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鍋爐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日常巡檢:定期檢查鍋爐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包括燃燒器、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關鍵部件。
2. 故障排查:當設備出現(xiàn)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進行故障診斷,找出問題所在。
3. 維修作業(yè):根據(jù)故障情況,采取適當?shù)木S修措施,如更換零部件、清理積灰、調整燃燒效率等。
4. 安全操作:遵守安全規(guī)定,穿戴防護裝備,確保作業(yè)過程中的人員安全。
5. 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每一次維修活動,及時向上級匯報設備狀況和維修進度。
篇2
鍋爐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涵蓋了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安全準備與個人防護
2. 鍋爐設備檢查
3. 故障診斷與處理
4. 維修過程中的安全規(guī)定
5. 維修后測試與驗收
6. 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篇3
鍋爐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
一、日常檢查與維護
1. 檢查鍋爐壓力表、溫度計、水位計等儀表是否正常工作。
2. 確保燃料供應系統(tǒng)無泄漏,閥門開啟正確。
3. 檢查鍋爐內部及外部結構,確認無腐蝕、裂紋或其他損壞。
4. 定期清理煙道,確保通風暢通。
5. 檢查安全閥、自動補水裝置和排污閥功能是否正常。
二、故障排查與修復
1. 當鍋爐運行異常時,立即停機并查找原因。
2. 對于電氣故障,應斷電后進行檢查,避免觸電風險。
3. 針對水垢和積灰,使用專用清潔劑處理,防止影響熱效率。
4. 如發(fā)現(xiàn)管道泄漏,及時修補或更換受損部件。
5. 故障修復后,需進行試運行,確認恢復正常后方可投入生產。
三、定期保養(yǎng)
1. 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燃燒室、換熱器等關鍵部位。
2. 定期更換易損件,如濾網、密封圈等。
3. 檢測鍋爐水質,保持在標準范圍內,避免結垢和腐蝕。
4. 每年進行一次專業(yè)清洗和除垢,確保鍋爐高效運行。
篇4
鍋爐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涵蓋了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安全培訓與資質
2. 工作前的準備與檢查
3. 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措施
4. 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5. 設備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6. 環(huán)保與廢物處理
鍋爐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一般規(guī)定
第l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固定式以水為介質的承壓鍋爐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
第2條從事鍋爐維修工作的人員應接受相應工種的技術培訓并應取得相應的操作證。如從事鍋爐電氣維修工作的人員應持有電工證。
第3條從事鍋爐維修工作的人員應熟悉鍋爐及附屬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裝置的作用和有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應隨時了解鍋爐運行現(xiàn)狀。
第4條鍋爐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由維修人員和運行人員共同負責進行。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5條對當日所需維修保養(yǎng)的部位,應根據(jù)巡檢情況,運行記錄及有關資料,了解鍋爐狀態(tài),做到心中有數(shù)。
第6條對維修保養(yǎng)所需材料,配件工具的數(shù)量、品種、規(guī)格、質量進行檢查無誤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7條維修電氣設備及鍋爐房內的熱力管道時,應停電,關閉氣源,掛牌警示。并必須執(zhí)行二人工作制。
第8條在進行維修或更換零部件前必須通知運行操作人員,做好配合及聯(lián)絡工作。
三、操作
第9條鍋爐附件的維修保養(yǎng)。
1.對于鍋爐安全附件及保護裝置出現(xiàn)的臨時故障,影響鍋爐安全運行時,必須及時處理,消除故障。
2.水位表、壓力表不清晰,誤差大,滲漏等故障的維修,應在鍋爐無壓或低壓下進行。如果鍋爐不能降壓運行時,在關閉一次閥后,檢修人員身體與臉部應側向檢修部位,緩慢拆裝更換檢修部件。經檢修的水位表應清晰明亮,無泄漏,壓力表應有當年檢驗標記。
3.對于鍋爐附屬閥門泄漏,開關不靈活,不嚴密等故障的維修,必須在鍋爐無壓,溫度低于50℃以下進行,嚴禁帶壓檢修一次閥。維修二次閥時應先關閉一次閥,在無滲漏情況下檢修。對于不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小故障,應在正常停爐或在月修、季修時進行。
