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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匯編【16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shù):25

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確保員工的招聘、選拔、培訓、考核、晉升、福利待遇等工作有序進行,提高組織效率,激發(fā)員工潛能,促進公司的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它通過明確職責、規(guī)定流程,為公司的運營提供穩(wěn)定的人力支撐,同時也是保障員工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手段。

包括哪些方面

1. 招聘與選拔:制定招聘計劃,明確崗位要求,執(zhí)行公平公正的面試程序,確保選用合適的人才。

2. 員工培訓:設計并實施新員工入職培訓及持續(xù)職業(yè)技能提升計劃,提高員工的專業(yè)技能和綜合素質。

3. 工作分配與考核:根據(jù)員工能力與崗位需求,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并定期進行績效考核,以此作為獎勵和晉升的依據(jù)。

4. 薪酬福利:設定合理的薪酬體系,結合市場行情和公司業(yè)績,制定福利政策,激勵員工積極性。

5. 勞動關系管理:處理員工的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維護良好的勞動關系。

6. 員工發(fā)展:規(guī)劃職業(yè)發(fā)展路徑,提供晉升機會,鼓勵員工自我提升,實現(xiàn)個人與公司的共同成長。

重要性

1. 提升組織效能:通過有效的人事管理,能優(yōu)化人力資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2. 保障員工權益:明確的制度可以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對公司的信任感和歸屬感。

3. 促進企業(yè)文化建設:人事制度有助于塑造積極的企業(yè)文化,提升團隊凝聚力,推動企業(yè)價值觀的傳播。

4. 維護穩(wěn)定運營:良好的人事管理制度可以減少勞動糾紛,確保公司運營的穩(wěn)定性和連續(xù)性。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招聘策略,包括網絡招聘、校園招聘、內部推薦等多種途徑,確保人才來源的多元化。

2. 設立定期的員工培訓課程,結合在線學習平臺,提供靈活的學習方式,提升員工的專業(yè)技能。

3. 實施360度績效考核,綜合上級、同事、下屬和自我評價,形成全面的評估結果。

4. 設計公平的薪酬制度,將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福利補貼等相結合,體現(xiàn)多勞多得原則。

5. 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如定期的員工大會、部門會議,確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員工的參與度。

6. 定期審查和更新人事政策,以適應市場變化和公司發(fā)展需要,保持制度的前瞻性和適應性。

以上方案將作為公司人事管理的基礎,通過持續(xù)的執(zhí)行和完善,以實現(xiàn)公司與員工的共贏,推動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

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j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jù)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jù)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yè)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xù)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fā)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十六條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fā)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后視為不早退。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發(fā)給資遣費。

【第2篇】房地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5

為使公司人員管理工作正規(guī)化,制度化,科學化,建立一個公平、公開、公正、能上能下的用工體制,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達到對公司人事工作的管理,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加強總經辦與各部門之間的工作,更好地為公司服務,以求相互間更密切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案必須貫徹執(zhí)行以下各項原則。

第一條統(tǒng)一指揮的原則。各級員工都必須受公司統(tǒng)一領導,貫徹執(zhí)行公司的決議。

第二條層次管理的原則。公司每一級員工在工作上須聽從直接上級的指揮及命令,而各級管理人員,部門領導只可對直接下屬有指揮領導權。

第三條分工負責的原則。公司每一位員工須對自己分擔的業(yè)務工作全的責任。

第四條民主參與的原則。公司每位員工對其工作部門的運作及管理均享有建立權及監(jiān)督權。

第五條相互協(xié)作的原則。在不影響本部門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各部門之間有著相互協(xié)作的關系。

(二)任用制度。

第六條員工的任用包括員工吸收,聘用,調動,離職等程序。公司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擔負公司員工的選拔,使用,調配的統(tǒng)籌監(jiān)察職能。旨在統(tǒng)一規(guī)范公司員工作用的各個工作流程,以達到科學高效地吸納,使用,調配公司人力資源的目的。

第七條公司辦公室于年度末或下年度初對各部門的組織架構,人員編制,崗位職責,職位要求等進行核定,制定出《年度人員編制計劃》報公司審核批復。

第八條《年度人員編制計劃》公司領導核準后即公布實施,一切有關人員的住用,調配均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核定的編制數(shù)量,職位要求執(zhí)行。

第九條《年度人員編制計劃》已經確定,原則上不接受修改,如因經營情況發(fā)展,確需進行調整的,要由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核后,再行執(zhí)行。

第十條 員工聘用程序。

1、求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求職申請表》并簽名。

2、所有的應聘資料及求職表均由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并備案。

3、辦公室在各個部門提出人員增補申請后,將安排相應的應聘資料予各各部門面試。

4、各部門可自行安排相關人員對應聘者面試,但原則上面試人的職務應高于被面試人所申請的職務。

5、應聘者如通過部門的面試,將由辦公室安排用面試,如通過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錄用。

