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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范本

更新時間:2024-05-10 查看人數(shù):68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是規(guī)范政府及其部門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財政透明度的重要工具。它旨在通過設定清晰的會計準則和流程,實現(xiàn)財務信息的準確記錄、有效監(jiān)控和公開披露,以提升行政單位的運營效率和公眾信任度。

包括哪些方面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會計核算原則:確定會計信息的記錄、計量和報告應遵循的基本準則,如歷史成本原則、權責發(fā)生制等。

2. 會計科目設置:明確各類收支、資產、負債、權益等會計科目的定義和應用。

3. 財務報告編制:規(guī)定財務報表的格式、內容和編制方法,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等。

4. 內部控制機制:建立和完善會計信息的審核、審批、內部審計等環(huán)節(jié),防止錯誤和欺詐。

5. 資產管理:規(guī)范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的購置、使用、處置和盤點流程。

6. 政府采購與預算執(zhí)行:詳細規(guī)定采購程序、預算執(zhí)行規(guī)則和資金支付流程。

重要性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高透明度:通過規(guī)范化的會計報告,公眾可以清晰了解政府的財務狀況和政策執(zhí)行效果。

2. 保障資金安全:嚴格的內部控制防止財務舞弊,保護公共資源不被濫用。

3. 促進決策科學化:準確的財務信息為政策制定和資源分配提供依據(jù)。

4. 提升治理效能:良好的會計制度有助于行政單位提升管理效率,實現(xiàn)公共服務的優(yōu)化。

方案

為建立有效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以下是一些實施建議:

1. 建立健全法規(guī)體系:依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適合本單位的會計制度,確保其合法性和適用性。

2. 加強人員培訓: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高其業(yè)務能力和職業(yè)道德水平。

3. 引入信息技術: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實現(xiàn)會計工作的自動化和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

4. 定期審計評估:通過內外部審計,檢查會計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問題。

5. 激勵與約束并舉:設立激勵機制,獎勵合規(guī)行為,同時強化違規(guī)行為的懲罰,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圍。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是行政管理的基礎,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以適應日益復雜的社會經濟環(huán)境。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健康有序,為公眾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范本


第一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中直機關,各人民團體,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規(guī)范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行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現(xiàn)發(fā)給你們。本制度從199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我部1988年制發(fā)的《事業(yè)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的需要,規(guī)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各級行政機關和實行行政 財務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tǒng)稱行政單位)。

第三條 行政單位會計是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其會計核算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規(guī)定。

第四條 根據(jù)機構建制和經費領報關系,行政單位的會計組織系統(tǒng),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

向財政部門領報經費,并發(fā)生預算管理關系的,為主管會計單位。

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上一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并發(fā)生預算管理關系,有下一級會計單位的,為二級會計單位。

向上一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并發(fā)生預算管理關系,沒有下級會計單位的,為基層會計單位。

向同級財政部門領報經費,沒有下級會計單位的,視同基層會計單位。

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的全部會計工作。

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行政單位,實行單據(jù)報賬制度,作為“報銷單位”管理。

第五條 行政單位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業(yè)務規(guī)模、人員編制以及負擔的會計工作任務,設置相應的會計工作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并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

第六條 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行政單位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

行政單位的各項資金和財產,均應納入行政單位會計核算。

第七條 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季度和月份采用公歷日期。

第八條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fā)生外幣收支的,應當按照中國人民 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 外匯匯率折算為人民幣核算。業(yè)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會計報表時,應該按照編報日期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第九條 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 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則

第十一條 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為依據(jù),客觀真實地記錄、反映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

第十二條 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適應預算管理和有關方面了解行政單位財務狀況及收支結果的需要,有利于單位加強內部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 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同類單位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四條 會計處理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原因和對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及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表中說明。

第十五條 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

第十六條 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運用。

第十七條 會計核算以收付實現(xiàn)制為基礎。

第十八條 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并單獨核算反映。

第十九條 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計價。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二十條 會計報表應當全面反映行政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結果。對于重要的業(yè)務事項,應當單獨反映。

第三章 資產

第二十一條 資產是行政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銀行存款、暫付款、庫存材料等。

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按照實際收入和支出數(shù)額記帳。

行政單位必須嚴格銀行存款的開戶管理,禁止多頭開戶。預算經費應由財務部門統(tǒng)一在同級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國家銀行開戶,不得自行轉移資金。

暫付款是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所屬單位或本單位職工發(fā)生的臨時性待結算款項。

暫付款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記賬。

行政單位對暫付款業(yè)務要嚴格控制,健全手續(xù),及時清理。屬于臨時性往來借欠款要及時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庫存材料是指行政單位大宗購入進入庫存,并陸續(xù)耗用的行政用物資材料。庫存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shù)列支。辦公用品數(shù)量不大,隨買隨用的,按購入數(shù)直接列為支出。

行政單位的庫存材料每年至少應當清點一次。如發(fā)生盤虧、盤盈,應當查明原因,作為增加或減少當期支出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有價 證券是指行政單位用結余資金購買的國債。行政單位購買的有價證券作為流動資產管理。

有價證券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賬。購入的有價證券應作為貨幣資金妥善保管,做到賬券相符。

