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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管理管理制度案例(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8 查看人數:19

現金管理管理制度案例

本現金管理管理制度案例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現金流動控制體系,確保公司的財務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并預防潛在的風險。

包括哪些方面

1. 現金收付流程:詳細規(guī)定現金的接收、支付、記錄和核對程序。

2. 財務審批權限:設定不同金額級別的審批權限,明確責任分配。

3. 現金盤點制度:定期進行現金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4. 內部審計與監(jiān)控:設立內部審計機制,監(jiān)督現金管理執(zhí)行情況。

5. 應急處理預案:面對突發(fā)事件,如現金流短缺或異常,應有應對措施。

6. 法規(guī)遵守:遵守相關財務法規(guī),確保合規(guī)經營。

重要性

現金管理是企業(yè)財務管理的核心,其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資金安全:有效管理現金能防止欺詐和挪用,保護公司資產。

2. 流動性管理:確?,F金流量充足,避免流動性危機。

3. 成本控制:通過優(yōu)化現金使用,降低財務成本。

4. 經營決策:準確的現金信息有助于管理層做出明智的經營決策。

5. 信譽維護:良好的現金管理能提升客戶、供應商和投資者的信任度。

方案

1. 現金收付流程:所有現金交易必須附有合法憑證,由出納員負責收付,會計人員進行記錄和核對。每日收付結束后,出納需將現金余額報告給財務主管。

2. 財務審批權限:設立三級審批制度,金額在一定范圍內的支出由部門經理批準,超過一定額度則需由財務總監(jiān)或ceo簽字同意。

3. 現金盤點制度:每周至少進行一次現金盤點,由獨立于日常現金管理的人員執(zhí)行,盤點結果與會計記錄對比,差異需查明原因。

4. 內部審計與監(jiān)控:每月進行一次內部審計,檢查現金管理流程的合規(guī)性,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5. 應急處理預案:當現金流緊張時,啟動應急計劃,可能包括加速應收賬款回收、調整投資策略或尋求短期融資。

6. 法規(guī)遵守:定期進行財務法規(guī)培訓,確保所有相關人員了解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規(guī)避法律風險。

實施這套現金管理管理制度,公司將能夠更有效地控制現金流,防范風險,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提供堅實的保障。

現金管理管理制度案例范文

第1篇 地產公司現金管理細則辦法

現金管理細則:

1、現金的使用范圍:

包括支付員工個人的工資、津貼;支付個人的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各種獎金;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現金管理要求:

(1)庫存現金限額以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額為限,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柜,保險柜鑰匙由出納專人保管,保險柜密碼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碼必須打亂。

(2)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3)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4)不準慌報用途套取現金。

(5)不得將公款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或保存賬外現金等各種形式的賬外公款。

(6)公司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社控商品必須采取轉賬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3、現金收付管理程序:

(1)任何現金形式的收付業(yè)務,財務人員要根據國家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真審驗,對于超出標準和未經批準開支的款項,一律不予報銷。

(2)報銷的憑證無論是外來原始發(fā)票還是本單位自制原始憑證,都必須內容屬實、數字正確、手續(xù)完備,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有填發(fā)單位財務專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人員同意簽字后方可到財務部報銷。對于內容不全、手續(xù)不齊、數字有差錯的發(fā)票(單據)應予以退回,補填或更正;對于偽造或涂改的憑證應拒絕辦理。

(3)凡現金收入必須于當天送交銀行,不得在保險柜內留存;公司財務部門支付現金,應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坐支現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現金,可由經辦人預先墊付,數額較大需借款的應填寫現金借款單,注明借款理由、金額,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取備用金,但應在三天內歸還,可用發(fā)票報賬補齊或退回所借金額。

(5)公司職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寫一式二聯的借款單,注明出差事由、地點、金額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取備用金(大額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財務部)。

(6)出差人員要于返回三日內到財務部報銷沖賬,報銷時根據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人員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簽字即可報賬。

(7)每筆現金收付后出納人必須立即在支出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戳記,如是外來原始憑證,在付款前應在復核后的原始憑證背面加蓋現金付訖印章。

(8)設置“現金日記賬”,按照現金業(yè)務發(fā)生的先后順序逐筆序時登記。每日業(yè)務終了,必須結出現金日記賬余額并與實存現金進行核對,保證賬款相符;如發(fā)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2篇 房地產公司庫存現金管理辦法

房地產公司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0元,超過部分現金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雙方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經財務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經過審批合格后,出納方可付款。具體的審批程序見第五節(jié)。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零星購置辦公設備(2000元以下);其他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相關差旅費標準金額計算)。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審批核準簽字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yè)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⑦、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⑧、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現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二)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3篇 某超市現金管理制度

超市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對現金的管理,防止資金滯留,加快資金周轉,保證資金安全,杜絕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報假帳,假公濟私等行為的發(fā)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納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員要嚴格審核各種現金收付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準確,審批手續(xù)必須齊全,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出納員拒絕受理。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對每筆收付款必須序時登記,逐日結出余額,每日下班前,必須核對現金帳面余額及庫存余額。嚴禁白條抵庫,白條抵庫視同挪用公款。出納員的庫存現金及現金日記帳必須接受財務部不定期檢查。

二、現金營業(yè)款的管理。

各部門的收銀員必須在當班營業(yè)終了,根據實際所收款填制解款單后,將營業(yè)款交給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納)。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終了,打出清帳單,在未收款項之前,不得將清帳結果告訴收銀員,否則每次罰款5元,收妥營業(yè)款之后,將長短情況作好記錄并通知收銀員。收銀員如果出現長短款超過1元的,每出現一次,作過失一次,罰款5元。門店出納每日營業(yè)款數額為上日下午班營業(yè)款+當日上午班營業(yè)款,必須當日下午存入銀行,無不可抗拒原因遲存或少存者,算過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罰款。營業(yè)款不得擅自用于費用及貨款的支付,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三、現金進貨管理。

確需現金進貨的業(yè)務,由采購部根據采購計劃及訂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在財務部借支現金進貨。借支時必須在借據上注明進貨品種金額和結帳時間。剩余現金必須當天歸還財務部。貨物到達時,馬上辦理入庫手續(xù),并在入庫后一個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

