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前言
氣焊設備在工業(yè)生產中廣泛應用于金屬材料的焊接作業(yè),其安全性直接影響到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及生產效率。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一套詳細的操作指導,確保每一位使用者都能正確、安全地進行氣焊作業(yè)。
二、設備檢查與準備
1. 檢查氣瓶:確認氣瓶無泄漏,閥門完好,壓力表指示準確,氣瓶固定穩(wěn)固。
2. 檢查焊炬:確保焊炬各部件無損壞,氣體通道暢通,調節(jié)閥工作正常。
3. 檢查軟管:軟管無磨損、龜裂,接頭牢固,氣密性良好。
4. 準備防護裝備:佩戴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設置滅火器材。
三、操作流程
1. 打開氣瓶閥門:緩慢打開氧氣瓶,待壓力穩(wěn)定后再打開乙炔瓶,防止回火。
2. 調節(jié)氣體比例:根據(jù)焊接需求調整氧氣和乙炔的比例,通常為2:1至3:1。
3. 點燃焊炬:先點燃乙炔,然后逐漸增加氧氣流量,形成穩(wěn)定的藍色火焰。
4. 焊接操作:保持適當距離,使火焰能充分加熱工件,避免過熱或不完全燃燒。
5. 關閉氣源:完成焊接后,先關閉乙炔,再關閉氧氣,防止回火。
四、安全規(guī)定
1. 禁止在有易燃物或通風不良的環(huán)境中進行氣焊作業(yè)。
2. 操作時保持警覺,隨時留意周圍環(huán)境變化。
3. 發(fā)現(xiàn)泄漏或異常情況,立即關閉氣源,疏散人員,并報告給負責人。
4. 不得擅自調整設備,必要時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護保養(yǎng)。
五、應急處理
1. 遇到火災,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救,嚴禁用水。
2. 如發(fā)生窒息,迅速撤離現(xiàn)場,及時通風并尋求醫(yī)療救助。
3. 若發(fā)生回火,應迅速關閉乙炔閥門,避免火焰進入氣瓶。
六、培訓與監(jiān)督
1.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 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升員工應對突發(fā)狀況的能力。
3. 管理層需定期檢查設備狀態(tài)及操作規(guī)范執(zhí)行情況,確保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七、維護與保養(yǎng)
1. 定期檢查設備,確保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2. 氣瓶、焊炬、軟管等關鍵部件應定期更換,防止因老化引發(fā)事故。
3. 清潔工作場所,保持設備干燥,避免銹蝕。
八、結束語
氣焊設備的安全操作不僅關乎個人安全,也是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基礎。每一位作業(yè)人員都應嚴格遵守規(guī)程,管理層也需強化監(jiān)督,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標準
1. 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相關安全操作標準和規(guī)定。
2. 依據(jù)企業(yè)內部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設備操作手冊。
3. 結合實際操作經驗,確保規(guī)程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4. 定期更新和修訂,以適應技術和安全要求的變化。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范文
第1篇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人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
第2篇 氣焊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焊割前準備
1) 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堅固牢靠,無泄露。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 嚴禁將氧氣瓶、乙煥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與焊、割炬的間距應在10m 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小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 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婧秃缸?,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5) 檢查設備、焊炬、接線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2、 焊、割中注意事項
1) 開啟氧氣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
2)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3) 如焊、割 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用堿水清洗容器內壁,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4) 乙炔發(fā)生器壓力應保持政正常,壓力超過0.15mpa 時應停用。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 和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
5) 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
6) 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震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7) 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3、 焊割完后注意事項
1) 擰緊氧氣瓶咀安全帽,將氧氣瓶和乙炔發(fā)生器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離開作業(yè)場地前,應進行卸壓、放水,并取出空心電石籃。
2) 定期對受壓容器,安全閥及壓力表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以及強制性檢查。檢查調整壓力器和安全附件前,必須先取出空心電石籃,消除余氣后進行。
3)作業(yè)完,應將乙炔發(fā)生器桶內水放掉,防止凍結。
第3篇 氣焊設備安全環(huán)保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一、 焊、割前準備
1. 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露。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 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瓶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小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 氧氣瓶應配瓶咀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用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廠內轉運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 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咀應墊高。
6. 乙炔發(fā)生器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7. 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婧秃缸?,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8. 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qū)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9. 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0. 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擰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擰緊)。
11. 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fā)現(xiàn)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12. 檢查設備、焊炬、接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13. 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二、 焊、割中注意事項
1.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
2. 冬季施工中,遇管道凍結時,禁止用火焰烘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和管道溶化水溫為40℃,只能用水和蒸汽解凍,乙炔發(fā)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及管道也只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鈉熱水溶液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3. 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咀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4. 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jié)閥稍為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用點火槍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5.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在容器外進行。
6. 如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安全打開,先用堿水清洗容器內壁,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7. 使用乙炔切割機時,應先放乙炔氣,再放氧氣引火。
8. 乙炔發(fā)生器的發(fā)氣室溫度不得超過80℃(浮筒式發(fā)生器的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60℃,水入式發(fā)生器的水溫不得超過50℃),否則應停止焊、割,用冷卻水噴射降溫和加入降溫冷卻水降溫。
9. 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1~2kgf/cm2)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
10. 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 穿過或吊掛出去。以免被車輪輾壓損壞。
11. 焊、割咀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12. 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的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yè)。