6、所有的應聘資料無論錄用與否,均統(tǒng)一由辦公室存檔,各部門安排面試后需及時將應聘資料交回辦公室。

第十一條員工入職的過程。

1、新員工入職統(tǒng)一由辦公室辦理入職手續(xù)。

2、新員工入職前由辦公室組織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職上崗。

3、新進員工入職后,上崗前,由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如有特殊重大貢獻經領導批示后可縮短試用期。

4、如根據(jù)員工在使用期內的表現(xiàn)不能決定是否正式錄用的,可適當延長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并說明理由,報辦公室審批。

5、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違反制度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試用未滿三日者,不計發(fā)工資。

第十二條聘用合同的簽訂

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員工考績報告》后經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轉為正式員工。

2、被公司正式錄用者,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簽署《勞動合同》轉為正式員工,合同期為12個月,完后再簽。

3、在正式簽訂本合同前,員工需向公司交納培訓費用。培訓費在員工離職時退還。

4、《勞動合同》前定后,辦公室為該員工設立個人檔案??上硎芄疽磺懈@?。

5、試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但未批準轉正的,如未延長試用期,即視為試用期內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工資待遇:公司將依據(jù)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具體方案見《薪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員工的解聘及離職

1、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員工在工作期間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fā)現(xiàn)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試用期結束經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嚴重失誤,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

(4)其他行為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的。

3、員工離職均需填寫《離職申請表》屬員工辭退的由本人填寫,屬辭退的由部門主管填寫。

4、部門主管以上員工離職須經總經理簽字生效。

5、公司對員工做出辭退決定后,須書面通知本人,離職人員憑《辭退通知書》到財務部門領取應付出工資。

第十五條員工的福利

1、工作時間及加班:

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遇有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可延長工作時間。超出時間按加班支付工資。需輪班的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另作安排。

2、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如下: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日公司將另行通知。

3、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時間以外要求員工加班的,除因特殊原因經主管領導批準外,員工不得拒絕,違者以曠工論處。行為惡劣的直至開除。

4、員工加班一般以不休為主,待工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部門安排補休。補休由員工填寫《補休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報辦公室審批后生效。

第十六條員工的晉升

1、晉升條件

(1)凡本公司普通員工晉升均不以時間為限。

(2)當部門主管認為其下屬具有擔任更高職務的能力及條件,或業(yè)績應有回報時,即可向辦公室,提出晉升建議。

2、晉升方式

(1)公司員工晉升包括職位晉升與工資晉升兩種。

(2)晉升由部門主管提名,辦公室對被提名人的業(yè)績表現(xiàn)、能力、素質、年度考核等情況是否符合晉升條件,是否確有需要晉升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呈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審批日期,即為該員工進行職位晉升觀察期。

4、辦公室對晉升建議的呈報及有關手續(xù)辦理一般于年度末或年度初進行。

5、辦公室除每年一度手里晉升建議審批手續(xù)外,有以下特殊情況的,亦可在一年中任何時進行:

(1)某職位需補充者。

(2)因業(yè)績突出表現(xiàn)者。

6、公司鼓勵員工自薦,程序與部門主管推薦相同。

第十六

【第3篇】物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物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七)

一、本公司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由公司與個人簽訂,勞動用工的宗旨是知人善用。

二、招聘制度:

招聘原則: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用,重在品德、素質、能力、經驗。

招聘程序:經常州市有關部門批準公開招聘,應聘者交自薦信、簡歷、照片及證書,經初試、復試后十日內確定是否錄用。

招聘人員錄用后由行政部建立員工個人檔案,進行行政制度培訓,分派到用人項目進行業(yè)務培訓后上崗試用,試用期三至六個月,試用期新員工享受試用期工資。

試用期滿遞交試用期總結,由用人項目審核后簽訂勞動合約。

三、解聘程序:

試用期間,任何一方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對方即自動停止試用關系,試用期滿后,公司及員工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周遞交書面說明,方可解除勞動合約。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本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嚴重業(yè)務差錯,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有關機密,對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無故曠工三天以上或年內曠工三次以上的;

有不誠實行為,經常搬弄是非,擾亂公司正常秩序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不服從公司調配者。

【第4篇】物業(yè)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屬于服務類型的公司,物業(yè)公司對于員工的管理根據(jù)每一個部門的崗位職責不同,人事管理制度應有哪些規(guī)范。以下是物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實施以人為本人才戰(zhàn)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為規(guī)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協(xié)調勞動關系,充分發(fā)揮員工積極性、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公司健康、穩(wěn)定、持續(xù)發(fā)展,根據(jù)《勞動法》、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公司按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管理機構,并根據(jù)管轄物業(yè)的實際情況進行機構設置。