四、大宗業(yè)務銷貨現金管理。

公司的批發(fā)業(yè)務銷售原則是貨出去、錢進來,錢貨兩清。如特殊情況發(fā)生賒銷行為,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訂好合同,本著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貨送出未收回貨款時,應從收貨方取得欠條。貨款收回后,應于當日上交財務部,未及時上交的,則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如將貨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處以一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逾期未收回的貨款由經辦人負責全額賠償。

五、現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嚴格控制借支現金。

1、差旅費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務之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滯納金。

2、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是公司特許特定人員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額現金。備用金須單獨存放,專款專用,備用金按出納現金管理原則進行管理,財務部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保管情況。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私人借支現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從財務部借款的,必須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按還款計劃還款,逾期還款的從每月工資獎金中扣款,并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六、其他款項的管理。

各部門的零星款項,如紙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項,由出納員收取,收款必須開具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收據。收款不開收據的視同貪污行為,處以100%的罰款。收款額未滿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財務部入帳,滿500元的隨即上交財務部入帳,否則,每天罰款5元。

第4篇 h超市現金管理制度

超市現金管理制度

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對現金的管理,防止資金滯留,加快資金周轉,保證資金安全,杜絕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報假帳,假公濟私等行為的發(fā)生,制定本制度。

一、 出納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員要嚴格審核各種現金收付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準確,審批手續(xù)必須齊全,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出納員拒絕受理。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對每筆收付款必須序時登記,逐日結出余額,每日下班前,必須核對現金帳面余額及庫存余額。嚴禁白條抵庫,白條抵庫視同挪用公款。出納員的庫存現金及現金日記帳必須接受財務部不定期檢查。

二、 現金營業(yè)款的管理。

各部門的收銀員必須在當班營業(yè)終了,根據實際所收款填制解款單后,將營業(yè)款交給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納)。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終了,打出清帳單,在未收款項之前,不得將清帳結果告訴收銀員,否則每次罰款5元,收妥營業(yè)款之后,將長短情況作好記錄并通知收銀員。收銀員如果出現長短款超過1元的,每出現一次,作過失一次,罰款5元。門店出納每日營業(yè)款數額為上日下午班營業(yè)款+當日上午班營業(yè)款,必須當日下午存入銀行,無不可抗拒原因遲存或少存者,算過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罰款。營業(yè)款不得擅自用于費用及貨款的支付,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三、 現金進貨管理。

確需現金進貨的業(yè)務,由采購部根據采購計劃及訂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在財務部借支現金進貨。借支時必須在借據上注明進貨品種金額和結帳時間。剩余現金必須當天歸還財務部。貨物到達時,馬上辦理入庫手續(xù),并在入庫后一個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

四、大宗業(yè)務銷貨現金管理。

公司的批發(fā)業(yè)務銷售原則是貨出去、錢進來,錢貨兩清。如特殊情況發(fā)生賒銷行為,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訂好合同,本著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貨送出未收回貨款時,應從收貨方取得欠條。貨款收回后,應于當日上交財務部,未及時上交的,則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如將貨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處以一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逾期未收回的貨款由經辦人負責全額賠償。

五、現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嚴格控制借支現金。

1、差旅費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務之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結帳,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滯納金。

2、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是公司特許特定人員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額現金。備用金須單獨存放,??顚S?備用金按出納現金管理原則進行管理,財務部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保管情況。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私人借支現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從財務部借款的,必須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按還款計劃還款,逾期還款的從每月工資獎金中扣款,并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六、其他款項的管理。

各部門的零星款項,如紙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項,由出納員收取,收款必須開具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收據。收款不開收據的視同貪污行為,處以100%的罰款。收款額未滿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財務部入帳,滿500元的隨即上交財務部入帳,否則,每天罰款5元。

第5篇 企業(yè)現金管理制度范本

在企業(yè)的財務管理中,其中的支票管理及現金管理都需要有相關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企業(yè)現金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總公司機關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jiān)督,根據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總公司機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機關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三條總公司機關財務科負責統一管理總公司機關的財務收支。

第四條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二章現金收入管理

第五條總公司機關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六條堅持收、支兩條線,總公司機關財務科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七條嚴禁將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儲蓄,嚴禁保留賬外公款和私設“小金庫”。

第三章現金支出管理

第八條總公司機關業(yè)務支出,原則上凡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轉賬結算,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支付現金。

第九條現金支付手續(xù)要齊全,報銷單據正確合法。經辦人員應在主管領導同意、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核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第十條下列業(yè)務可以支付現金:

1.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出差人員差旅費;

3.采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額在使用支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

4.業(yè)務活動的零星支出;

5.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條嚴格審查采購物品化整為零、在結算起點以下的現金支付。嚴禁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第十二條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借據,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

報銷時必須按規(guī)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fā)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fā)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

第十三條大學生探親途中從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費用給與報銷,并執(zhí)行以下報銷標準:長途交通費限報火車硬座票、輪船四等艙票和長途汽車票(乘坐長途汽車特指火車不方便到達的地方);短途交通費限報公共汽車票(包括小公共汽車),其他交通費不予報銷。報銷時須本人提供相應車票證明,無車票或車票超標準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簽發(fā)銀行轉賬支票時應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手續(xù),經辦人員應及時報銷發(fā)票,以注銷登記記錄。

第十五條嚴禁簽發(fā)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總公司機關經理辦、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yè)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zhí)行。

第十七條總公司機關經理辦的備用金標準暫定為5000元,行政科為2000元。

第十八條各部門備用金應由報賬員負責專人管理,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盜、遺失,并做好盤點工作。

第十九條備用金為各相關部門日常小額開支的周轉金,主要用于差旅費、按規(guī)定批準的臨時人員勞務費、1000元以內的零星購置費、小額接待費等。

第二十條報賬員須嚴格按規(guī)定支付方式使用備用金。對于已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報賬員應及時到財務科報賬以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一條報賬員應于每月末編制備用金盤存表,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報送財務科。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機關領導、財務科應監(jiān)督備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三條財務科每年年初根據總公司機關領導的批示向各相關部門發(fā)放備用金,年底各相關部門報賬員到財務科核銷。

第五章庫存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五條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科負責人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財務室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fā)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向總公司機關領導報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八條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九條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fā)生意外。

第五章銀行賬戶管理

第三十條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一條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fā)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二條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yè)務。

第六章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財務科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現金賬目。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人員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出納應根據業(yè)務票據,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現金收付情況,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六章處罰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情節(jié)十分惡劣的,報送公安機關。