當期有價證券的利息以及轉讓有價證券取得的收入與其賬面成本的差額,記入當期收入。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單價雖然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固定資產

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記賬。盤盈和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據(jù)確定固定資產價值。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第二十五條 行政單位對其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每年應當盤點一次。

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必須按規(guī)定的程序報經審批。

轉讓、毀損、報廢及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相應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有償轉讓、變賣固定資產取得的變價收入和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取得的變價收入,作為其他收入處理。清理固定資產所發(fā)生的費用,作為當期支出。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的價款,應當記入其他收入。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 負債是行政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暫存款等。

第二十七條 應繳預算款是指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按規(guī)定取得的應繳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指按國家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直接收繳的部分,下同)、沒收財物變價款、無主財物變價款、贓款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應繳預算的資金等。

行政單位取得的應繳預算款項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對于未達到繳款起點或需要定期清繳的,應及時存入銀行存款賬戶。

行政單位的應繳預算款項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繳款方式、繳款期限及其他繳款要求及時辦理繳庫。每月月末不論是否達到繳款額度,均應清理結繳。任何單位不得緩繳、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應繳預算款項。年終必須將當年的應繳預算款項全部清繳入庫。

第二十八條 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行政單位按規(guī)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范圍及管理辦法,按國務院和財政部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暫存款是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fā)生的待結算款項。

各種應繳款及暫存款項應及時清理并按規(guī)定辦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條 各項負債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記賬。

第五章 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 凈資產是指行政單位資產減負債和收入減支出的差額,包括固定基金、結余等。

第三十二條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記帳。

第三十三條 結余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余與專項資金結余應分別核算。

第六章 收入

第三十四條 收入是指行政單位為開展業(yè)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十五條 撥入經費是指行政單位按照經費領報關系,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

行政單位應根據(jù)經上級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核定的季度(分月)用款計劃,按經費領報關系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款。

撥入經費應按預算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未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三十六條 預算外資金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按規(guī)定從財政專戶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財政部門核準不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而直接由行政單位按計劃使用的預算外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按規(guī)定收取的各種收入,以及其他來源形成的收入。

第三十七條 由財政部門撥入的經費和預算外資金收入中屬于指定用途,用于完成專項工程或專項工作、并需要單獨報賬結算的資金,應當與正常的撥款區(qū)分開來,分別核算。

第三十八條 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記賬。

第七章 支出

第三十九條 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開展業(yè)務活動所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

第四十條 行政單位的支出根據(jù)資金管理要求分為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

經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維持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fā)生的支出;專項支出是行政單位為完成專項或特定工作任務發(fā)生的支出。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的具體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yè)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

行政單位收回本年度已列為經費支出的款項,沖減當年的經費支出;收回以前年度已經列為經費支出的款項,增加上年結余,不得沖減當年經費支出。

第四十一條 行政單位的各項支出按實際支出數(shù)額記賬。

第八章 會計科目

第四十二條 行政單位會計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是匯總和檢查行政單位資金活動情況和結果的總賬科目。非經財政部同意,不得減并或自行增設,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稱。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本制度統(tǒng)一規(guī)定會計科目編號。各行政單位在使用會計科目編號時,應與會計科目名稱同時使用??梢灾皇褂脮嬁颇棵Q,不用科目編號,但不得只填科目編號,不寫科目名稱。

第四十三條 各行政單位適用的會計科目如下:

第四十四條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第101號科目 現(xiàn)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的庫存現(xiàn)金。

2.收到現(xiàn)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xiàn)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庫存現(xiàn)金數(shù)額。

3.行政單位應設置“現(xiàn)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jù)收付款憑證,按照業(yè)務的發(fā)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yè)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xiàn)金收入合計數(shù)、現(xiàn)金支出合計數(shù)和結余數(shù),并將結余數(shù)與實際庫存數(shù)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有外幣現(xiàn)金的行政單位,應分別按人民幣、各種外幣設置“現(xiàn)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具體參見“銀行存款”科目。

第102號科目 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存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2.行政單位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xiàn)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xiàn)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銀行存款數(shù)額。

3.行政單位應按開戶銀行、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jù)收付款憑證,按照業(yè)務的發(fā)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般y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行政單位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屬于未達賬項,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

4.有外幣存款的行政單位,應在本科目下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行政單位發(fā)生的外幣銀行存款業(yè)務,應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外國貨幣折合為人民幣記賬時,應按業(yè)務發(fā)生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算。年度終了(外幣存款業(yè)務量大的機關可按季或月結算),行政單位應將外幣賬戶余額按照期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列入有關支出。

第103號科目 有價證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購入的有價證券。

2.購入有價證券時,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兌付本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兌付的有價證券本金數(shù)。

第104號科目 暫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發(fā)生的待核銷的結算款項。

2.發(fā)生暫付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結算收回或核銷轉列支出時,借記“經費支出”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尚待結算的暫付款累計數(shù)。

3.本科目應按債務單位或個人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05號科目 庫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大宗購入、需要庫存的物資材料等。行政單位辦公材料隨買隨用或沒有大宗購入,不需要庫存的,可以不設本科目。