第三條公司設綜合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兩個職能部門及項目管理處。

行政管理體制:公司實行董事會授權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推行行政直線管理體制。

1、行政直線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管理員)、臨時工4級;

2、行政支線設總經理助理、部門副經理、經理(主任)助理;

第四條公司組織機構可根據(jù)公司的發(fā)展、運作情況進行調整及增減。

第三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公司按精簡、高效原則進行崗位設置,按所在崗位定級、定員定編。

第六條公司設總經理、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職員、臨時工四級。

(一)總經理由公司董事會聘任;

(二)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納入公司中層干部管理,由總經理聘任;

(三)職員由總經理聘任;

(四)臨時工由部門經理(管理處主任)聘用。

第七條崗位編制的原則:

(一)以實現(xiàn)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業(yè)務的需要。

(三)做好勞動力成本的投入產出評估。

(四)有助于提高辦公效率和促進業(yè)務開展。

第八條

第四章聘用

第九條公司本著公開、平等、競爭、量才、擇優(yōu)的原則對員工一律實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條每年末公司職能部門根據(jù)工作需要,定崗定員,編制下一年度用工計劃,確定次年度人員編制、工資總額,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后由總經理簽發(fā)。

第十一條公司中層干部根據(jù)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績效進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體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條在年度用工、人事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因工作需要擴編、增員,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三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jù)各部門的《人員需求申請表》組織人員招聘。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人員采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一至六個月,試用期間,雙方可隨時終止試用協(xié)議。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條公司貫徹按勞分配和效率優(yōu)先,整體兼顧,考核發(fā)放的原則,實行崗位(責任)、貢獻與工資收入掛鉤,激勵、競爭、約束有機結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長機制。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任何崗位員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該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由于員工本人原因導致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除外)。

第十七條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資,月薪、年功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不無故拖欠。

第十八條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經批準的公費培訓期間薪酬按規(guī)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公司職能部門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業(yè)務工種實行調休制。

第二十條公司實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婚假、產假、喪假、搬遷假、年休假、工傷假。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工作盡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由部門主管指定員工加班。

第二十二條被指定加班員工除因特殊原因經主管核準外,不得拒絕。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進行補休和發(fā)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shù)予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人員加班盡可能采用補休進行補償。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條員工考核是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業(yè)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以作為勞動報酬、聘用、晉升、獎勵、教育培訓的依據(jù)??己俗裱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考核分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層以上干部還須進行年度述職。

第二十七條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業(yè)績、工作能力、工作態(tài)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己藰藴示唧w化,對各類員工實行分類指導,具體的考核制度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員工崗位性質制定。

第二十九條考核按管理權限進行。中層員工的考核由總經理負責,其他員工考核由各職能部門(管理處)經理(主任)負責。

第三十條考核結果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掛鉤,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優(yōu)秀員工評定依據(jù),中層干部考核與干部聘用相結合。

第八章獎懲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對表現(xiàn)突出、業(yè)績顯著的員工進行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優(yōu)秀員工獎、升職和晉級。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fā)給一次性獎金。

第三十二條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不服從指揮,損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犯有嚴重錯誤和違法違紀行為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以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職、免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對員工的獎懲須按管理權限審批,經相應程序進行。具體事宜見《員工獎懲細則》。

第九章教育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進一步開發(fā)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yè)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建設一支德才兼?zhèn)涞母刹筷犖?不斷為各崗位培養(yǎng)和輸送優(yōu)秀人才,以適應企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按照各崗位的要求,有計劃地對員工分別進行教育培訓。培訓成績和鑒定作為員工聘用的依據(jù)之一。

第三十五條員工培訓主要通過員工在各自崗位的工作中進行,對員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員工在工作中積累經驗,增長才干。

第三十六條員工集中培訓包括崗前培訓、任職資格培訓和綜合培訓。

第三十七條員工培訓采取自培與送培相結合,業(yè)余培訓與半脫產培訓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崗前培訓是針對新進員工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進行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任職資格培訓是根據(jù)國家有關職業(yè)技能鑒定的規(guī)定,對公司現(xiàn)有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職業(yè)技能培訓,以取得上崗資格和提高員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條綜合培訓是對管理人員的綜合知識進行更新、補充、擴展和加深的培訓,以保持其知識結構的先進性及管理水平,隨企業(yè)內外部需要而成長。