4.鍋爐安全保護裝置的維修,例如出現(xiàn)一次儀表泄漏,電極接點接觸不良,二次儀表機件損壞,報警聲光不明顯,聯(lián)鎖裝置不靈敏等故障,對于警報系統(tǒng)與控制臺分開安裝的可在短時間內,低負荷情況下處理,鍋爐運行操作人員應密切注視鍋爐水位、溫度、壓力的變化,配合維修人員及時維修保養(yǎng)。警報系統(tǒng)與控制臺整體組裝的并有聯(lián)鎖裝置的應停爐后進行維修。
第10條鍋爐房內的熱力管道維修時,氣源側閥門必須關閉嚴密,開啟疏水閥或排放閥,排空管道內蒸氣或熱水。在較高處進行維修時應固定好人梯,維修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第11條鍋爐本體水管系統(tǒng)出現(xiàn)焊口,脹口,人孔,手
孔等故障時必須停爐維修,待鍋爐內溫度降至50℃以下,壓力降至大氣壓,鍋水放至維修部位以下時方可施工。對于鍋爐水冷壁管、對流管,鍋筒等部位的焊修或更換所用的材料及焊接方法,必須按鍋爐兩監(jiān)規(guī)程執(zhí)行、焊接人員必須持有當?shù)貏趧硬块T頒發(fā)的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證。
第12條在維修鍋筒內部故障時,鍋筒內應通風良好、照明電源電壓不得超過12伏。維修完工后,及時清除鍋筒內的材料工具等,防止掉入其它管路內,影響鍋爐安全運行。
第13條對鍋爐本體水管系統(tǒng)進行局部少量維修、焊補后,可做工作壓力或設計壓力嚴密性水壓試驗,對于挖補,局部更換集箱,下降管,各管束更換量達到30%
時必須按鍋爐兩監(jiān)規(guī)程做超水壓試驗,并應通知當?shù)貏趧硬块T及有關部門參與檢查驗收。
第14條爐墻及前后拱的維修,應先進行通風,排出礦內及煙風道煙氣及有害氣體。修補前對燃燒室周圍及爐拱進行檢查,及時清除這兩處及高部位殘磚等,防止維修中脫落傷人。維修所用耐火粘土,耐火涂料應充分浸泡攪拌,維修后如條件允許應進行短時間養(yǎng)生干燥。
第15條燃燒裝置的維修保養(yǎng)
1.溜煤管、煤斗、煤閘等維修時、應放出燃料,經檢查確認內部無可燃物方可進行焊修。對于較大型煤倉、煤斗,需在內部焊修時,應通風良好,且有人監(jiān)護操作。
2.更換調整鏈條,往復爐排時應防止燙傷;拆裝爐排片、爐排桿、銷軸時錘出用力要均勻,防止碰傷手部,損傷爐排部件。
3.更換沸騰爐風帽,往復爐排及清理沸騰床時,應佩帶
好防溫,防塵等勞動保護用具,并應有人在爐外監(jiān)護操作。
第16條鍋爐輔助設備的維修保修
1.減速機、皮帶、斗提,刮板輸送機,除渣機,鼓引風機,水泵等設備的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2.拆裝葉輪,軸承,齒輪,聯(lián)軸器。皮帶輪,電動機時,用力要均勻,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錘擊或頂壓。
3.使用活扳手時,不得反向使用,不得將活扳手當手錘使用,松緊螺栓時要對稱松緊,不得從一側進行。
4.使用起重設備拆裝較大型機件時,如軸箱,減速箱,電動機等機件時,認真檢查起重設備性能,安全裝置及吊掛梁、架等是否安全可靠,起吊或下落時要均勻緩慢,重物下嚴禁站人。
5.鍋爐輔助設備維修試運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動物件,清掃場地上的障礙物,經注油,人力盤車,確認正常后,方可試運行。
6.試運工作必須由設備操作人員執(zhí)行,并按開機順序和試運步驟進行。運轉中不準調整運行部件。
第17條對于有過熱器的中低壓鍋爐,出現(xiàn)壓差過高時,應及時進行清洗,情況嚴重時必須化學清洗,防止過熱器燒損及爆管事故發(fā)生。清洗時必須使用軟化水,水溫應為60~80℃。正向沖洗時向鍋內進水,從過熱器出口集箱安全閥排氣口接管排出,反向沖洗從過熱器出口集箱安全閥出口處進水,沖至鍋筒內由排污處排出。在沖洗過程中,正洗反洗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相互聯(lián)絡、防止燙傷及超壓沖洗。
第18條省煤器、空氣預熱器煙氣側漏風、不嚴密等現(xiàn)象的維修,應在鍋爐低負荷下進行焊補或填堵。省煤器彎管或法蘭處故障的維修,應先開啟旁路煙道或旁路上水閥、關閉主煙道或主上水閥及省煤器進、出口閥,排出省煤器內部水后進行處理。沒有旁路設施的省煤器,應停爐維修,嚴禁運行中維修省煤器。
第19條鍋爐除塵器的維修保養(yǎng)
1、對于慣性、離心式、等干式除塵器本體,煙氣進出口,鎖氣器磨損、漏風、耐磨涂料脫落等故障的維修,應在鍋爐臨時停爐期間內處理,修補或填堵。更換旋風子或重新填補耐磨材料后應進行一定時間養(yǎng)生干燥。
2、對于麻石、鋼體鑄石等水膜除塵器,進出口處腐蝕漏風、漏水、水膜噴嘴堵塞,水封不嚴密等故障的處理,均應在停爐后維修更換,不得在鍋爐運行中,中斷水膜給水檢修噴嘴,防止燒損除塵器本體及鑄石脫落,冬季正常停爐停水維修水膜給水系統(tǒng)時,在北方或東北地區(qū)為防止室外架空水管凍裂應及時排出管內存水。
四、收尾工作
第20條 對于檢修后的鍋爐本體、附件、輔助設備、維修人員應再次與當班司爐長、司爐操作人員共同運行驗收,確認無異常后交付使用。
第21條 維修完工后,對于使用的工具,剩余材料,配件等做到物放有序,妥善保管。清理工作場地,保證施工場地文明,清潔衛(wèi)生。
第22條 維修人員對當日維修設備內容,具體部位及修后狀態(tài),應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對于鍋爐本體的爐墻、爐拱、水管系統(tǒng),應填入鍋爐檢修檔案,以備鍋爐大中修及鍋爐檢驗部門查閱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