第三十九條凡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四十條所有罰款一律上繳總公司機關。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機關財務科制定,經總公司機關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公司機關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從_年_月_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建筑企業(yè)現金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1.公司現金用于日常報銷,工資發(fā)放,采購農副產品等。

2.其它支出能不動用現金的一律通過銀行結算。

3.銷售產品或因其它業(yè)務收入的現金要于當日交存銀行,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不得存放大量現金。

4.公司出納人員對現金帳要做到日清日結,逐筆登記,帳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長報送當日資金流量表。

5.公司財務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現金。

第7篇 工程項目現金管理規(guī)定(三)

工程項目現金管理規(guī)定(三)

1.現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

①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差旅費等;

②轉帳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③其他必須用現金支付的款項;

2.庫存現金不能超出資金調度中心規(guī)定的限額;

3.嚴禁白條抵庫,借支現金要有領導簽字同意,并及時報銷;

4.出差人員嚴禁攜帶大量現金,必要時可辦理現金匯票,以保證安全;

5.當現金需用量大時,應事先向財務室打報告,以便統籌安排;

6.出納人員每月至少兩次對現金進行盤點,并有記錄;

7.不得私設小金庫;

8.不得坐支現金;

第8篇 建筑勞務企業(yè)現金管理細則

建筑勞務公司現金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現金管理是企業(yè)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障資金正常運轉,除執(zhí)行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外,依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現金管理原則

第二條錢賬主管原則。即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的原則。各公司應配備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和現金保管業(yè)務,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收、付和現金保管業(yè)務?!稌嫹ā芬?guī)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但應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會計員登記的現金銀行存款總賬,相互核對。

第三條現金開支的范圍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原則。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現金只能用于:一、支付員工工資;二、支付差旅費;三、支付因公借款;四、支付零星采購材料和用品款;五、支付運雜費。

第四條現金必須及時交庫。各職能部門收入的現金,應于當天送交財務部門,不得挪用、擠占和公款私存銀行。

第五條堅持日清日結。出納員辦理現金出納業(yè)務,必須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結賬,結出庫存現金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實地盤點數核對相符,是避免出現長款、短款賬實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長款、短款,應查明原因,屬于賬務的錯誤及時更正,屬于出納員工作疏忽或業(yè)務水平問題,一般應由過失人賠償。

第六條堅持現金盤點。出納自身盤點,應由主管會計每月協助盤點,對盤點的結果實行簽字保存,備公司隨時抽查。重點檢查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七條 規(guī)定庫存現金限額。實際庫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時,出納員應將超過部分及時送存銀行,如實際庫存現金低于庫存限額,應及時補提現金。

第三章 現金管理具體規(guī)定

第八條 日常現金儲備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要做到日清月結,庫存現金不應超過規(guī)定限額。

第九條 日?,F金儲備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條抵帳,不能私自外借。

第十條 現金報銷,憑正式發(fā)票,由領導審批會計填制付款憑證報銷?,F金支出后,發(fā)票要加蓋“現金付訖”戳記。

第十一條報銷事宜應由經辦人員親自辦理,不得相互轉讓或讓他人代替辦理。

第十二條 各種報銷發(fā)票,必須符合國家制度和公司制度規(guī)定,有法定的原始憑證和完備的手續(xù)后,財務人員才能辦理付款業(yè)務。

第十三條 罰款一般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 現金領用人與審批人不得為同一人。

第十五條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業(yè)務招待等)購買1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等(100元以內,不予借支,先個人墊付,然后憑正式發(fā)票報銷),支取現金時,必須由經辦人員填寫現金支出申請,領導審批簽字。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9篇 建筑總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總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在下列范圍內可以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備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子公司(分公司)經理審批的其它開支;

6、各種業(yè)務招待費;

7、購買農副產品。

第二條 公司辦理勞保福利,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決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條 分公司庫存現金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zhí)行,不得超過開戶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必須事先報總經理和開戶銀行批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的,必須填寫備用金領用單或借款單,集團公司人員由集團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土建子公司人員由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其他子公司人員由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審批人員必須建立臺帳,財務審計部應經常對其進行審計。

第六條 符合本制度第一條規(guī)定的,憑發(fā)票、工資單、差旅費單據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憑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并經董事長或董事長委托人簽字后由現金會計支付現金。

第七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核發(fā)工資資料編制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jiān)審核后填制憑證,交總經理簽字,由現金會計發(fā)放現金,并由財務部門辦理會計核算手續(xù)。

第八條 現金會計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入與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決算,帳款相符。

第九條 財務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銀行資金、現金進行檢查,發(fā)現帳實不符的不論何種情況均視為貪污挪用,差額在2萬元以下的對責任人罰差額的兩倍,差額在2萬元以上的開除,同時罰沒該年度和上年度工資。

第10篇 建筑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guī)定范圍內使用現金。

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6公款不準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準,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8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xù)。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9外出采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10 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11 現金收付業(yè)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xù)完整,數字正確。

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范圍,不得一人兼管。

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第11篇 企業(yè)現金管理規(guī)定辦法

為了加強公司對現金的管理,防止資金滯留,加快資金周轉,保證資金安全,杜絕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報假帳,假公濟私等行為的發(fā)生,制定企業(yè)現金管理規(guī)定:

企業(yè)現金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改善現金管理,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加強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監(jiān)督,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立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單位(以下簡稱開戶單位),

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的監(jiān)督。

國家鼓勵開戶單位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采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

第三條 開戶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按本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第四條 各級人民銀行應當嚴格履行金融主管機關的職責,負責對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進行監(jiān)督和稽核。

開戶銀行依照本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負責現金管理的具體實施,對開戶單位收支、使用現金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現金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第六條 除本條例第五條第(五)、(六)項外,開戶單位支付給個人的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者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前款使用現金限額,按本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轉賬結算憑證在經濟往來中,具有同現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開戶單位在銷售活動中,不得對現金結算給予比轉賬結算優(yōu)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

第八條 機關、團體、部隊、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專項控制商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九條 開戶銀行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核定開戶單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現金限額。

邊遠地區(qū)和交通不便地區(qū)的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

第十條 經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開戶單位必須嚴格遵守。

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應當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核定。

第十一條 開戶單位現金收支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開戶單位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二)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應當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

