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團委圖書借閱制度是為保障圖書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它包括以下幾個主要部分:
1. 借書資格:明確哪些人員可以申請借閱圖書,通常為團委成員及在校學生。
2. 借閱流程:詳細說明如何辦理借書手續(xù),如填寫借書卡、驗證身份等。
3. 借閱期限:規(guī)定每本書的最長借用天數(shù),以及是否允許續(xù)借。
4. 罰則規(guī)定:對于逾期未還或損壞圖書的情況,應如何進行罰款或賠償。
5. 還書規(guī)則:闡述歸還圖書的具體步驟和注意事項。
內容是什么
1. 借書資格:所有正式注冊的團委成員和在校學生均有權借閱圖書,需攜帶有效證件登記。
2. 借閱流程:讀者選定書籍后,持證件在服務臺辦理借書手續(xù),工作人員將書籍信息錄入系統(tǒng),并發(fā)放借書憑證。
3. 借閱期限:普通圖書借閱期限為30天,學術專著為60天。允許一次續(xù)借,需在到期前通過線上系統(tǒng)或服務臺辦理。
4. 罰則規(guī)定:超期未還,每日按書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滯納金;若圖書損壞嚴重,需按原價賠償或購買相同版本替換。
5. 還書規(guī)則:讀者應在借閱期滿前歸還圖書,可直接放入還書箱或在服務臺辦理。逾期未還的圖書將在系統(tǒng)中顯示為“丟失”,需及時處理。
規(guī)范
嚴格執(zhí)行圖書借閱制度,確保公平公正。圖書館有權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記錄,嚴重者可能影響其借閱權益。鼓勵讀者愛護圖書,保持良好的閱讀環(huán)境。借閱者應定期關注借閱狀態(tài),避免因疏忽導致的額外費用。
重要性
團委圖書借閱制度的存在旨在維護圖書資源的有序流通,保障每一位讀者的權益。它不僅規(guī)范了圖書的借還流程,防止資源濫用,也培養(yǎng)了讀者的責任心和公共意識。一個有效的圖書借閱制度,是構建和諧、有序的閱讀氛圍,促進知識傳播和學術交流的重要基礎。
團委圖書借閱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團委圖書借閱制度范例
一、圖書公共管理的基本規(guī)則:
1.講究文明禮貌,提倡用文明禮貌語言.尊重管理人員。
2.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整潔。不隨亂丟雜物,嚴禁在館內吸煙、吃零食。
3.查閱圖書后請歸還原位。
4.愛護圖書,不得在圖書上圈點、批注、不得將未經借閱登記的圖書帶出室外。
5.借閱時保持室內肅靜,不得大聲喧嘩。
6.遵守本圖書館規(guī)章制度.凡違反者應虛心接受批評教育,照章受處。
7.圖書館設立在團委辦公室。
二、圖書館借書規(guī)則:
1.本館為全廠職工服務。
2 借書數(shù)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書期限:每本書可借閱二個星期,如若未閱讀完,可續(xù)借二周。逾期不還者,按超期天數(shù)處以罰款。超期每天罰款0.5元。
4.圖書借出時,應當面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錯號、破損、污漬等現(xiàn)象,應立即向工作人員聲明。如還書刊時被發(fā)現(xiàn),由還書讀者負責.
5.讀者借用圖書應妥善保管,倍加愛護,不得折頁、遺失、損壞、撕頁、污漬和圈點,如有上述情況將按有關規(guī)定罰款。
6.借閱人如若連續(xù)三次違反本圖書館借閱規(guī)則,則取消借閱資格,并酌情向所在單位如實反映情況。
三、遺失、污損、圖書資料賠款規(guī)則:
(一)凡折書、撕頁、挖剪圖書者,除當面批評教育外,并按以下辦法處理:
1.撕頁、挖剪圖書者,一般按圖書原價的3――5倍賠償;
貴重書刊(如工具書、重要管理書籍等)一律按原價的5――10倍賠償,殘書收回圖書館。
2.私自折書者,按原價的30%-50%賠償。
(二)污損圖書資料,視情況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1.污損10頁以內按原價30%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2.污損10頁以上按原價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3.污損20頁以上按原價的2――4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三)凡遺失文獻資料者,一周內賠原書刊不予追究責任。超過期限,每本加收圖書損失費5元。如賠原書刊確有困難,可按以下辦法賠償:
1.1995年以前的圖書,按原價的8――10倍賠償。
2.1995-__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5――8倍賠償。
3.__年-~(含__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3――5倍賠償。
4.當年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2倍賠償。
5.多卷書或叢書中的一本按全套書價的 l――3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6.借閱圖書超過規(guī)定期限,每天罰款0.5元。
7.丟失圖書編碼,每本圖書賠償1元人工費。
(四)賠償書刊時間規(guī)定:
1.待償時間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超過一個月者又以超期的規(guī)定一并處理。
2.辦理賠償手續(xù)后一個月內找到原書刊資料,可持賠償單到圖書館返還50%的賠償金。
(五)圖書館開放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第2篇 團委圖書借閱制度
一、圖書公共管理的基本規(guī)則:
1.講究文明禮貌,提倡用文明禮貌語言.尊重管理人員。
2.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整潔。不隨亂丟雜物,嚴禁在館內吸煙、吃零食。
3.查閱圖書后請歸還原位。
4.愛護圖書,不得在圖書上圈點、批注、不得將未經借閱登記的圖書帶出室外。
5.借閱時保持室內肅靜,不得大聲喧嘩。
6.遵守本圖書館規(guī)章制度.凡違反者應虛心接受批評教育,照章受處。
7.圖書館設立在團委辦公室。
二、圖書館借書規(guī)則:
1.本館為全廠職工服務。
2 借書數(shù)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書期限:每本書可借閱二個星期,如若未閱讀完,可續(xù)借二周。逾期不還者,按超期天數(shù)處以罰款。超期每天罰款0.5元。
4.圖書借出時,應當面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錯號、破損、污漬等現(xiàn)象,應立即向工作人員聲明。如還書刊時被發(fā)現(xiàn),由還書讀者負責.