2.購入、有償調入的材料,分別以購價、調撥價作為入賬價格。材料采購、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運雜費等不計入庫存材料價格,直接列入有關支出科目核算。

3.購入材料并已驗收入庫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領用出庫時,貸記本科目,借記有關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庫存材料的實際庫存數(shù)。

4.本科目應按庫存材料的類別、品種等有關項目設置明細賬,并根據(jù)庫存材料入庫、出庫單逐筆登記。

5.行政單位的庫存材料,每年至少應盤點一次。對于發(fā)生的盤盈、盤虧等情況,應當查明原因,屬于正常的溢出或損耗,作為減少或增加當期支出處理。盤盈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支出科目;盤虧時,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非正常性的毀損,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報經批準后處理。

庫存材料變價處理,恢復存款。變價發(fā)生損溢,相應增減當期支出。

第106號科目 固定資產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固定資產的原價。

2.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應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其價值,登記入賬: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記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發(fā)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fā)生的相關費用,應當記入固定資產價值。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按估計價值記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3.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fā)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1)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據(jù)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5)發(fā)現(xiàn)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購建、有償調入固定資產時,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有償調出、變賣的固定資產,按其賬面價值銷賬。借記“固定基金”,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按減少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銷賬。毀損、報廢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發(fā)生的收入記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過程中的支出,記入有關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所有固定資產價值的總額。

6.行政單位應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或“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二、負債類

第201號科目 應繳預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

規(guī)定應繳入國家預算的款項。

行政單位的應繳預算款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沒收財物變價款、無主財物變價款、贓款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按照預算管理規(guī)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

2.收到應繳預算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shù)。年終,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應繳預算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2號科目 應繳財政專戶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規(guī)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

2.收到應上繳財政專戶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定期結算預算外資金結余時,應按結余數(shù)借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實行按比例上繳財政專戶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應分別記入“應繳財政專戶款”和“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shù)。年終,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3號科目 暫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發(fā)生的臨時性暫存、應付等待結算款項。

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轉或結算退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算的暫存款數(shù)額。

3.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或個人名稱設置明細賬。

三、凈資產類

第301號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因購入、調入、建造、接受捐贈以及盤盈固定資產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或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少固定資產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固定基金總額。

第303號科目 結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年度各項收支相抵后的累計余額。

2.年終,將“撥入經費”(不含預撥下年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經費支出”(不含預撥下年經費)、“撥出經費”和“結轉自籌基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經費支出”、“撥出經費”科目。有專項資金收支的單位,應將非專項的收支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經常性結余”明細科目中;將專項收入和支出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專項結余”明細科目中。

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為行政單位滾存結余。

3.有專項資金的單位應將結余分為經常性結余和專項結余進行明細核算。

四、收入類

第401號科目 撥入經費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照經費領報關系,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

2.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繳回撥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撥入經費累計數(shù)。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不含收到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預撥下年度的經費)轉入“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科目。

4.本科目應按撥入經費的資金管理要求分別設置撥入經常性經費和撥入專項經費兩個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國家預算收支科目”的“款”級科目設明細賬。行政單位收到非主管會計單位撥入的財政性資金(如公費醫(yī)療經費、住房基金等),應在“撥入專項經費”二級科目下按撥入的單位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404號科目 預算外資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情況。

2.行政單位收到從財政專戶核撥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主管部門收到財政專戶核撥的屬于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時,通過“暫存款”科目核算。

實行按確定的比例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辦法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行結余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定期結算應繳預算外資金結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shù)轉入“結余”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別設置經常性收入和專項收入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預算外資金項目設置明細賬。

第407號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其他資金收入的情況。包括: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財政的零星雜項收入、有償服務收入、有價證券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發(fā)生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銷轉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其他收入累計數(shù)。

年終結賬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shù)轉入“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科目。年終轉賬后,本科目無余額。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類別設置明細賬。

五、支出類

第501號科目 經費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2.發(fā)生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經費實際支出累計數(shù)。

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轉入“結余”科目,借記“結余”科目,貸記

本科目。年終轉賬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分設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財政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目”、“節(jié)”級支出科目設置明細賬。

第502號科目 撥出經費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核定預算撥付所屬單位的預算資金。

2.轉撥經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沖銷轉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撥出經費累計數(shù)。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借方余額(不含預撥下年經費)轉入“結余”科目。

4.本科目應按撥出經常性經費和撥出專項經費分設二級科目,并按所屬撥款單位設置明細賬。

第505號科目 結轉自籌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單位經批準用撥入經費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其所籌集并轉存建設銀行的資金。

2.將自籌的基本建設資金轉存建設銀行時,根據(jù)轉存數(sh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剩余資金收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結賬時,應將本科目借方余額全數(shù)轉入“結余”科目,借記“結余”,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年終無余額。

第九章 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

第四十五條 行政單位在年度終了前,應根據(jù)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的決算編審工作要求,對各項收支賬目、往來款項、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清理結算。并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報決算。

第四十六條 清理、核對年度預算收支數(shù)字和各項繳撥款,保證上下級之間的年度預算數(shù)和領撥經費數(shù)一致。

第四十七條 為了準確反映各項收支數(shù)額,凡屬本年度的應撥款項,應當在12月31日前匯達對方。主管會計單位對所屬各單位的預算撥款和預算外資金撥款,截止12月25日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lián)堋?