第四十一條積極鼓勵員工參加業(yè)余自費學歷教育,提倡專業(yè)對口,學以致用,在規(guī)定的教學計劃內完成學業(yè),每年可給兩周帶薪假學習考試。

第四十二條公司負責對中層員工進行培訓,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實施。其余員工的培訓工作由各部門負責,每年末將其培訓計劃報公司人事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員工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的學習,須與公司簽訂合同,規(guī)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

第十章保險和勞動保障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保險及勞動保障遵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四十五條

第十一章崗位動態(tài)管理

第四十六條為促進公司的穩(wěn)定發(fā)展,充分發(fā)揮員工能力,并本著人與工作互相適應的原則,合理調配人力資源而實行崗位動態(tài)管理。

第四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公司可根據(jù)實際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包括升職、調職、降職,員工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調整,拒不服從,就地免職,直至辭退。

第四十八條引進競爭機制,中層干部根據(jù)績效進行聘任,依靠素質競爭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員工根據(jù)現(xiàn)實表現(xiàn)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內部晉升制度,做到能進能出。

第四十九條各類員工的聘任、解聘、調動一律填寫《員工調配申請表》,按管理權限審批后進行:

(一)中層員工的通知由總經理簽發(fā),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通報有關部門。

(二)其他職能部門員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綜合管理部發(fā)文;

第五十條凡接到聘任、解聘、調動通知的員工,限一周內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條員工工作調動、崗位調整,其工資關系、工資基準隨即調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財務部送交變動通知。

第十二章離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員工主動辭職和公司辭退兩種。

第五十三條員工辭職應提前通知公司。中層以上員工至少提前一個月,其余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出辭職申請,按管理權限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經批準后方能辦理辭職手續(xù)。

第五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或暫時不準辭職: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須由該職員繼續(xù)處理,或該職員辭職將對工作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二)由公司解決入戶指標分配到公司工作的畢業(yè)生,服務期限未滿的;

(三)由公司解決入戶指標到公司工作的引進人才,服務期限未滿的;

(四)由公司出資培訓、進修或由公司負擔學費參加業(yè)余學習,服務期限未滿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審查,有經濟或其它問題的尚未作結論的;

(六)其他原因暫不宜辭職的。

第五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予以辭退:

(一)符合《勞動法》中有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的;

(二)長期不安心工作,消極怠工,不認真履行職責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規(guī)定應當辭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崗位調整和培訓,或經培訓教育仍不適應本崗位的;

(五)其他原因應當辭退的。

第五十六條辭退員工須提前通知本人。中層員工公司提前一個月,其余員工公司提前兩個星期通知,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按管理權限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交公司綜合管理部,經批準后方能辦理辭退手續(xù)。

第五十七條員工離職前,由所在單位安排離任述職和工作交接,中層以上員工還應接受離任審計。工作交接時應列出移交清單,由交接雙方及監(jiān)交人簽字認可。

第五十八條員工工作交接完畢后,按《員工辭職(辭退)手續(xù)登記表》由各部門簽字后到綜合管理部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五十九條員工離職后,不得有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或從事?lián)p害公司利益之行為,若有違反,公司將依據(jù)《刑法》第219條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員工離職后,因為隱瞞問題,以后暴露,本公司仍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十三章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條人事檔案管理是指員工進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檔案管理。

第六十一條員工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六十二條員工進公司后應及時建檔。歸檔內容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上崗資格證復印件、體檢表、登記表、履歷表、考核表、獎懲情況、聘任情況、升降職情況、勞動合同等所有與員工在公司的工作經歷有關的書面資料。

第六十三條查閱、借用人事檔案以及出具證明材料須履行申請、審批簽字手續(xù),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六十四條人事檔案通過每半年人事報表進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規(guī)章有未盡事宜,視具體情況修正,公布實施。

第六十六條本規(guī)章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第5篇】商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某商業(y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1、目的:保證公司人事管理有章可循;

2、依據(jù):遵照國家頒發(fā)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3、公司勞動人事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

4、公司用工一律采取聘任制,公司與員工的《用工合同》簽署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第二條 范圍

1、本制度規(guī)定了勞動人事的招聘、任免、異動、辭職(退)等程序及員工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培訓的管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包括試用員工及在公司兼職的人員;因特定工作需要而聘用的專家、顧問,其管理辦法另行規(guī)定;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人事管理。

第三條 細則

1、人員招幕:公司員工的招聘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統(tǒng)一歸口管理。各級人員需求經討論通過后,按相關程序予以辦理,相關招聘流程及具體實施方式參見員工招聘辦法及其附表;

2、職務任免:詳見員工管理辦法;

3、人員管理:試用(正式)人員管理參見員工管理辦法;

4、人員異動:堅持合理配置、才職相稱、高效精簡的原則,根據(jù)崗位任職條件和個人條件與要求,做到人盡其才,避免因職務變化而發(fā)生人浮于事的現(xiàn)象,具體措施見人員異動管理辦法;

