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
_______公司制定、實施本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促進公司業(yè)績持續(xù)增長,在提升公司價值的同時為員工帶來增值利益,實現員工與公司共同發(fā)展,具體表現為:
1、建立對公司核心員工的中長期激勵約束機制,將激勵對象利益與股東價值緊密聯系 起來,使激勵對象的行為與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保持一致,促進公司可持續(xù)發(fā)展。
2、通過本股權激勵計劃的引入,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績效考核體系和薪酬體系,吸引、保留和激勵實現公司戰(zhàn)略目標所需要的人才。
3、樹立員工與公司共同持續(xù)發(fā)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第二章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
1、 _______公司股東大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準本股權激勵計 劃的實施、變更和終止。
2、 _______公司董事會是本股權激勵計劃的執(zhí)行管理機構,負責擬定本股 權激勵計劃并提交股東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本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事宜。
3、_______公司監(jiān)事會是本股權激勵計劃的監(jiān)督機構,負責核實激勵對象名單,并對本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進行監(jiān)督。
第三章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
一、激勵對象的資格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應為: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
A 為_______公司的正式員工;
B 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公司連續(xù)司齡滿_______年;
C 為公司___________等崗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核心員工;
2、雖未滿足上述全部條件,但公司股東會認為確有必要進行激勵的其他人員。
3、公司激勵對象的資格認定權在公司股東會;激勵對象名單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批,并 經公司監(jiān)事會核實后生效。
第四章 標的股權的種類、來源、數量和分配
一、來源
本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給激勵對象的標的股權為_______公司原股東出讓股權。
二、數量
_______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公司實際資產總額_________%的股權。
三、分配
1、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分配情況如下:
職務:______,姓名:_______,獲授股權(占比):_________,占本計劃授予股權比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戰(zhàn)略投資者、增加注冊資本、派發(fā)現金紅利、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權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標的股權數量、價格和分配的,公司股東會有權進行調整。
第五章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可行權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權日起計算。有效期內授予的股權期權,均設置行權限制期和行權有效期。
行權限制期為_______年,
行權有效期為_______年。
二、授權日
1、本計劃有效期內的每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2、_______公司將在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年度分別按公司實際資產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條件的激勵對象授予標的股權。
三、可行權日
1、各次授予的期權自其授權日______年后,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方可行權。
2、本次授予的股權期權的行權規(guī)定:
在符合規(guī)定的行權條件下,激勵對象自授權日起持有期權滿_______年(行權限制期)后,可在_______年(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在該次授予期權的_______年行權有效期內激勵對象應采取勻速分批行權的原則來行權。行權有效期后,該次授予的期權的行使權利自動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四、禁售期
1、激勵對象在獲得所授股權之日起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該股權。
2、禁售期滿,激勵對象所持股權可以在公司股東間相互轉讓,也可以按照本計劃約定,由公司回購。
第六章 股權的授予程序和行權條件程序
一、授予條件 激勵對象獲授標的股權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業(yè)績考核條件:_______年度凈利潤達到或超過_______萬元。
2、 績效考核條件:根據《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考核合格。
二、授予價格
1、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標的股權的價格;公司實際資產×獲受股權占公司實際資產的比例。
2、資金來源: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標的股權所需資金的______由激勵對象自行籌集,其余由公司發(fā)展基金劃撥。
三、股權期權轉讓協(xié)議書
公司在標的股權授予前與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期權轉讓協(xié)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激勵對象未簽署《股權期權轉讓協(xié)議書》或已簽署《股權期權轉讓協(xié)議書》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讓標的股權款的,視為該激勵對象放棄參與本次授予。
四、授予股權期權的程序
1、公司與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期權轉讓協(xié)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公司于授權日向激勵對象送達《股權期權授予通知書》一式_______份。
3、激勵對象在三個工作日內簽署《股權期權授予通知書》,并將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據激勵對象簽署情況制作股權期權激勵計劃管理名冊,記載激勵對象姓名、 獲授股權期權的金額、授權日期、股權期權授予協(xié)議書編號等內容。
五、行權條件
激勵對象對已獲授權的股權期權將分_______期行權,行權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激勵對象《_______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考核合格。
第七章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和終止
一、激勵對象發(fā)生職務變更
1、激勵對象職務發(fā)生變更,仍在公司任職,其已經所獲授的股權期權不作變更。
2、激勵對象職務發(fā)生變更,仍在公司任職,且變更后職務在本計劃激勵對象范圍內, 按變更后職務規(guī)定獲授股權期權。
3、激勵對象職務發(fā)生變更,但仍在公司任職,但變更后職務不在本計劃激勵對象范圍內,變更后不在享有獲授股權期權的權利。
二、激勵對象離職
(指因各種原因導致激勵對象不在公司任職的情況)
1、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與之續(xù)約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xù)有效; 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尚未授予的股權期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xù)有效,但需將該股權以_______價格轉讓
給公司的其他股東或公司根據新的激勵計劃新增的激勵對象;或由公司以_______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行權和授予,予以作廢。
(1)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與公司續(xù)約的;
(2)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勵對象因個人績效等原因被辭退的;
(3)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辭職并經公司同意的。
3、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經營性原因等原因被辭退的:其已行權 的股權繼續(xù)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經公司股東會一致同意,該股權不得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期權和尚未授予的股權期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4、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無效,該激勵對象需無條件將已獲得的股權以1/3購買價格回售給公司其他股東,或由公司按該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解鎖和授予,予以作廢。
三、激勵對象喪失勞動能力
1、激勵對象因公(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 繼續(xù)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2、激勵對象非因公(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xù)有效;已授予但尚未 行權的股權由公司董事會酌情處置;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四、激勵對象退休
激勵對象退休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標的股權繼續(xù)有效;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五、激勵對象死亡
激勵對象死亡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繼續(xù)有效;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六、特別條款
在任何情況下,激勵對象發(fā)生觸犯法律、違反職業(yè)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的,公司董事會有權立即終止其所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符合本計劃規(guī)定情形的,按相應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章 附則
1、本股權激勵計劃由公司股東會負責解釋。
2、公司股東會根據本股權激勵計劃的規(guī)定對股權的數量和價格進行調整。
3、本股權期權激勵計劃一旦生效,激勵對象同意享有本股權激勵計劃下的權利,即可認為其同意接受本股權激勵計劃的約束并承擔相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