第四十八條 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要及時入賬。本年的各項應繳預算款和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在年終前全部上繳。屬于本年的各項支出,要按規(guī)定的支出渠道如實列報。

年度單位支出決算,一律以基層用款單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實際支出數(shù)為準,不得將年終前預撥下級單位的下年預算撥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級會計單位的撥款數(shù)代替基層會計單位的實際支出數(shù)。

第四十九條 行政單位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主管單位收到財政專戶核算的預算外資金屬于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部分應及時轉撥所屬單位,不得在“暫存款”掛賬。

第五十條 行政單位年終要及時同開戶銀行對賬,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核對相符?,F(xiàn)金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xiàn)金核對相符。有價證券賬面數(shù)字,要同實存的有價證券實際成本核對相符。

第五十一條 年終前,應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清理盤點,發(fā)生盤盈、盤虧的,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作出處理,調整賬務,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第五十二條 行政單位在年終清理結算的基礎上進行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包括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

年終轉賬。賬目核對無誤后,首先計算出各賬戶借方或貸方的12月份合計數(shù)和全年累計數(shù),結出12月末的余額。然后,編制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后,再將應對沖結轉的各個收支賬戶的余額按年終轉賬辦法,填制12月31日的記賬憑單辦理結賬沖轉。

結清舊賬。將轉賬后無余額的賬戶結出全年總累計數(shù),然后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對年終有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數(shù)”下行的“摘要”欄內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再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年終余額轉入新賬,舊賬結束。

記入新賬。根據(jù)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編制年終決算的“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將表列各賬戶的年終余額數(shù)(不編制記賬憑單),直接記入新年度相應的各有關賬戶,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qū)別新年度發(fā)生數(shù)。

第五十三條 行政單位的決算經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核批復后,需調整決算數(shù)字時,應作相應調整。

第十章 會計報表的編審

第五十四條 會計報表是反映行政單位財務會計狀況和預算執(zhí)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附表和報表說明書。具體報表格式見本制度所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

有??钍罩I(yè)務的,還應按??畹姆N類編報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表。

第五十五條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的項目,應當按會計要素的類別分別列示。

收入支出總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年度收支總規(guī)模的報表。收入支出總表按單位實有各項收支項目匯總列示。

支出明細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表。支出明細表的項目,應當按“國家預算支出科目”列示。對于用財政撥款和預算外資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應按支出的用途分別列示。

附表是指根據(jù)財政部門或主管會計單位的要求編報的補充性報表,如基本數(shù)字表。附表按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規(guī)定的項目列示。

第五十六條 行政單位應當按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的規(guī)定報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

月報,是反映行政單位截止報告月度資金活動和經費收支情況的報表。月報要求編報資產負債表、支出明細表。

季報,是分析、檢查行政單位季度資金活動情況和經費收支情況的報表,應在月報的基礎上較詳細地反映單位經費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單位的季報,要求在月報的基礎上加報基本數(shù)字表。

年報(年度決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資金活動和經費收支執(zhí)行結果的報表。年度決算報表種類和要求等,按照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下達的有關決算編審規(guī)定組織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 行政單位的會計報表,要保證數(shù)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機關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公章后上報。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對于屢催不報報表的單位

第二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練習題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練習題

一、單項選擇題 (本題共5小題,每小題20.0分,共100.0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直銷員將貨物銷售給消費者時,應按照規(guī)定繳納的稅種是( )。

?a.增值稅

?b.消費稅

?c.營業(yè)稅

?d.印花稅

2.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從境外購買限定空載重量并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享受稅收優(yōu)惠,其實限定的空載重量是( )。

?a.10噸以下

?b.15噸以下

?c.25噸以下

?d.25噸以上

3.文化事業(yè)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廣告費服務取得,適用的稅率是( )。

?a.2%

?b.3%

?c.5%

?d.7%

4.同一年度,一個項目單位只能選擇以上一項內容和一種支持方式申請項目,每個項目不超過300萬元,特色產業(yè)資金資本金投入的額度,不超過引導基金總規(guī)模的百分比是( )。

?a.10%

?b.15%

?c.20%

?d.30%

5.海關繳款書申請稽核比對的結果中不包括的是( )。

?a.不符

?b.一致

?c.缺聯(lián)

?d.重號

制做 廣告費稅率 1、營業(yè)稅按營業(yè)收入5%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yè)稅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yè)稅3%繳納;

4、文化事業(yè)建設費按營業(yè)額3%繳納;

5、印花稅按廣告合同所承攬收入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

第三篇:2014新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考試題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考試題

一、單選題(共20分,請將正確答案填寫在括號內)