5、員工請、休假:根據(jù)公司內部文件--員工請、休假管理辦法執(zhí)行;

6、薪資管理:按公司內部文件薪資管理辦法執(zhí)行;

7、績效考核:按公司內部文件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

8、員工獎懲:參見員工獎勵及加、扣分管理辦法;

9、員工福利:詳見員工福利計劃管理辦法相關措施;

10、員工培訓:根據(jù)員工培訓管理辦法具體細則執(zhí)行;

11、員工離(退)職:流程及具體實施方式詳見員工離(退)職管理辦法及附表。

第四條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自20**年12月**日執(zhí)行。

【第6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下面制度職責大全為您推薦一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j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jù)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二、 聘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jù)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復印件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yè)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xù)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fā)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xù)保證者。

第十六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fā)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yè)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 遲到、早退。

1、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 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 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 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后視為不早退。

(二) 曠職(工)

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xù)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 員工曠職(工),不發(fā)薪資及津貼。

4、 無故連續(xù)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發(fā)給資遣費。

【第7篇】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第一節(jié)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jù)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工資。第六節(jié)辭職、辭退、開除三

十六、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三

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三

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三

十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四

十、 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四

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四

十二、 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xiàn)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四

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四

十四、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四

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 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四

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四

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第七節(jié)附則五

十、 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jù)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8篇】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對于公司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各大小型的公司,各不同類型的公司,其勞動人事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的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guī)范企業(yè)人事作業(yè)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xiàn)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yè)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jù)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guī)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jù)。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yè)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

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

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jù)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fā)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fā)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fā)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jù)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yè)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xù),發(fā)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xù)。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jù)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jù)員工的績效表現(xiàn)、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jù)員工的考核業(yè)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yè)。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xù)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xù)。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guī)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xù),辦妥后始可發(fā)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

續(xù)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yè)

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jù)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fā)放,遇節(jié)假日提前一日發(fā)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xiàn)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

假期內薪水照發(fā)。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fā)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醫(y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guī)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tài)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

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

與依據(jù);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

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jù);

(二)、以考核制度規(guī)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jù)。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jù)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yè)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jù),優(yōu)秀者頒發(fā)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yè)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yè)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yè)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yè)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jù)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fā)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jù)。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yè)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xù)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xù),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第9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guī)定外,皆按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各項規(guī)定。

□ 聘

第一條 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tài)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 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jù)業(yè)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tǒng)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yè)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 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 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 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 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 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 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 所執(zhí)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 保證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xù)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xù)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guī)約執(zhí)行。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 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yè)或機構;

二)個人保 有正當職業(yè),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xiàn)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經管現(xiàn)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shù)膱F體保。

第四條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xù)。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侵吞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 保證人的職業(yè)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 保證人如因故欲退?;蛞蚱渌鹿蕟适浔WC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xù),發(fā)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xiàn)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 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fā)現(xiàn)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xù)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xù)后3個月內未發(fā)現(xiàn)任何弊端時才發(fā)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 職務任免

第一條 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 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guī)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 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fā)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 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shù)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 遷調

第一條 本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 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 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 解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jiān)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 命令停職者。 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fā)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jiān)簽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續(xù)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guī)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jiān)監(jiān)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jiān)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jiān)核定。

第七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10篇】公司勞動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據(jù)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公司的勞動人事管理,要有怎樣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1.1依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訂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堅持合法、公開、公正、雙向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1.3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級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導下組織實施。

1.4本制度從…年…月…日起執(zhí)行,并由廠長授權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錄用

2.1各崗位如缺員需要招工,優(yōu)先考慮從專業(yè)對口的和具有一定專業(yè)工作經驗人員中篩選錄用。

2.2本公司原則上不鼓勵招聘已錄用員工的直系親屬。

2.3應聘人員應聘時須遞交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勞動手冊、個人履歷、近照等相關資料),經本公司有關人員面試初審通過,并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合格后,報請廠長室批準,由辦公室辦理錄用通知。

2.4本公司有關人員在對應聘者面試時,應如實告訴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

2.5被錄用人員應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張,雙向協(xié)議書、推薦書等,或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手冊等資料,原則上個人檔案轉入本公司指定地點。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爭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3.2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種。

3.3本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同時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4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3.5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發(fā)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

3.6本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員工如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約定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3.7本公司與等崗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本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3.8本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3.9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由本公司與員工各執(zhí)一份。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3.10本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1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本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的;