坐支單位應當定期向開戶銀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

(三)開戶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guī)定,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四)因采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便,生產或者市場急需,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的,開戶單位應當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十二條 開戶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

賬目應當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第十三條 對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發(fā)放的貸款,應當以轉賬方式支付。

對確需在集市使用現金購買物資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可以在貸款金額內支付現金。

第十四條 在開戶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所需貨款,應當通過銀行匯兌方式支付。

因采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須攜帶現金的,由開戶銀行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付現金。

未在開戶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所需貨款,可以通過銀行匯兌方式支付。

凡加蓋“現金”字樣的結算憑證,匯入銀行必須保證支付現金。

第十五條 具備條件的銀行應當接受開戶單位的委托,開展代發(fā)工資、轉存儲蓄業(yè)務。

第十六條 為保證開戶單位的現金收入及時送存銀行,開戶銀行必須按照規(guī)定做好現金收款工作,不得隨意縮短收款時間。

大中城市和商業(yè)比較集中的地區(qū),應當建立非營業(yè)時間收款制度。

第十七條 開戶銀行應當加強柜臺審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對開戶單位現金收支情況進行檢查,并按規(guī)定向當地人民銀行報告現金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 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由一家開戶銀行負責現金管理工作,核定開戶單位庫存現金限額。

各金融機構的現金管理分工,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

有關現金管理分工的爭議,由當地人民銀行協調、裁決。

第十九條 開戶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管理制度,配備專職人員,改進工作作風,改善服務設施。

現金管理工作所需經費應當在開戶銀行業(yè)務費中解決。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開戶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開戶銀行應當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并可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

(一)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的。

(2022年1月8日刪除)

第二十一條 開戶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開戶銀行應當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予以警告或者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內停止對該單位的貸款或者停止對該單位的現金支付:

(一)對現金結算給予比轉賬結算優(yōu)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不采取轉賬結算方式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專項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的;

(五)用轉賬憑證套換現金的;

(六)編造用途套取現金的;

(七)互相借用現金的;

(八)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九)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十)保留賬外公款的;

(十一)未經批準坐支或者未按開戶銀行核定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2022年1月8日刪除)

第二十二條 開戶單位對開戶銀行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必須首先按照處罰決定執(zhí)行,然后可在10日內向開戶銀行的同級人民銀行申請復議。

同級人民銀行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

開戶單位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022年1月8日刪除)

第二十三條 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徇_舞弊、貪_受_、玩忽職守縱容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1977年11月28日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決定》同時廢止。

第12篇 財務現金管理規(guī)定辦法

財務現金管理規(guī)定【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yè)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政府財務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財務法規(guī)、制度制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zhí)行機制、監(jiān)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guī)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本規(guī)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建立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 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

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yè)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 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八條 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 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yè)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現金的使用范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fā)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第十一條 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 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并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四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 單位除了按規(guī)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規(guī)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及時核對銀行賬戶,確保單位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及“出納報告單”,一并裝訂在當月會計憑證中。

對核對過程中發(fā)生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單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資產應由需要部室編制計劃,做出預算,呈報領導審核、批準。

第十七條 購置一般設備和專用設備數額較小的,由辦公室按照部門填制的經領導審批的《購置物品申請單》,統一負責采購。

數額較大,應由三人以上采購小組或向社會公開招標,簽訂合同,擇優(yōu)購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約監(jiān)督機制。

第十九條 會計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臺賬。

對于固定資產的購進、發(fā)放要嚴格出入庫手續(xù),必須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十條 各部室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或財產應以部室為單位造冊登記,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發(fā)生丟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各部室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應由各部室負責人確認后,報領導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

對確實不能使用和修復的固定資產,由各部室負責人及時提出意見,經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堅持每年對公司財產全面清查一次,并將清查結果及時報告領導。

如發(fā)現財產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罰。

對在清查中盤盈盤虧的財產,查明原因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 低值易耗品的購入

1、購入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購入本著節(jié)約、實用、分批的原則,防止浪費和積壓。

2、所需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門做出計劃,須填寫《購置物品申請單》,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統一負責采購。

3、一次性購入金額、數量較大的物品,要簽訂購入合同,合同的簽訂要通過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和管理

1、辦公室購入低值易耗品后應辦理入庫手續(xù)。

保管人員根據發(fā)票清點實物,填寫“實物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自留登記入賬,一份隨發(fā)票報銷交財務。

2、部門領用耗品時,應填寫出庫單,經批準后,保管根據出庫單交付實物。

3、保管人員應建立實物明細賬,并根據實物入庫單、出庫單登記賬薄。

第七章 應收款項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定所稱應收款項包括單位因場地租賃而發(fā)生的向場地租賃單位收取的場租收入和宣傳費收入、職工個人往來欠款。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應于每月底對應收款項進行清理核對,并向總經理及主管副總經理、經營部經理上報《應收賬款明細表》。

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應收款項予以催收、核查。

經營部門收回的現金、支票要及時上交財務,由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七條 職工出差、辦公事需借現金周轉的,本人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給予辦理。

長期欠款不還或掛賬不清,不予辦理新借款。

業(yè)務往來單位的業(yè)務人員特殊需要借款時,必須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本單位有關人員代辦,并負責收回借款。

第二十八條 職工個人欠款應于出差回來、辦完公事后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xù),沒有用完的現金應退交財務。

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半月,超過半月在考績工資中扣除本人20分。

差旅費的報銷由經辦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報銷單據,交財務人員審核后,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九條 關于經營部、公司營業(yè)款結賬工作程序

1、經營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后,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交財務室備案。

2、經營部、公司各自指派專人負責,依合同內容、金額登記備查簿,根據結款情況及時登記備查簿。

3、月末由財務向總經理、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經營部、公司提供本月及以前月份《應收賬款明細表》。

4、每周一經營部、公司將本周經營收入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

5、兩個月未收回的款項由財務分別報各經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指派專人限期催收,并相應扣罰相關部門的考績分數。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 經濟合同是制約和規(guī)范甲乙雙方經濟行為的契約,凡公司與外單位發(fā)生的租賃、廣告、演出等業(yè)務必須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

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必須遵守《合同法》,所列條款要科學嚴密。

第三十一條各部室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報總經理審批后加蓋行政章生效;經營部、公司簽訂的會議或演出租賃協議,由經營部、公司負責人簽注意見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審批后的合同或協議原件必須二日內交財務備案。