1、下列選項中,不屬于修訂《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基本原則的是()。

a.符合財政改革與發(fā)展方向

b.是與新《規(guī)則》相銜接

c.有利于行政單位會計實務操作

d.進一步充實了資產負債核算內容

【正確答案】d

2、為維護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而發(fā)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續(xù)支出,應當借記有關支出科目,貸記()等科目。

a.財政補助收入

b.財政撥款收入

c.經費支出

d.其他支出

【正確答案】b

3、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行政單位根據(jù)收到的(),借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

a.財政授權收款入賬通知書

b.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

c.財政直接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

d.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

【正確答案】d

4、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行政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是()。

a.可靠性原則

b.相關性原則

c.可比性原則

d.可理解性原則

【正確答案】d

5、行政單位現(xiàn)金盤查時,如發(fā)現(xiàn)現(xiàn)金短缺,屬于應由責任人賠償或向有關人員追回的部分,應借記()科目。

a.其他應收款

b.經費支出

c.其他應付款

d.待處理財產損溢

【正確答案】a

6、財政直接支付的方式下,年末,行政單位根據(jù)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shù)與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出數(shù)的差額,借記()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

a.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b.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c.財政直接支付

d.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正確答案】b

7、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行政單位財務報表的是()。

a.利潤表

b.收入支出表

c.資產負債表

d.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

【正確答案】a

8、()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項資產,包括受托指定轉贈的物資、受托儲存管理的物資等。

a.受托代理資產

b.公共基礎設施

c.無形資產

d.待處置資產損益

【正確答案】a

9、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行政單位會計科目的是()。

a.庫存現(xiàn)金

b.財政直接支付

c.待處置資產損溢

d.財政應返還額度

【正確答案】c

10、()是指行政單位因發(fā)生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而相應需在凈資產中沖減的金額。

a.待償債凈資產

b.待處理財產損溢

c.財政撥款收入

d.日常公用經費

【正確答案】a

二、多選題(共20分,請將正確答案填寫在括號內)

1、下列選項中,屬于行政單位流動資產的有()。

a.庫存現(xiàn)金

b.在建工程

c.銀行存款

d.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正確答案】acd

2、下列選項中,屬于行政單位凈資產的有(

a.財政撥款結轉

b.財政撥款結余

c.待償債凈資產

d.其他資金結轉結余

【正確答案】abcd

3、下列選項中,屬于行政單位會計的基本要素的有(

a.資產

b.負債

c.收入

d.所有者權益

【正確答案】abc

4、行政單位的下列固定資產中,不計提折舊的有(

a.機器設備

b.動植物

c.圖書、檔案

d.文物及陳列品

【正確答案】bcd

5、行政單位的支出包括()。

a.經費支出

b.撥出經費

c.生產成本

d.營業(yè)外支出

【正確答案】ab

6、下列選項中,屬于行政單位應收及預付款項的有(

a.應收賬款 )。)。)。)。

b.預付賬款

c.其他應收款

d.其他應付款

【正確答案】abc

7、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行政單位收入的有()

a.其他收入

b.財政撥款收入

c.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d.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罰沒收入

【正確答案】cd

8、下列選項中,屬于行政單位無形資產的有()。

a.著作權

b.土地使用權

c.專利權

d.非專利技術

【正確答案】abcd

9、行政單位會計基本假設包括()。

a.會計主體

b.持續(xù)經營

c.會計分期

d.貨幣計量

【正確答案】abcd

10、行政單位購入的存貨,其成本包括()。

a.購買價款

b.相關稅費

c.運輸費

d.裝卸費

【正確答案】abcd

三、判斷題(共20分,請在題后的括號內,對者用“√”號表示,錯者用“×”號表示)

1、置換取得的無形資產,其成本按照換出資產的評估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或減去收到的補價,加上為換入無形資產支付的其他費用(登記費等)確定。()

【正確答案】對

2、存貨發(fā)出時,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fā)出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之間可以根據(jù)情況靈活改變。()

【正確答案】錯

3、行政單位的負債是指行政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等償還的債務。()

【正確答案】對

4、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待處理財產的價值及財產處理損溢,年度終了,報經批準處理后,該科目余額應在借方。()

【正確答案】錯

5、行政單位會計是各級各類政府機關、政黨組織等行政單位核算和監(jiān)督國家預算資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結果的一種預算會計。()

【正確答案】對

6、行政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所以只能采用收付實現(xiàn)制作為會計核算基礎。()

【正確答案】錯

7、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是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行政單位根據(jù)財政部門批復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正確答案】對

8、行政單位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進行計量。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行政單位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正確答案】對

9、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于固定資產發(fā)生盤盈、盤虧的,應當查明原因并直接進行賬務處理。()

【正確答案】錯

10、資產基金應當在發(fā)生預付賬款,取得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時確認。()

【正確答案】對

四、簡答題(共40分)

1、行政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有哪些?(12分)

答案:(1)真實可靠或者客觀真實(2)相關性(3)全面性(4)及時性(5)可比性(6)清晰明了

2、行政單位取得資產時應按實際成本進行計量,如果取得的資產沒有支付對價時應如何對資產進行計量?(8分)

答案:(1)取得資產時沒有支付對價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有關憑據(jù)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2)沒有相關憑據(jù)但依法經過資產評估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評估價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3)沒有相關憑據(jù)也未經評估的,其計量金額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4)沒有相關憑據(jù)也未經評估,其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無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名義金額(即人民幣1元)入賬。