(四)員工同時與其他企業(yè)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本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3.15員工有下列情況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療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公司患職業(yè)病的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本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本公司決定提前解散關閉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17勞動合同期滿的員工,本公司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考核評估,決定是否續(xù)簽勞動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之員工。同時合同期滿的員工如選擇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在期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應將其使用的房屋、欠款、辦公用品、技術資料等歸還本公司,本公司將在員工辦理完工作交接時,支付有關經濟補償。不能履行以上規(guī)定者本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予以解決。

3.19本公司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的爭議

3.20本公司和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首先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決。當雙方經協(xié)商達不到一致意見,可通過工會再次進行協(xié)商,也可以通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集團公司工會共同協(xié)商。上述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時雙方可向管轄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如有一方對裁決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后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培訓教育

4.1進入本公司的新員工,人人必須接受培訓教育。其主要內容為:廠紀廠規(guī)教育、安全生產知識、gmp普及知識、專業(yè)技術知識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4.2上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經驗的人員給予傳、幫、帶,直至能獨立操作。

4.3公司對員工考評分為試用期考評,年終考評二種,并由各部門負責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調薪、獎金發(fā)放等的主要依據(jù)。

4.4經同意外訓的員工培訓結束回廠后,應向辦公室提交有關培訓資料和證書原件,以便歸檔工作。

4.5員工錄用后廠辦應建立員工信息檔案,包括錄用審核表,有關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體檢表,員工的住址,聯(lián)系電話,婚姻狀況,子女,家屬,教育程度和其它個人資料等,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4.6公司建立規(guī)范的員工在廠電腦檔案,記錄員工信息,記載員工在廠時間的業(yè)績,培訓、考核等個人信息,并按廠檔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4.7辦公室每年對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進行更新補充。

第五章:薪資福利

5.1企業(yè)按月支付員工報酬,依法代扣代繳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jié)稅等。員工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jié)稅及按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費用的義務,

5.2公司根據(jù)經營狀況及個人業(yè)績發(fā)放月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5.3公司根據(jù)經營狀況及上級要求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加薪。

5.4在二次調薪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調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滿六個月者,

(2)當年度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分者,

(3)給企業(yè)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

(4)年終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在二次調薪之間)。

5.6企業(yè)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金、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

5.7法定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的執(zhí)行。

5.8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歲,女23周歲,指初婚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fā)。

5.9產假,女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產假期間落實長效節(jié)育避孕措施,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育齡婦女,憑醫(yī)院節(jié)育措施證明,可享晚育假30天,總計120天。難產或多胎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不變(依據(jù)《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產假含法定假日在內。

5.10生育女職工本人自愿申請,經本部門同意,報廠工會、廠辦審批,可辦理休產后哺乳假一年(含產假休息期)。

5.11符合國家計生規(guī)定流產者,憑醫(yī)療單位的證明,妊娠期3個月以內流產者給產假2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的給產假42天,7個月以上給產假9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按《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執(zhí)行。

5.12響應國家計劃生育號召,帶環(huán)懷孕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憑醫(yī)療單位的證明給產假2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照發(fā)(含法定假日在內)。

5.13育齡婦女生育費用按生育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

5.14生育費的報銷:按《生育保險辦法》執(zhí)行。

5.15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喪假。喪假內基本工資照發(fā)。

5.16本公司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單職工每年發(fā)放30元,雙職工每年發(fā)放60元,憑獨生子女證領取。

5.17獨生子女醫(yī)藥費享受到20周歲截止;獨生子女費,發(fā)放到其子女14周歲截至。

5.18員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費體檢,新員工當年已體檢的將不參加體檢,經體檢不符合(行業(yè))生產要求者,企業(yè)將與職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勞動考勤

6.1員工必須按正常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

6.2辦公室負責對考勤工作進行統(tǒng)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數(shù)為當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辦公室把各個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匯總歸檔備查。

6.3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需要離廠,必須憑出門證方可離廠。門衛(wèi)嚴格把關,監(jiān)督檢查。并在月底將出入證交生產科備查。

6.4曠工:員工擅自缺勤、或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累計超過次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6.5無故曠工者月獎金全部扣除。曠工一年累計滿天,當月累計滿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曠工處理結果記錄在個人檔案里。

6.6若員工因突發(fā)事情而未能辦理請假手續(xù),則應及時電話通知所在部門主管認可,回廠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6.7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假理由,請假天以內經所在班組同意報部門批準;請假~天須經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須經廠長批準。

6.8請病假天以內必須憑醫(yī)院醫(yī)生休息建議書,由部門經理批準;~天由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由廠長批準。

6.9醫(yī)療期:在本單位連續(xù)5年工齡以下為6個月;5~10年以下為9個月;10以上15年以下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6.10員工因工受傷或見義勇為受傷者,其醫(yī)療期給予工傷病假,工傷期間工資獎金不受影響。