第三十二條合同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施工合同簽訂后,工程款按所簽合同執(zhí)行。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該項目負責人報送經工程項目監(jiān)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和預算定額核算的工程價款結算表,按結算程序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財務辦理結算手續(xù)。

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驗收合格后,按規(guī)定留足審定值的3%―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不少于一年),其余款項進行支付。

2、設備等采購合同的支付和結算。

合同簽訂有預付款的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根據驗收憑據,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結算手續(xù),并留合同價款的3%―5%,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質量保證金。

第九章 稅務發(fā)票和內部票據管理

第三十三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1、財務要加強貨幣資金票據(發(fā)票、門票和電影票等)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注銷,并設登記簿進行登記,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

2、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

銀行預留印鑒章(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名章)應由會計保管。

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印章和票據。

3、應確保各種票據的完整無缺。

第三十四條 發(fā)票的管理

1、發(fā)票領用、保管

①由出納領購、保管、整理、繳銷;會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

②發(fā)票由出納人員專人保管、專柜存放;

③發(fā)票的開據原則上應在結賬同時開據并由經辦人簽字。

公司經營部門人員外出結款需提供發(fā)票的,由經營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開票手續(xù),并于15日內完成款項結算工作;

2、發(fā)票開據、作廢

①發(fā)票要序時、序號開具,不得虛開、代開、跳號、開大頭小尾發(fā)票;

②發(fā)票作廢時必須一式三聯加蓋“作廢”戳記章;

第三十五條 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凡領用支票必須履行手續(xù),出納員登記、經辦人簽字。

2、領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寫領用申請單,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支票。

支票結算完畢后,由經辦人將票頭和經領導審批后的發(fā)票交出納注銷支票,未經出納注銷的支票由領用人負責。

3、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和用途。

作廢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妥善保管。

4、接收業(yè)務單位轉賬及現金支票,出納人員應及時辦理轉賬業(yè)務,不得由他人代辦。

第十章 財務開支管理

第三十五條 財務開支審批原則和管理辦法

財務各項開支必須堅持先審批,后支付的原則。

實行大額財務開支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總經理批準;小額財務開支由部門經理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總經理審批或審批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費用報銷手續(xù)

1、各項費用開支必須有合法的票據,票據背面由經辦人簽名并列明事由,大額或內含多項費用支出應附相關發(fā)票附表,由財務人員審核,第十八條 購入的財產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主管負責人、審批人四者在原始憑單上簽字后,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第十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十六條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制度,認真學習并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

2、負責各種業(yè)務核算及賬務處理。

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登記總賬、明細分類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

會計賬薄要按月結賬。

3、按時編制會計報表,按規(guī)定要求提供有關數據,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定期與出納及相關人員核對有關賬目,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類應收款項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計提各項稅金,確保稅金及時足額繳納。

辦理稅務有關事宜,提供稅務部門所需各類納稅資料。

6、做好年度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匯總和上報工作,及時辦理財政的資金撥付工作。

7、對指定保管的印章應加強管理,不得作為他用。

8、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門工作。

10、完成領導布置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七條 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工作,登記現金、銀行賬,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調節(jié)表”和“出納報告單”。

2、出納要隨時掌握銀行余額,及時向領導反映,保證資金的支付。

3、支付款項時必須復核票據數額的準確性和手續(xù)是否完備,對不符合要求的票據拒絕辦理。

4、管理好空白發(fā)票、支票及有價票據,負責票據的領購、保管、整理、繳銷。

5、根據辦公室下發(fā)的人事通知,按時編制和發(fā)放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登記個人住房公積金臺賬。

6、辦理稅務和銀行有關事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 保管崗位職責

1、辦理物品入庫驗收、登記和領用出庫手續(xù);

2、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和耗材明細賬,確保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3、按照常備物品的用量情況,向部門申購人提供需求建議。

4、對交還的物品,分門別類,分別上賬入庫。

5、負責庫房物品的存放安全,嚴防物品霉爛變質及發(fā)生火災、失盜、爆炸等事故,定期對庫房進行清理,保證庫存物品堆放有序,領用科學。

6、對庫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數,必要時提供使用建議。

7、對各部門、各崗位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做備份管理,并就相應的資產調整事宜對清單做增補、刪減。

8、每年根據固定資產賬及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清理,并就設備、資產的報損維修事宜提出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現金管理規(guī)定【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銀行現金出納工作,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辦理現金出納,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金融法令和制度。

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做好現金出納工作。

第三條 出納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錢帳分管、雙人臨柜、雙人管庫、雙人押運、嚴禁一人對外辦理現金出納業(yè)務。

二、堅持復核制度,做到收款要復點、付款要復核。

三、堅持交接手續(xù)和查庫制度。

第四條 辦理現金出納行,應編制年度現金計劃,報開戶人民銀行發(fā)行庫(或發(fā)行保管庫,下同),并報上級行逐級匯總報總行,由總行匯總報人民銀行總行。

執(zhí)行中需要超過計劃時,報請追加計劃。

經辦行在年度現金計劃內,在月前五日向開戶人民銀行發(fā)行庫報送月度現金計劃和最高投放額以及月度分券別的用款計劃。

第五條 辦理現金出納行,應根據現金周轉的正常需要設立業(yè)務庫。

根據業(yè)務情況確定一個三至五日周轉必須保留的最低庫存額,并按規(guī)定于月后五日向開戶人民銀行發(fā)行庫報送分券別的業(yè)務庫存月報。

第六條 各級行、處必須加強對現金出納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到:

一、要根據業(yè)務量的需要配備專職出納員和出納復核員。

二、要選派忠誠老實、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出納工作。

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要輕易調動他們的工作。

三、要建立檢查輔導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管轄行要經常深入基層檢查輔導,總結交流經驗,解決存在問題。

四、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出納人員,尊重他們的勞動,同時要注意勞逸結合,并按規(guī)定發(fā)給勞保用品。

第七條 出納人員要加強政治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術,做到又紅又專;要熱愛本職工作,發(fā)揚廉潔奉公、遵守財經紀律的良好作風;要維護國家財產安全;提高服務質量,全心全意為客戶服務。