13. 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震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14. 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三、 焊、割完后注意事項
1. 擰緊氧氣瓶咀安全帽,將氧氣瓶和乙炔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2. 定期對受壓容器,安全閥及壓力表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以及強制檢查。
3. 短時間停止氣焊(割)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球型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4. 如發(fā)現(xiàn)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即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彎折軟管以熄火。
5. 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彎折軟管辦法熄火。
6. 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調節(jié)螺釘擰松。
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第4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氣焊工
第1條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第2條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第3條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球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浮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毫米,直徑不少于浮桶斷面積的60~70%。
第4條 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第5條 乙炔發(fā)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
第6條 高、中壓乙炔發(fā)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第7條 碎電石應摻在小塊電石中使用。夜間添加電石,嚴禁用明火照明。
第8條 乙炔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準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
第9條 乙炔發(fā)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第10條 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第11條 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第12條 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第13條 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第14條 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第15條 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第16條 電石應放在通風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搬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第17條 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第18條 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臥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第5篇 中小型機械企業(yè)常用設備氣焊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中小型機械企業(yè)常用設備氣焊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進行氣焊割工作時應穿戴好防護服、防護鞋和防護鏡,不得赤膊袒胸。
二、工作前應先檢查氣焊割工具、氣管等是否安全可靠,檢查氧氣瓶、乙炔氣瓶是否有超過額定壓力負荷或泄漏現(xiàn)象,氣瓶的壓力表計是否準確,保險裝置是否可靠,嚴禁使用超過檢測保質期(三年一次)或有損傷后未經檢測的氣瓶。
三、氣瓶不得置于高溫(超過40℃)下暴曬,也不得置于距明火不足10米的環(huán)境旁,嚴禁在氣瓶周圍吸煙;氣瓶在使用搬動過程中應輕搬輕放,不得受重力撞擊;氣瓶用后應關緊瓶閥,戴好保險帽;氣瓶內的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保持一定的壓力。
四、在進行氣焊割操作時,輸氣管不得從尖銳快口物件上經過;不得用焊(割)槍作清除焊割渣和敲脫割件的錘子用。
五、不得對密封的或通氣口過小的容器直接進行氣焊割;不得對留有易燃、易爆殘渣或殘液的容器進行氣焊割。
六、氣焊割工應參加勞動安全部門組織的定期培訓和考核,確保持有效操作證上崗。
七、工作結束,應將氣瓶和氣焊割工具收藏于可關鎖的場所,以免非專業(yè)操作人員接觸。
第6篇 氣焊設備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編號
施工部位
交底時間
交底內容:
1、崗位安全職責
1.1負責機械設備日常保養(yǎng),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調整、緊固,并做好日常記錄。
1.2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
2、崗位任職條件
2.1接受過良好的專業(yè)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熟悉氣焊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2.2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yè)準備
3.1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清楚其內容。
3.2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護目鏡等。
3.3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是否緊固牢靠,無泄漏,并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4、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必須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開啟氧氣閥門的同時,應用專用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擊,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4.3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嚴禁對準臉。
4.4點火時,可先將氧氣調節(jié)閥門稍微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得離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放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5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4.6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后,才可實施焊、割。
4.7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
4.8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碾壓破壞。
4.9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4.10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業(yè)。
4.11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4.12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要系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4.13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不得在強陽光下暴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小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項
5.1焊割完畢后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5.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5.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5.4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瓶,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5.5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
第7篇 氣焊設備操作規(guī)程3
氣焊設備操作規(guī)程(三)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并由專人操作。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o%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0.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8篇 氣焊設備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編號
施工部位
交底時間
交底內容:
1、崗位安全職責
1.1負責機械設備日常保養(yǎng),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調整、緊固,并做好日常記錄。
1.2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
2、崗位任職條件
2.1接受過良好的專業(yè)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熟悉氣焊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2.2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yè)準備
3.1接受安全技術交底,清楚其內容。
3.2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護目鏡等。
3.3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是否緊固牢靠,無泄漏,并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4、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必須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開啟氧氣閥門的同時,應用專用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擊,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4.3點火前,急速開啟焊炬(或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嚴禁對準臉。