5.讀者借用圖書應妥善保管,倍加愛護,不得折頁、遺失、損壞、撕頁、污漬和圈點,如有上述情況將按有關規(guī)定罰款。
6.借閱人如若連續(xù)三次違反本圖書館借閱規(guī)則,則取消借閱資格,并酌情向所在單位如實反映情況。
三、遺失、污損、圖書資料賠款規(guī)則:
(一)凡折書、撕頁、挖剪圖書者,除當面批評教育外,并按以下辦法處理:
1.撕頁、挖剪圖書者,一般按圖書原價的3――5倍賠償;
貴重書刊(如工具書、重要管理書籍等)一律按原價的5――10倍賠償,殘書收回圖書館。
2.私自折書者,按原價的30%-50%賠償。
(二)污損圖書資料,視情況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1.污損10頁以內按原價30%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2.污損10頁以上按原價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3.污損20頁以上按原價的2――4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三)凡遺失文獻資料者,一周內賠原書刊不予追究責任。超過期限,每本加收圖書損失費5元。如賠原書刊確有困難,可按以下辦法賠償:
1.1995年以前的圖書,按原價的8――10倍賠償。
2.1995-2000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5――8倍賠償。
3.2000年-2003(含2000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3――5倍賠償。
4.當年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2倍賠償。
5.多卷書或叢書中的一本按全套書價的 l――3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6.借閱圖書超過規(guī)定期限,每天罰款0.5元。
7.丟失圖書編碼,每本圖書賠償1元人工費。
(四)賠償書刊時間規(guī)定:
1.待償時間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超過一個月者又以超期的規(guī)定一并處理。
2.辦理賠償手續(xù)后一個月內找到原書刊資料,可持賠償單到圖書館返還50%的賠償金。
(五)圖書館開放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第3篇 _團委圖書借閱制度
團委圖書借閱制度
一、圖書公共管理的基本規(guī)則:
1.講究文明禮貌,提倡用文明禮貌語言.尊重管理人員。
2.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整潔。不隨亂丟雜物,嚴禁在館內吸煙、吃零食。
3.查閱圖書后請歸還原位。
4.愛護圖書,不得在圖書上圈點、批注、不得將未經借閱登記的圖書帶出室外。
5.借閱時保持室內肅靜,不得大聲喧嘩。
6.遵守本圖書館規(guī)章制度.凡違反者應虛心接受批評教育,照章受處。
7.圖書館設立在團委辦公室。
二、圖書館借書規(guī)則:
1.本館為全廠職工服務。
2 借書數(shù)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書期限:每本書可借閱二個星期,如若未閱讀完,可續(xù)借二周。逾期不還者,按超期天數(shù)處以罰款。超期每天罰款0.5元。
4.圖書借出時,應當面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錯號、破損、污漬等現(xiàn)象,應立即向工作人員聲明。如還書刊時被發(fā)現(xiàn),由還書讀者負責.
5.讀者借用圖書應妥善保管,倍加愛護,不得折頁、遺失、損壞、撕頁、污漬和圈點,如有上述情況將按有關規(guī)定罰款。
6.借閱人如若連續(xù)三次違反本圖書館借閱規(guī)則,則取消借閱資格,并酌情向所在單位如實反映情況。
三、遺失、污損、圖書資料賠款規(guī)則:
(一)凡折書、撕頁、挖剪圖書者,除當面批評教育外,并按以下辦法處理:
1.撕頁、挖剪圖書者,一般按圖書原價的3――5倍賠償;
貴重書刊(如工具書、重要管理書籍等)一律按原價的5――10倍賠償,殘書收回圖書館。
2.私自折書者,按原價的30%-50%賠償。
(二)污損圖書資料,視情況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1.污損10頁以內按原價30%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2.污損10頁以上按原價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3.污損20頁以上按原價的2――4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三)凡遺失文獻資料者,一周內賠原書刊不予追究責任。超過期限,每本加收圖書損失費5元。如賠原書刊確有困難,可按以下辦法賠償:
1.1995年以前的圖書,按原價的8――10倍賠償。
2.1995-2000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5――8倍賠償。
3.2000年-2003(含2000年)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3――5倍賠償。
4.當年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2倍賠償。
5.多卷書或叢書中的一本按全套書價的 l――3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6.借閱圖書超過規(guī)定期限,每天罰款0.5元。
7.丟失圖書編碼,每本圖書賠償1元人工費。
(四)賠償書刊時間規(guī)定:
1.待償時間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超過一個月者又以超期的規(guī)定一并處理。
2.辦理賠償手續(xù)后一個月內找到原書刊資料,可持賠償單到圖書館返還50%的賠償金。
(五)圖書館開放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