第二章 現金收付與整點

第八條 現金收付必須手續(xù)清楚,責任分明、數字準確。

要堅持現金收入先收款后記帳、現金付出先記帳后付款的程序。

第九條 出納人員與出納復核人員要有明確分工。

一般出納員負責付出現金的配款和收入現金的復點,以及保管使用現金收訖專用章;出納復核員負責付出現金的復點和收入現金的初點,以及保管使用現金付訖專用章。

第十條 向發(fā)行庫提取現金時,由會計開具現金支票交出納人員向人民銀行發(fā)行庫提取現金,提取現金以千元為單位,整捆提取,并做到當面逐捆卡把點清總數。

第十一條 收入現金應根據單位填制的交款憑證辦理。

單位交款時由出納復核員負責接柜,將交款憑證和現金一次收下。

然后認審查憑證大、小寫與金額是否一致,戶名、帳號等內容填寫是否齊全,無誤后憑以收款。

出納復核員將款收妥后登記現金收入日記簿,連同現金和交款憑證一并交出納員復核,無誤后在交款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專用章和個人名章,并在現金收入日記簿上加蓋個名章。

將交款憑證回單聯退回單位,記帳憑證聯隨時轉會計記帳。

收款時應堅持一戶一清,在清點中不得將幾個單位的款項互相混淆,也不得與其他現金調換,凡收入現金必須進行復點,未進行復點的現金不得入庫或對外支付。

第十二條 付出現金憑開戶單位簽開的現金支票辦理付款。

接柜人員接到現金支票,應發(fā)給取款人取款對號牌(應將對號牌的號碼登記在現金支票上)按規(guī)定經審核記帳、復核后交給出納員。

出納員收到憑證后應審查大小寫金額,有效日期、背書及銀行內部簽章無誤后,登記現金付出日記簿。

再按憑證配款,在憑證上加蓋個人名章、連同現金付出日記簿一并交復核員,經復核大數、復點零頭無誤后,在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專用章和個人名章并在現金付出日記簿上加蓋個人名章。

然后收回取款對號牌、問清取款金額,核對無誤后付款,記帳憑證隨時退回會計結帳。

第十三條 付出現金要當面點交清楚,銀行封簽對外無效(包括原封新券)。

如單位取款數量大,當面清點有困難,也要采取當面點大數清點零頭的辦法。

取回現金如發(fā)生差錯,銀行可協助查找,并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第十四條 在付款時,需要拆大捆付零把的,應先卡把后拆捆,打開后先驗看小把券別是否一致,一捆未付完應保留原封簽。

拆小把付零張時,必須先點足一百張無誤后才能零付。

第十五條 每日營業(yè)終了,出納人員應認真清點庫存現金,并根據現金收付日記簿填制現金收付結數表(附式一),與現金核對相符后,據以填制記帳憑證交會計記庫存現金明細帳(現金收付結數表及現金收、付日記簿作附件)。

第十六條 收入票幣的整點,紙幣應按券別平鋪捆扎,一百張為把,用紙條捆扎,十把為捆,用繩雙十字捆扎。

硬幣一百枚為卷(如習慣五十枚為卷亦可);十卷為捆。

每把(卷)須蓋經手人名章,每捆應在繩頭結扣處貼封簽(附式二),注明行名、券別、金額、封捆日期,并加蓋封捆員名章。

凡經過整點的票幣,應做到點準、挑凈、墩齊、捆緊、蓋章清楚。

第十七條 在辦理收付、整點人民幣時,應按下列挑剔標準隨時挑出損傷券。

1.票面缺少一塊損及行名、花邊、字頭、號碼、國徽之一者;

2.裂口超過紙幅三分之一或票面裂口損及花邊圖案者;

3.紙質較舊,四周或中間有裂縫,或票面斷開又粘補者;

4.票面由于油猾、墨漬造成臟污的面積較大或涂寫字跡過多,肪礙票面整潔者;

5.票面變色嚴重影響圖案清晰者;

6.硬幣破缺、穿洞、變形或磨損氧化腐蝕損壞部分花紋者。

第十八條 對外辦理損傷人民幣的兌換工作,兌換標準按中國人民銀行一九五五年五月八日公布的《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和《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內部掌握說明》辦理(見附一、二)。

第三章 庫房管理與現金運送

第十九條 辦法現金出納業(yè)務的行處,應設置現金出納專用庫房,庫房結構力求堅固,要有通風、防火、報警和擱置現金的扳架等設備。

庫房墻壁不得臨街。

業(yè)務量較小且沒有條件設置庫房的行處,必須設置保險柜。

放置保險柜和守庫人員住宿的房間,必須符合安全條件,窗戶要有鐵欄桿和護窗板,房門、墻壁、房頂要牢固。

營業(yè)間要有柜臺,外人不得入內。

第二十條 每日營業(yè)終了,所有現金必須都入庫保管,裝零頭款的尾數箱應由出納員加鎖加封后入庫,所有現金都必須登記庫存現金明細表(附式三)。

庫內不準放置私人財物和其他物品(如須保管與業(yè)務有關的貴重物品,應經領導批準),庫內物品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現金在庫內應按券別分類碼放。

第二十一條 凡入庫保管的現金,都必須逐捆卡把清點數額。

現金出、入庫要填制現金出入庫票(附式四、五),做到責任分明,保證帳實、帳款相符,嚴禁挪用公款和以白條抵壓庫存。

凡管庫人員私自挪用公款,即以論處;凡領導指示挪用庫款者,應追究領導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庫房必須實行雙人管庫,兩名管庫員對庫房安全負同等責任。

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如因故離職,要經領導批準,并與領導指定的代辦人員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才能離開。