3、“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內容有哪些?簡單寫明發(fā)生應付職工薪酬和支付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10分)

答案:(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2)發(fā)生應付時,借記“經費支出”, 貸記“應付職工薪酬”,支付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 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4、行政單位的凈資產包括哪些內容?(5分)

答案:行政單位的凈資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其他資金結轉結余、資產基金、待償債凈資產等。

5、行政單位會計需要雙分錄核算的資產和負債科目有哪些?(5分)

答案:(1)預付賬款(2)存貨(3)固定資產(4)在建工程(5)政府儲備物資(6)公共基礎設施(7)無形資產(8)應付賬款(9)長期應付款

第四篇:2014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對照表

附1:

2014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對照表

續(xù)表

_會計核算補充規(guī)定增設的會計科目。

附2:

行政單位“大賬”和基建賬會計科目對照表

續(xù)表

第五篇: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

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中直機關,各人民團體,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規(guī)范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行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現(xiàn)發(fā)給你們。本制度從199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我部1988年制發(fā)的《事業(yè)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的需要,規(guī)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各級行政機關和實行行政財務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tǒng)稱行政單位)。

第三條行政單位會計是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其會計核算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規(guī)定。

第四條根據(jù)機構建制和經費領報關系,行政單位的會計組織系統(tǒng),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

向財政部門領報經費,并發(fā)生預算管理關系的,為主管會計單位。

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上一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并發(fā)生預算管理關系,有下一級會計單位的,為二級會計單位。

向上一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并發(fā)生預算管理關系,沒有下級會計單位的,為基層會計單位。

向同級財政部門領報經費,沒有下級會計單位的,視同基層會計單位。

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的全部會計工作。

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行政單位,實行單據(jù)報賬制度,作為“報銷單位”管理。

第五條行政單位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業(yè)務規(guī)模、人員編制以及負擔的會計工作任務,設置相應的會計工作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并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行政單位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

行政單位的各項資金和財產,均應納入行政單位會計核算。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份。會計年度、季度和月份采用公歷日期。

第八條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fā)生外幣收支的,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外匯匯率折算為人民幣核算。業(yè)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也可以選定某種外幣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會計報表時,應該按照編報日期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第九條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一條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為依據(jù),客觀真實地記錄、反映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

第十二條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適應預算管理和有關方面了解行政單位財務狀況及收支結果的需要,有利于單位加強內部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同類單位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四條會計處理方法應當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情況、原因和對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及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表中說明。

第十五條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

第十六條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運用。

第十七條會計核算以收付實現(xiàn)制為基礎。

第十八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并單獨核算反映。

第十九條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計價。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二十條會計報表應當全面反映行政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結果。對于重要的業(yè)務事項,應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行政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銀行存款、暫付款、庫存材料等。

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按照實際收入和支出數(shù)額記帳。

行政單位必須嚴格銀行存款的開戶管理,禁止多頭開戶。預算經費應由財務部門統(tǒng)一在同級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國家銀行開戶,不得自行轉移資金。

暫付款是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所屬單位或本單位職工發(fā)生的臨時性待結算款項。

暫付款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記賬。

行政單位對暫付款業(yè)務要嚴格控制,健全手續(xù),及時清理。屬于臨時性往來借欠款要及時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庫存材料是指行政單位大宗購入進入庫存,并陸續(xù)耗用的行政用物資材料。庫存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shù)列支。辦公用品數(shù)量不大,隨買隨用的,按購入數(shù)直接列為支出。

行政單位的庫存材料每年至少應當清點一次。如發(fā)生盤虧、盤盈,應當查明原因,作為增加或減少當期支出處理。

第二十三條有價證券是指行政單位用結余資金購買的國債。行政單位購買的有價證券作為流動資產管理。

有價證券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賬。購入的有價證券應作為貨幣資金妥善保管,做到賬券相符。

當期有價證券的利息以及轉讓有價證券取得的收入與其賬面成本的差額,記入當期收入。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單價雖然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記賬。盤盈和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據(jù)確定固定資產價值。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第二十五條行政單位對其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每年應當盤點一次。

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必須按規(guī)定的程序報經審批。

轉讓、毀損、報廢及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相應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有償轉讓、變賣固定資產取得的變價收入和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取得的變價收入,作為其他收入處理。清理固定資產所發(fā)生的費用,作為當期支出。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的價款,應當記入其他收入。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行政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暫存款等。

第二十七條應繳預算款是指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按規(guī)定取得的應繳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指按國家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直接收繳的部分,下同)、沒收財物變價款、無主財物變價款、贓款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應繳預算的資金等。

行政單位取得的應繳預算款項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對于未達到繳款起點或需要定期清繳的,應及時存入銀行存款賬戶。

行政單位的應繳預算款項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繳款方式、繳款期限及其他繳款要求及時辦理繳庫。每月月末不論是否達到繳款額度,均應清理結繳。任何單位不得緩繳、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應繳預算款項。年終必須將當年的應繳預算款項全部清繳入庫。

第二十八條應繳財政專戶款是指行政單位按規(guī)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范圍及管理辦法,按國務院和財政部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暫存款是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fā)生的待結算款項。