第七章:加班、調休

7.1工廠實行每天8小時和每周5天工作制,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補休或超時工作報酬。

7.2員工按生產要求雙休日加班的工廠原則上以安排調休為主,同時也可根據(jù)情況支付加班工資。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經其部門經理簽字,填寫加班單,加班單應說明加班的內容及時間,否則一律不視作加班,計算方法按照小時計算。

7.4安排員工延時加班支付150%工資報酬(計算基數(shù)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shù)額)。

7.5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2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shù)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shù)額)。

7.6安排員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shù)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shù)額)。

7.7有關特殊部門的節(jié)假值班費按照原計算方案執(zhí)行。

7.8結算方法:由所在部門制表附由生產廠長簽字后的加班單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結算時間;加班后的第二個月號以前)

7.9員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則上累計存休不超過5天,超出5天由部門安排調休,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任何調休都以不影響生產正常工作為前提)

7.11員工需要調休,必須提前辦理調休手續(xù),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采用電話方式與部門經理請假,后補請假手續(xù),包括填寫請假條)

【第11篇】某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怎么寫

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

(一)

第一節(jié)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jù)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工資。

第六節(jié)辭職、辭退、開除

十六、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十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十、 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二、 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xiàn)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十四、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十五、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十七、 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附則

十、 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jù)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12篇】小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每一個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小公司一樣要有規(guī)范的人事管理制度,詳細的人事管理流程等。以下是詳細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guī)化、制度化、現(xiàn)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lián)袢?因才適用,保持動態(tài)平衡。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zhí)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yè)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zhí)行。

第二章員工招聘管理

第六條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shù)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jù),采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tǒng)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guī)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發(fā)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yè)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后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fā)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xù)。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xù):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yè)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擔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xù),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復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脫。

4、公司于每年定期“對?!?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后,如無手續(xù)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fā)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xié)議。

第十二條公司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連續(xù)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yǎng)老及醫(yī)療保險

第十四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yè)機密。

第十五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jù)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xiàn)確定是否繼續(xù)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jù)雙方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xù)簽,員工又不能聯(lián)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xù)。

第十八條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tài)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tǒng)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shù)卣衅傅娜藛T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jù),并為人事統(tǒng)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員工對外接洽業(yè)務,應態(tài)度謙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guī)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guī)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工作時間規(guī)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考勤管理規(guī)定

1、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fā)現(xiàn)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并各記大過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jù),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fā)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guī)定

1、除規(guī)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guī)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xù)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根據(jù)國家及公司的規(guī)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yī)院就醫(y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y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國家法定節(jié)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國慶(三天)春節(jié)(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若因業(yè)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人事制度(一)第一節(jié)

總則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jù)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二、公司執(zhí)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在勞動人呈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第二節(jié)

一編制及定編

五、

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

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七、

下屬公司、企業(yè)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tǒng)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第三節(jié)

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xù)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yè)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tǒng)內調配。

3.本系統(tǒng)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yè)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

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二十、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

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tǒng)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jù)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xiàn)、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xiàn)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jiān)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

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jù)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第五節(jié)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fā)給

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三十、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tǒng)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jié)統(tǒng)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fā)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節(jié)育手術假:

1.取環(huán)休息1天;

2.放環(huán)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fā)。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fā)。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tǒng)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第六節(jié)

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xiàn)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第七節(jié)

附則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jù)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13篇】xxx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j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jù)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guī)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jù)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

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y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jié)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 本公司從業(yè)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yè)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xù)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fā)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第14篇】公司企業(y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企業(yè)管理中,人事管理該如何呢現(xiàn)提供公司企業(yè)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一) 第一節(jié)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jù)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guī)、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zhí)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在勞動人呈部門規(guī)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xù)。

第二節(jié) 一編制及定編

五、 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 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 下屬公司、企業(yè)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yè)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tǒng)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jié) 員工的聘(雇)用 十

十一、 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yè)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yè)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xù)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yè)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yè)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tǒng)內調配。

3.本系統(tǒng)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guī)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yè)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fā)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

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 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yè)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二十、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 公司執(zhí)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tǒng)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jù)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xiàn)、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guī)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fā)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xiàn)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jiān)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guī)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yè)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zhí)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guī),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 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yè)根據(jù)實際效益按有關規(guī)定提取、發(fā)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y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yī)藥費按規(guī)定憑縣級以上醫(y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jié) 假期及待遇 二十

九、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jié)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fā)給 加

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

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guī)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

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tǒng)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

節(jié)統(tǒng)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

發(fā)。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fā)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節(jié)育手術假:

1.取環(huán)休息1天;

2.放環(huán)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fā)。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fā)。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guī)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tǒng)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fā)100%日工資。 第六節(jié) 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