管庫員要明確責任,出入庫時必須同進同出,出入庫的款項要互相復核,防止差錯,不準一人進入庫房或在庫內工作。

庫房除管庫員外,其余人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進入。

庫房(或保險柜)應裝備兩把(或兩把以上)不同鑰匙的鎖,并應配備正、副鑰匙各一套。

正鑰匙由兩名管庫員分別掌握,鑰匙必須隨身攜帶,不準亂放,下班后也不得在辦公室內放置;副鑰匙由管庫人員會同主管出納負責人共同密封加蓋印章后,交本行負責人妥善保管。

副鑰匙的交接,要有登記簽收手續(xù),除發(fā)生特殊事故外,不得啟封動用。

如必須啟封動用時,須經行、處負責人批準,并會同管庫員啟封,動用要登記動用時間和原因。

庫房設有對字暗鎖者,開啟密碼一般應由主管負責人掌握,開封密碼的記錄副本,亦按上述辦法管理。

第二十三條 辦理現金出納的行、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定安全守則。

庫內嚴禁吸煙、燒火爐和存放易燃物品。

對庫內各項安全設備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應立即修理。

要嚴防發(fā)生火災、潮濕、霉爛、蟲蛀、鼠咬、盜竊事故。

非營業(yè)時間和節(jié)假日應指派兩名以上人員負責看守庫房。

守庫人員在值班時間不準喝酒,不準外人進值班室聊天、玩耍,不準擅離職守。

值班室和放置錢柜的房間,不準留宿外人。

第二十四條 各級行、處應建立查庫制度。

主管出納工作的負責人除按制度規(guī)定查庫外,并應協助管庫員核對庫存,每月至少查庫一次。

主管行長應定期或不定期查庫,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性查庫。

上級行對下級行的庫房應不定期檢查,查庫時必須攜帶查庫介紹信,查庫要清點庫存現金是否帳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和挪用情況,是否發(fā)生蟲蛀、鼠咬及霉爛事故;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雙人管庫和雙人守庫是否堅持;庫房和守庫員住房是否符合安全條件;武器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各級行、處應建立查庫登記簿(附式六),每次查庫完畢,應將查庫情況和問題詳細登記,并由檢查人員和管庫人員共同簽章,以備查考。

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查明原因,分清性質、嚴肅處理,并報上級行。

第二十五條 運送現金時,必須有專用裝鈔袋裝袋封口,運送應由兩人以上負責押運,不得委托他人捎帶。

大宗現金的運送,應有武裝押運。

運送現金必須注意安全,嚴密交接手續(xù)。

對運送現金的路線、時間、地點要嚴守秘密,不得與任何無關人員透露。

運送現金的車輛不準搭乘與運鈔無關的人員。

第四章 錯款處理

第二十六條 提高出納工作質量和正確處理錯款,是關系到維護國家財產安全和調動出納人員積極性的大事。

給級行、處領導應對出納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強政治責任心,嚴密制度手續(xù),在實際工作中注意技術培訓,力求收付款項準確,不出差錯或少出差錯。

一旦發(fā)生差錯,應向領導匯報,由領導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查找,對于確實無法挽回的損失,在弄清情況的基礎上,要分別不同性質區(qū)別對待,正確處理。

第二十七條 發(fā)生長款,應及時查明退回原主,如確實無法退還者,除對有關人員加強教育,吸取經驗教訓外,將長款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列作銀行收益,不得以長款補短款。

第二十八條 發(fā)生短款,屬于責任事故的,經過及時查找,確實無法找回時,按規(guī)定的審批手續(xù)報損,并教育幫助發(fā)生差錯的人員總結經驗,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對其中嚴重不負責任,有章不循,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群眾意見很大的,要追究責任并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由于領導不執(zhí)行制度造成的錯款事故,應追究領導責任。

如短款查明是,以及侵吞長款的,應按案件嚴肅處理,追回臟款,如錯款性質暫時不能明確時,應繼續(xù)查清,不能草率處理。

第二十九條 向發(fā)行庫提取的現金如發(fā)生差錯,應及時聯系查找。

查清原因者由責任行負責確實無法查清原因者由提取行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報損。

第三十條 出納長、短款的審批處理:長短款在五十元以下的由經辦行行長批準;五十元至二百元(含二百元)以內的,報地市分、支行批準;二百至一千元(含一千元)以內的,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行批準,千元以上的報總行批準。

短款的核銷情況應在會計決算中逐筆說明。

第三十一條 出納工作中發(fā)生差錯時,各級行、處應建立錯款登記簿(附式七),逐筆登記,以備查考。

凡發(fā)生千元以上的大額錯款,應及時專題上報總行,其中情節(jié)復雜的大額錯款,應立即報告當地黨委;如發(fā)生被搶、被盜案件,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公安機關、當地黨委和管轄行,并抓緊進行破案,發(fā)案和破案情況應及時報告總行。

第五章 出納機具設備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 出納工作中使用的運鈔汽車、保險柜、點鈔機、專用裝鈔袋等各種機具設備、應建立使用保管制度,要愛護機具設備。

第三十三條 各級行、處的運鈔汽車,屬于專用設備,未經分行同意,不得調出行外。

運鈔汽車要保證運鈔需要,平時要作好保養(yǎng)、維修,以備使用。

第三十四條 保險柜的鎖、鑰匙要嚴格保密,如發(fā)生損壞和鑰匙丟失,要報上級行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配鑰匙。

第六章 交接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應將保管的現金,按當日實有庫存詳列現金移交明細表,與會計帳簿核對相符,經接收人、監(jiān)交人會同清點無誤后,共同在現金移交明細表上簽章,未辦妥交接手續(xù)不得離職。

臨時離職亦需與領導指定的代班人員辦理交接,做到責任分明。

保管庫房和保險柜付鑰匙、密碼的人員調動工作,也應辦理交接手續(xù)。

出納負責人調動工作時,也要辦理移交,并向接辦人員詳細介紹現金出納管理工作的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各級行、處在辦理現金出納業(yè)務中,應與發(fā)行庫密切聯系,取得業(yè)務上的支持與幫助。

有關現金計劃、出納統計資料以及錯款處理等也要互相聯系,密切配合,切實作好現金出納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行應結合本地區(qū)具體情況作補充規(guī)定。

辦理現金出納的行處,應根據本規(guī)定和分行的補充規(guī)定,建立出納人員崗位責任制,保證出納工作順利進行。

第13篇 r公司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總公司機關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jiān)督,根據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總公司機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機關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三條總公司機關財務科負責統一管理總公司機關的財務收支。

第四條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五條總公司機關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六條堅持收、支兩條線,總公司機關財務科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七條嚴禁將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儲蓄,嚴禁保留賬外公款和私設“小金庫”。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八條總公司機關業(yè)務支出,原則上凡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轉賬結算,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支付現金。

第九條現金支付手續(xù)要齊全,報銷單據正確合法。經辦人員應在主管領導同意、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核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第十條下列業(yè)務可以支付現金:

1.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 出差人員差旅費;

3. 采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額在使用支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

4. 業(yè)務活動的零星支出;