各種應繳款及暫存款項應及時清理并按規(guī)定辦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記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行政單位資產減負債和收入減支出的差額,包括固定基金、結余等。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

固定基金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額記帳。

第三十三條結余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余與專項資金結余應分別核算。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四條收入是指行政單位為開展業(yè)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

出,記入有關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所有固定資產價值的總額。

6.行政單位應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或“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二、負債類

第201號科目應繳預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規(guī)定應繳入國家預算的款項。

行政單位的應繳預算款主要包括: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沒收財物變價款、無主財物變價款、贓款和贓物變價款、其他按照預算管理規(guī)定應上繳預算的款項。

2.收到應繳預算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shù)。年終,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應繳預算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2號科目應繳財政專戶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規(guī)定代收的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

2.收到應上繳財政專戶的各項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定期結算預算外資金結余時,應按結余數(shù)借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實行按比例上繳財政專戶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應分別記入“應繳財政專戶款”和“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應繳未繳數(shù)。年終,本科目應無余額。

3.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203號科目暫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發(fā)生的臨時性暫存、應付等待結算款項。

2.收到暫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轉或結算退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結算的暫存款數(shù)額。

3.本科目應按債權單位或個人名稱設置明細賬。

三、凈資產類

第301號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因購入、調入、建造、接受捐贈以及盤盈固定資產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或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少固定資產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固定基金總額。

第303號科目結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年度各項收支相抵后的累計余額。

2.年終,將“撥入經費”(不含預撥下年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經費支出”(不含預撥下年經費)、“撥出經費”和“結轉自籌基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經費支出”、“撥出經費”科目。有專項資金收支的單位,應將非專項的收支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經常性結余”明細科目中;將專項收入和支出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專項結余”明細科目中。

年終本科目貸方余額為行政單位滾存結余。

3.有專項資金的單位應將結余分為經常性結余和專項結余進行明細核算。

四、收入類

第401號科目撥入經費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照經費領報關系,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

2.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繳回撥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平時貸方余額反映撥入經費累計數(shù)。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不含收到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預撥下年度的經費)轉入“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科目。

4.本科目應按撥入經費的資金管理要求分別設置撥入經常性經費和撥入專項經費兩個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國家預算收支科目”的“款”級科目設明細賬。行政單位收到非主管會計單位撥入的財政性資金(如公費醫(yī)療經費、住房基金等),應在“撥入專項經費”二級科目下按撥入的單位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404號科目預算外資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的收入情況。

2.行政單位收到從財政專戶核撥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主管部門收到財政專戶核撥的屬于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時,通過“暫存款”科目核算。

實行按確定的比例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辦法的行政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實行結余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辦法的單位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定期結算應繳預算外資金結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shù)轉入“結余”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預算外資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別設置經常性收入和專項收入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預算外資金項目設置明細賬。

第407號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其他資金收入的情況。包括: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財政的零星雜項收入、有償服務收入、有價證券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發(fā)生其他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沖銷轉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平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其他收入累計數(shù)。

年終結賬時,本科目貸方余額全數(shù)轉入“結余”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結余”科目。年終轉賬后,本科目無余額。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類別設置明細賬。

五、支出類

第501號科目經費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在業(yè)務活動中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2.發(fā)生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xiàn)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沖銷轉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平時借方余額反映經費實際支出累計數(shù)。

3.年終,本科目借方余額應轉入“結余”科目,借記“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年終轉賬后,本科目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分設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按財政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目”、“節(jié)”級支出科目設置明細賬。

第502號科目撥出經費

1.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按核定預算撥付所屬單位的預算資金。

2.轉撥經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沖銷轉出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平時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撥出經費累計數(shù)。

3.年終結賬時,將本科目借方余額(不含預撥下年經費)轉入“結余”科目。

4.本科目應按撥出經常性經費和撥出專項經費分設二級科目,并按所屬撥款單位設置明細賬。

第505號科目結轉自籌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單位經批準用撥入經費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其所籌集并轉存建設銀行的資金。

2.將自籌的基本建設資金轉存建設銀行時,根據(jù)轉存數(sh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窘ㄔO項目完工后剩余資金收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年終結賬時,應將本科目借方余額全數(shù)轉入“結余”科目,借記“結余”,貸記本科目。結轉后,本科目年終無余額。

第九章年終清理結算和結賬

第四十五條行政單位在年度終了前,應根據(jù)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的決算編審工作要求,對各項收支賬目、往來款項、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清理結算。并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報決算。

第四十六條清理、核對年度預算收支數(shù)字和各項繳撥款,保證上下級之間的年度預算數(shù)和領撥經費數(shù)一致。

第四十七條為了準確反映各項收支數(shù)額,凡屬本年度的應撥款項,應當在12月31日前匯達對方。主管會計單位對所屬各單位的預算撥款和預算外資金撥款,截止12月25日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lián)堋?/p>

第四十八條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要及時入賬。本年的各項應繳預算款和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在年終前全部上繳。屬于本年的各項支出,要按規(guī)定的支出渠道如實列報。