4.4點火時,可先將氧氣調節(jié)閥門稍微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得離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放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5 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4.6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后,才可實施焊、割。
4.7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
4.8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碾壓破壞。
4.9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4.10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業(yè)。
4.11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4.12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要系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4.13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不得在強陽光下暴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小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項
5.1焊割完畢后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5.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5.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5.4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瓶,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5.5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
第9篇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6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六)
嚴格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
一、焊割前準備
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漏.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的間距也不準少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氧氣瓶應配瓶嘴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止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轉運時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
6、乙炔氣瓶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7、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婧秃缸?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8、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qū)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或黑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9、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1、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fā)現(xiàn)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12、檢查設備,焊炬,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項
1、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2、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3、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jié)閥稍為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5、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6、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規(guī)定執(zhí)行.
7、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輾壓破壞.
8、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9、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yè).
10、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11,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三、焊割作業(yè)完后注意事項
1、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4、如發(fā)現(xiàn)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應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折彎軟管以熄火.
5、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折彎軟管辦法熄火.
6、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7、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第10篇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人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
第11篇 氣焊割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焊、割前準備
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漏。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少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氧氣瓶應配瓶嘴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止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轉運時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
6、乙炔氣瓶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7、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婧秃缸?,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8、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qū)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或黑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9、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1、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fā)現(xiàn)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12、檢查設備、焊炬、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項
1、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2、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3、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jié)閥稍為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5、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6、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規(guī)定執(zhí)行。
7、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輾壓破壞。
8、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9、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yè)。
10、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11、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三、焊割作業(yè)完后注意事項
1、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4、如發(fā)現(xiàn)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應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折彎軟管以熄火。
5、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折彎軟管辦法熄火。
6、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7、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第12篇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 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的有關規(guī)定。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o℃。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