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guī)定履行手續(xù)。

三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xù)。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

三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

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xù)。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xiàn)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tài)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xù)。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xù)。

公司不與之續(xù)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lián)系有關的人

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yè)務資料,并移交業(yè)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xù)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fā)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jié) 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yè)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zhí)行。人事部可依據(jù)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15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xù)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xù)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 __ 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xù),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xù),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解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 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jiān)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 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 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 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 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fā)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xù),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服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guī)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jiān)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yè),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yè)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zhí)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不得畏難規(guī)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yè)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tài)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fā)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業(yè)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jiān)簽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續(xù)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 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guī)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 人員名冊。

(二) 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 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 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jiān)監(jiān)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jiān)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由監(jiān)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jiān)核定。

第七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

第三條 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

第四條 規(guī)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jiān)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jiān)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16篇】集團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xx集團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集團發(fā)展和實現(xiàn)組織目標、獲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業(yè)用人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集團內部各單位所有崗位的招聘與選拔。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集團內部各單位的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招聘原則和依據(jù)

第四條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企業(yè)內部、社會擇優(yōu)錄取所需的各類合格人才,做到“任人唯賢,才盡其用”。

第五條單位招聘依據(jù)

各單位的人事部門應根據(jù)全年發(fā)展規(guī)劃及單位組織架構,結合市場實際,確定人力資源總體需求。各單位人事部門應編制《單位崗位編制表》(附表1),上報集團人力管理中心核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部門招聘依據(jù)

各部門因人員離職、調崗、產假或其它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確須增補人員的,部門須提前填寫《部門用工申請審批表》(附表2),經單位人事的招聘部審批后實施招聘。對于新增崗位,建議用人部門附上該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和《kpi考核指標》,重新申請崗位及人員編制。

第三章招聘實施

第七條招聘實施

一、招聘計劃

各單位人事部門應根據(jù)《單位人事編制表》和《部門用工申請審批表》制定年度

或月度招聘計劃(內容含招聘信息的發(fā)布、渠道的選擇、資料的收集及篩選、面試安排、招聘經費預算、人員錄用審批及通知等),并組織實施。

二、內部招聘

各單位出現(xiàn)職位空缺時,應首先考慮集團內部人員,實施“內部競聘”(包括晉升、調崗、推薦、公開競聘選拔等),具體操作依集團人力管理中心規(guī)定為準。

三、外部招聘

指通過具有合法招聘資質的機構或媒體進行招聘,包括人才網絡、獵頭、現(xiàn)場人才交流會、學校、職業(yè)介紹所或其它媒體。

第四章外部招聘程序

第八條外部招聘程序

一、資料篩選

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將收到應聘者的個人資料進行初步篩選,提交用工需求部門進行挑選,用工部門將選定的人員名單反饋給單位人事部。

二、通知面試

單位人事部門依據(jù)用工需求部門提交的人員名單進行面試通知,面試時間由雙方溝通確定,用工需求部門負責人需親自參加面試。

三、應聘登記

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面試登記表》(附表3)。

第九條面試流程

面試根據(jù)崗位可分為考試、心理測試和面試,具體如下:

一、組織考試

考慮到崗位工作的部門統(tǒng)一性,考試試卷可以由用工部門直接出題,用工部門負責評卷,原則上考試成績60分以上者可參加面試,60分以下者不應安排面試。

二、心理測試

針對有需要的工作崗位可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心理測試,測試結果應提交單位人事部門備案,以便日后開展崗位指導工作。

三、證照審查

用人部門在面試的同時應審查應聘者的證件和相關資料,對偽造資歷和證件者,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輪面試。

四、錄用審批

面試合格后,由用工部門核定錄用人員名單及試用職務名稱,填寫《人員錄用審批表》(附表4)。單位人事部門根據(jù)招聘崗位重要與否對預錄用者進行背景調查,并將相關信息反饋用工部門(具體詳見《員工背景信息調查報告》)。

五、錄用通知

用工部門一旦決定錄用新員工后,應將《人員錄用審批表》及時報送至單位人事部門,招聘專員必須在收到“審批表”的當日下達《錄用通知書》(附表5),告知應聘者報到日期及攜帶的相關證件。

六、未錄用人員通知

對于初試或復試未通過者,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招聘人員應及時謝絕對方。

第五章新人報到

第十條新人報到手續(xù)辦理

一、體檢規(guī)定

錄用人員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接受健康檢查,如體檢不合格者,各單位不得錄用。

二、證件繳交

新員工報到時須提交以下相關證件或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匯編【16篇】

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確保員工的招聘、選拔、培訓、考核、晉升、福利待遇等工作有序進行,提高組織效率,激發(fā)員工潛能,促進公司的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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