年度單位支出決算,一律以基層用款單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實際支出數(shù)為準,不得將年終前預撥下級單位的下年預算撥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級會計單位的撥款數(shù)代替基層會計單位的實際支出數(shù)。

第四十九條行政單位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主管單位收到

財政專戶核算的預算外資金屬于應返還所屬單位的部分應及時轉撥所屬單位,不得在“暫存款”掛賬。

第五十條行政單位年終要及時同開戶銀行對賬,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核對相符。現(xiàn)金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xiàn)金核對相符。有價證券賬面數(shù)字,要同實存的有價證券實際成本核對相符。

第五十一條年終前,應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清理盤點,發(fā)生盤盈、盤虧的,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作出處理,調整賬務,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第五十二條行政單位在年終清理結算的基礎上進行年終結賬。年終結賬包括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

年終轉賬。賬目核對無誤后,首先計算出各賬戶借方或貸方的12月份合計數(shù)和全年累計數(shù),結出12月末的余額。然后,編制結賬前的“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后,再將應對沖結轉的各個收支賬戶的余額按年終轉賬辦法,填制12月31日的記賬憑單辦理結賬沖轉。

結清舊賬。將轉賬后無余額的賬戶結出全年總累計數(shù),然后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本賬戶全部結清。對年終有余額的賬戶,在“全年累計數(shù)”下行的“摘要”欄內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再在下面劃雙紅線,表示年終余額轉入新賬,舊賬結束。

記入新賬。根據(jù)本年度各賬戶余額,編制年終決算的“資產負債表”和有關明細表。將表列各賬戶的年終余額數(shù)(不編制記賬憑單),直接記入新年度相應的各有關賬戶,并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以區(qū)別新年度發(fā)生數(shù)。

第五十三條行政單位的決算經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核批復后,需調整決算數(shù)字時,應作相應調整。

第十章會計報表的編審

第五十四條會計報表是反映行政單位財務會計狀況和預算執(zhí)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附表和報表說明書。具體報表格式見本制度所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

有??钍罩I(yè)務的,還應按??畹姆N類編報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表。

第五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的項目,應當按會計要素的類別分別列示。

收入支出總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年度收支總規(guī)模的報表。收入支出總表按單位實有各項收支項目匯總列示。

支出明細表是反映行政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表。支出明細表的項目,應當按“國家預算支出科目”列示。對于用財政撥款和預算外資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應按支出的用途分別列示。

附表是指根據(jù)財政部門或主管會計單位的要求編報的補充性報表,如基本數(shù)字表。附表按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規(guī)定的項目列示。

第五十六條行政單位應當按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的規(guī)定報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

月報,是反映行政單位截止報告月度資金活動和經費收支情況的報表。月報要求編報資產負債表、支出明細表。

季報,是分析、檢查行政單位季度資金活動情況和經費收支情況的報表,應在月報的基礎上較詳細地反映單位經費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單位的季報,要求在月報的基礎上加報基本數(shù)字表。

年報(年度決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資金活動和經費收支執(zhí)行結果的報表。年度決算報表種類和要求等,按照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下達的有關決算編審規(guī)定組織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行政單位的會計報表,要保證數(shù)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機關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公章后上報。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對于屢催不報報表的單位,有權暫停其預算撥款或預算外資金的撥付。

第五十八條基層單位的會計報表,應根據(jù)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切實做到賬表相符,不得估列代編。

第五十九條主管會計單位除根據(jù)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本級的會計報表外,還應根據(jù)本級會計報表和經審查過的所屬單位會計報表,編制匯總會計報表。

第六十條行政單位在報送月報、季報、年報時都應編寫報表說明書。報表說明書包括報表編制技術說明和報表分析說明。

報表技術說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特殊事項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處理方法的變更情況、變更原因以及對收支情況和結果的影響等。

報表分析說明一般包括:基本情況,影響預算執(zhí)行、資金活動的原因,經費支出、資金活動的趨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對上級會計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沒有特殊規(guī)定的一般會計處理方法,按財政部發(fā)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辦理。會計檔案的管理,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fā)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zhí)行。

行政單位基本建設投資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從199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財政部1988年制定的《事業(yè)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guī)定在行政單位同時停止執(zhí)行。各部門自行制定的適用于行政單位的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附件一

行政單位會計憑證(略)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時取得的書面證明,是會計事項唯一合法憑證,登記明細賬的依據(jù)。行政單位原始憑證主要有:

1.收款收據(jù);

2.借款憑證;

3.預算撥款憑證;

4.固定資產調撥單;

5.開戶銀行轉來的收、付款憑證;

6.往來結算憑證;

7.庫存材料的出庫、入庫單;

8.其他足以證明會計事項發(fā)生經過的憑證和文件。

二、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由會計人員根據(jù)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的,并作為登記賬簿依據(jù)的憑證。行政單位的記賬憑證主要包括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三種。

1.記賬憑證格式如下:

附件二行政單位會計賬簿(略)

附件三行政單位會計報表(略)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范本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是規(guī)范政府及其部門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財政透明度的重要工具。它旨在通過設定清晰的會計準則和流程,實現(xiàn)財務信息的準確記錄、有效監(jiān)控和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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