5. 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條嚴格審查采購物品化整為零、在結算起點以下的現金支付。嚴禁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第十二條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借據,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

報銷時必須按規(guī)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fā)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fā)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

第十三條大學生探親途中從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費用給與報銷,并執(zhí)行以下報銷標準:長途交通費限報火車硬座票、輪船四等艙票和長途汽車票(乘坐長途汽車特指火車不方便到達的地方);短途交通費限報公共汽車票(包括小公共汽車),其他交通費不予報銷。報銷時須本人提供相應車票證明,無車票或車票超標準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簽發(fā)銀行轉賬支票時應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手續(xù),經辦人員應及時報銷發(fā)票,以注銷登記記錄。

第十五條嚴禁簽發(fā)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總公司機關經理辦、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yè)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zhí)行。

第十七條總公司機關經理辦的備用金標準暫定為5000元,行政科為__元。

第十八條各部門備用金應由報賬員負責專人管理,并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盜、遺失,并做好盤點工作。

第十九條備用金為各相關部門日常小額開支的周轉金,主要用于差旅費、按規(guī)定批準的臨時人員勞務費、1000元以內的零星購置費、小額接待費等。

第二十條報賬員須嚴格按規(guī)定支付方式使用備用金。對于已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報賬員應及時到財務科報賬以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一條報賬員應于每月末編制備用金盤存表,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報送財務科。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機關領導、財務科應監(jiān)督備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三條財務科每年年初根據總公司機關領導的批示向各相關部門發(fā)放備用金,年底各相關部門報賬員到財務科核銷。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五條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科負責人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財務室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fā)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向總公司機關領導報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八條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九條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fā)生意外。

第五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三十條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一條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fā)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二條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yè)務。

第六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財務科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現金賬目。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人員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出納應根據業(yè)務票據,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現金收付情況,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六章 處 罰

第三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情節(jié)十分惡劣的,報送公安機關。

第三十九條凡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四十條所有罰款一律上繳總公司機關。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機關財務科制定,經總公司機關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公司機關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從 年 月 日起執(zhí)行。

第14篇 e學?,F金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現金的使用、保管進行控制,確保現金資產的安全,杜絕違法亂紀行為,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貨幣資金(試行)》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校現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的原則

執(zhí)行內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實行錢賬分管。明確規(guī)定現金的收付、結算、登記等工作,由報賬會計和出納分開管理,實行會計管賬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賬。

二、使用現金的范圍

1、個人勞務報酬;

2、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過限額部分原則上應以轉帳結算憑證(轉帳支票、匯票或信匯)支付;

5、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三、按照現金管理制度,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及時存入銀行,未經銀行批準,不準坐支、套取現金,不準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準白條頂庫。銀行結算起點定為500元。超過500元現金支付,需通過公務卡或銀行轉帳。

四、派人到外地采購,其采購款項,必須由財務科通過銀行匯款,不得攜帶大額現金到外地采購。

五、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專項控制商品,必須采取銀行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六、對已辦妥的收付憑證,要及時按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并結出余額。賬面余額要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日清月結。若有長短款要及時向財務負責人報告,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七、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及現金支票、空白收據、有關印章、在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損,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經濟責任。

八、各類外出人員返回后,一周內必須到財務科結算報銷。如有特殊情況,本人確實無法來結賬,應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同時要指定他人按期結賬。凡逾期不結者,從借款人工資中扣除。

第15篇 某某超市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對現金的管理,防止資金滯留,加快資金周轉,保證資金安全,杜絕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報假賬,假公濟私等行為的發(fā)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納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員要嚴格審核各種現金收付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準確,審批手續(xù)必須齊全,不符合要求的憑證,出納員拒絕受理。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賬,對每筆收付款必須序時登記,逐日結出余額,每日下班前,必須核對現金賬面余額及庫存余額。嚴禁白條抵庫,白條抵庫視同挪用公款。出納員的庫存現金及現金日記賬必須接受財務部不定期檢查。

二、現金營業(yè)款的管理。

各部門的收銀員必須在當班營業(yè)終了,根據實際所收款填制解款單后,將營業(yè)款交給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納)。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終了,打出清賬單,在未收款項之前,不得將清賬結果告訴收銀員,否則每次罰款5元,收妥營業(yè)款之后,將長短情況作好記錄并通知收銀員。收銀員如果出現長短款超過1元的,每出現一次,作過失一次,罰款5元。門店出納每日營業(yè)款數額為上日下午班營業(yè)款+當日上午班營業(yè)款,必須當日下午存入銀行,無不可抗拒原因遲存或少存者,算過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罰款。營業(yè)款不得擅自用于費用及貨款的支付,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三、現金進貨管理。

確需現金進貨的業(yè)務,由采購部根據采購計劃及訂單,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在財務部借支現金進貨。借支時必須在借據上注明進貨品種金額和結賬時間。剩余現金必須當天歸還財務部。貨物到達時,馬上辦理入庫手續(xù),并在入庫后一個星期內到財務部結賬。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

四、大宗業(yè)務銷貨現金管理。

公司的批發(fā)業(yè)務銷售原則是貨出去、錢進來,錢貨兩清。如特殊情況發(fā)生賒銷行為,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訂好合同,本著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貨送出未收回貨款時,應從收貨方取得欠條。貨款收回后,應于當日上交財務部,未及時上交的,則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滯納金,如將貨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處以一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逾期未收回的貨款由經辦人負責全額賠償。

五、現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嚴格控制借支現金。

1、差旅費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據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務之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結賬,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滯納金。

2、備用金借支。備用金是公司特許特定人員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額現金。備用金須單獨存放,??顚S?備用金按出納現金管理原則進行管理,財務部不定期檢查備用金使用保管情況。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私人借支現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從財務部借款的,必須制定還款計劃,嚴格按還款計劃還款,逾期還款的從每月工資獎金中扣款,并按銀行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六、其他款項的管理。

各部門的零星款項,如紙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項,由出納員收取,收款必須開具蓋有公司財務章的收據。收款不開收據的視同貪污行為,處以100%的罰款。收款額未滿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財務部入賬,滿500元的隨即上交財務部入賬,否則,每天罰款5元。

現金管理管理制度案例(15篇)

本現金管理管理制度案例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現金流動控制體系,確保公司的財務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并預防潛在的風險。包括哪些方面1.現金收付流程:詳細規(guī)定現金的接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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