第13篇 氣焊設備操作規(guī)程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并由專人操作。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m。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o%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并應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在摻入小塊電石后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添加電石時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氣橡膠軟管應為紅色,工作壓力應為1500kpa;乙炔橡膠軟管應為黑色,工作壓力應為300kpa。新橡膠軟管應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及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且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且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不得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采用專用工具,動作應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應留49kpa以上的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操作者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應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再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放盡后,再進行拆卸修理。
20.當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將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當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氧。當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當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當焊槍內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再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滓,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4篇 氣焊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嚴格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
一、焊、割前準備
1、檢查橡膠軟管接頭、氧氣表、減壓閥等應緊固牢靠,無泄漏。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氧氣瓶。
2、嚴禁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靠近熱源和電閘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以上,特殊情況也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間距也不準少于5m,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氣瓶應集中存放,不準吸煙和明火作業(yè),禁止使用無減壓閥的氧氣瓶。
4、氧氣瓶應配瓶嘴安全帽和兩個防震膠圈。移動時,應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氧氣瓶;禁止帶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轉運時應用專用小車,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氣瓶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橫放時,瓶嘴應墊高。
6、乙炔氣瓶使用前,應檢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裝置。
7、按工件厚度選擇適當?shù)暮妇婧秃缸?,并擰緊焊嘴應無漏氣。
8、焊、割炬裝接膠管應有區(qū)別,不準互換使用,氧氣管用紅色軟管,乙炔管用綠或黑色軟管。使用新軟管時,應先排除管內雜質、灰塵,使管內暢通。
9、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0、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1、檢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時,先接上氧氣軟管,將乙炔軟管和焊、割炬脫開后,即可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再用手指輕按焊炬上乙炔進氣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氣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發(fā)現(xiàn)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應立即修復,否則禁止使用。
12、檢查設備、焊炬、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時,應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產生,禁止用明火試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針將嘴通一下,禁止用鐵絲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項
1、開啟氧氣瓶閥門時,禁止用鐵器敲擊,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器。
2、點火前,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
3、點火時,可先把氧氣調節(jié)閥稍為打開后,再打開乙炔調節(jié)閥,點火后即可調整火焰大小和形狀。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焊炬,不準放在地上,嚴禁用煙頭點火。
4、進入容器內焊接時,點火和熄火均應在容器外進行。
5、在焊、割儲存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將容器內壁用堿水清洗干凈,后再用壓縮空氣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護工作。
6、氧氣瓶壓力指針應靈敏正常,瓶中氧氣不許用盡,必須預留余壓,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氣,擰緊閥門,瓶閥處嚴禁沾染油脂,瓶殼處應注上“空瓶”標記。乙炔瓶比照規(guī)定執(zhí)行。
7、焊、割作業(yè)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氣、乙炔軟管需橫跨道路和軌道時,應在軌道下面穿過或吊掛過去,以免被車輪輾壓破壞。
8、焊、割嘴外套應密封性好,如發(fā)生過熱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浸水冷卻。
9、發(fā)生回火時,應迅速關閉焊、割炬上的乙炔調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節(jié)閥,可使回火很快熄滅。如緊急時(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軟管,再關閉一級氧氣閥和乙炔閥門,并采取滅火措施。稍等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閥,吹出焊、割炬內的殘留余焰和碳質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業(yè)。
10、如發(fā)現(xiàn)焊炬出現(xiàn)爆炸聲或手感有振動現(xiàn)象,應快速關閉乙炔閥和氧氣閥,冷卻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11、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應使用安全帶,高空作業(yè)處的下面,嚴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體下落砸傷。
三、焊割作業(yè)完后注意事項
1、關閉氣瓶嘴安全帽,將氣瓶置放在規(guī)定地點。
2、定期對受壓容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試驗檢查和周期檢查及強制檢查。
3、短時間停止氣割(焊)時,應關閉焊、割炬閥門。離開作業(yè)場所前,必須熄滅焊、割炬,關閉氣門閥,排出減壓器壓力,放出管中余氣。
4、如發(fā)現(xiàn)乙炔軟管在使用中脫落、破裂、著火時,應立即熄滅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氣,必要時可折彎軟管以熄火。
5、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但不準用折彎軟管辦法熄火。
6、熄滅焊炬火焰時,應先關閉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熄滅割炬則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然后將減壓器調節(jié)螺絲擰松。
7、在大型容器內焊、割作業(yè)未完時,嚴禁將焊、割炬放在容器內,防止焊、割炬的氣閥和軟管接頭泄氣,在容器內儲存大量乙炔和氧氣,一旦接觸火種,將引起燃燒和爆炸。
第15篇 氣焊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一次加電石10kg或每小時產生5m3乙炔氣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應建立乙炔站(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gb50031)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的有關規(guī)定。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炬相互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當不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相互間距不得小于10 m 。
4、電石的貯存地點應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應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滅火”等字樣。電石有輕微的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取裝電石和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于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使用新品種電石前,應作溫水浸試,在確認無爆炸危險時,方可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應保持正常,壓力超過147kpa時應停用。乙炔發(fā)生器的用水應為飲用水。發(fā)氣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或含銀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對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對浮桶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采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水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設有防爆球或膠皮薄,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并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不得放在供電電線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