櫥應放在室內一角,電烘箱,高速離心機應設在另外一角。

2.6.1 . 3. 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使有毒、易燃氣體蒸氣能及時排出。

2.6.2 試劑的儲存與保管

2.6.2 .

1 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體應放在試劑櫥底層陰涼處;

高錳酸鉀、重鉻酸鉀等氧化劑與易燃有機物必須隔離儲存,不得混放;

乙醚應避光儲藏,未用完的不能儲存在普通冰箱,以免發(fā)生爆炸。

2.6.2 . 2 用作反腐劑的疊氮鈉有爆炸危險且劇毒,應包裝好放在黃沙桶內,專柜保管,平穩(wěn)防震,雙人雙鎖,苦味酸應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觸及金屬。

2.6.2 . 3. 試劑標簽必須齊全、清楚,以防弄錯后發(fā)生異常反應引起危險,應專人保管,定期檢查清理。

2.6.2 .

4 乙醇用量較大應另室單獨存放,有液化氣的也應分室儲存。

2.6.3 主要操作

2.6.3 .

1 多次回收套用溶劑,應注意產生過氧化物的危險,特別是乙醚。

2.6.3 . 2 使用各種燒瓶,瓶內外均有可靠溫度計。

2.6.3 . 3. 使用烘箱操作時,含有易燃溶劑樣品不得用電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嚴格按說明書操作注意事項執(zhí)行。

2.6.3 .

4 加熱用酒精燈的點火燈頭應為瓷質,不得用鐵皮;

正燃燒的酒精燈不得添加酒精;

熄滅酒精燈火焰時應加蓋熄滅,不得口吹;

必須使用的電爐采用封閉半封閉式;

玻璃儀器不得直接放在電爐上,而應下襯專用石棉網。

2.6.3 .

5 對易分解的試劑或強氧化劑(如過氮酸)在加熱時易爆炸,務必小心,應在通風櫥內操作;

每次操作完畢后,應立即將易燃劇毒品歸回原處,不得在臺上存放;

室內檢驗的電氣設備,應合格安裝,定期檢查,防止漏電、短路、超負載等不正常情況;

一切烘箱等發(fā)熱體不得直接放在木臺上,烘箱鐵皮架與木臺之間應有磚塊、石棉板等隔熱材料墊襯。

第14篇 ss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統(tǒng)一由保衛(wèi)科分配,各科室負責保管,任何人在非火警時不準擅自運用,否則賠償一切費用,造成后果者追究相關責任。

2、義務消防隊員及員工要懂得和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保證火警期間有效使用。

3、明確重點安全防火部位,熟悉本部門電源、水源、消防器材的布置和通道,一旦發(fā)生火警迅速報警,全力撲救。

4、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第15篇 醫(y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y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wèi)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fā)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xié)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fā)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guī)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qū)、中心供氧區(qū);嚴禁煙火區(qū)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qū)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

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wèi)科同意,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wèi)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用火規(guī)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wèi)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qū)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fā)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醫(yī)院消防制度15篇

包括哪些一、消防安全責任1.醫(yī)院各科室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2.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機制,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的培訓。3.對易燃易爆物品實行嚴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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